篇一: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她,梳着一条马尾辫,眼睛不大却神采奕奕,看上去腼腆又文静。别看她一副文弱的样子像个淑女,可你要是一不小心惹怒了她,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她的“佛山无影脚”可以追上唐僧的白龙马,她的“聚能拳”可以把你打到十万八千里以外,她掐人的功夫更是出神入化。她,就是我的野蛮同学——陈佳喆。
我也是其中的“受害者”。那天早晨,我愉快地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像往常一样交好作业,把书本整理妥当。刚准备去值日,我突然觉得教室的气氛有点异常。我回头一看,差点吓得没叫出声来——陈佳喆正死死地盯着我,她的瞳孔不经意地微微一缩,眸似乎有道凌厉的光芒闪过,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还没等我缓过神来,陈佳喆就先发话了:“你为什么把我的铅笔弄到地上?!”我的脑子飞快地回忆着,刚才进教室,我的书包似乎碰到了谁的桌子,急着去值日我也没有在意,原来碰到了这个“女魔头”的桌子呀!我自知理亏,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陈佳喆的脸胀得通红,两只小眼睛鼓得像铜铃,眼珠子也似乎要瞪出来了。这下,她是真的生气了,怎么办?好男不跟女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跑!快跑!我二话不说,转身就往教室门口跑。可陈佳喆的反应比我还快,“哧溜”一下就追了上来。我看情势不妙,赶紧一个拐弯往回跑,陈佳喆猝不及防,一下子冲出了好几米。我正暗自庆幸,陈佳喆的回马枪又杀了过来,一场猫捉老鼠持续上演……最终,我还是敌不过陈佳喆风一般的速度,落在了她的手里。看着我气喘吁吁、狼狈不堪的样子,她对着我轻蔑一笑,志得意满地转身离开了。
看吧,有這么一个野蛮的同学真不是一件好事!可也未必是一件坏事,也许正因为有了她,让我们紧张的学习生活变得轻松了许多。
篇二: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莫业泉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他吧!
莫业泉的头发,非常有个性,虽然是中分,但是非常油亮,像是擦了油似的,我们都叫做“公鸡头”或“鸡毛头”。他很“爱护”他的头发,每次上完体育课,他都会到水龙头前认认真真地捋他的宝贝头发,回到教室,再拿喷水瓶喷喷头发,有时还会借女生的小梳子,一边照镜子,一边梳头。真是个臭美的小伙子!
莫业泉是我们班最爱听歌的,可是不管听多少歌,他唱出的歌都是变调的多,但他好像没有发觉自己没有唱歌的天赋,仍然开怀大唱。但奇怪的是,他跟着音乐节奏唱,倒反不走调,而且还唱得比谁都好。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邀请我们去他家过生日,一到同学家,我们就赶紧放下书包,到电脑房去“K歌”了,莫业泉这一次开口,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不仅没有跑调,而且唱得非常动听,让人完全想不到他不跟音乐节奏唱歌时五音不全的样子。
莫业泉的最大爱好是跑步。以前我们只是上体育课才跑步,现在可不一样了,因为他是我们球队队长,所以他会和我们一起晨跑,每人跑10圈。有一次,体育老师要测我们50米,我和莫业泉一组,之前我还小看了他,可最终我还是跑不过他,他跑了7。15秒,这在五年级可是个了不起的速度哦!
他还有许多令人佩服的优点,比如他投篮投得很准,我们投三分球时大多数球都碰不到篮板,可是,他一个后仰投就进球了,真是让人佩服不已!
再说一下莫业泉的缺点吧,他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因为他有时不认真听课。在这里,我希望我的这位好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好好学习,做个全面发展的人。
篇三: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别看邹蔡畅胖乎乎的样子,其实她有许多优点,只是你没看出来。
说起看书,那肯定有她的份,她的书柜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儿童文学》、《一千零一夜》、《绿野仙踪》……邹蔡畅如果得到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她会全神贯注地看,忘了吃饭,忘了所有的事情。她也因看书闹了不少笑话呢。
邹蔡畅在家里可乖了,她能帮妈妈做家务,减轻父母的负担。邹蔡畅会做的家务可多了:有扫地、洗菜、切食物、洗碗……
要说邹蔡畅的特长,那就是画画了。无论是国画还是水彩画,她都会画。她家的一面墙上贴满了她画的国画,有各种花类,有食物,还有各种农作物。
邹蔡畅还很乐于助人,有的同学题目做不出,请她帮忙辅导,她总是很热心地帮助他。如果有同学想请她一起去干什么事,就算她自己有事也会答应。
邹蔡畅是个快乐的人,她的脸上常常挂着甜美的笑容。就算遇到不顺心的事,也能一笑而过,但有时十分生气或十分难过时,就会找个人诉苦,这样心里会好受一些。
邹蔡畅是个活泼的小姑娘,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她快乐的身影。她活泼,所以她可爱;她爱笑,所以她美丽。
邹蔡畅勇敢、诚实,她的优点数不胜数。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活泼可爱的人,一个快乐的人,一个没有烦恼的人……
篇四: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她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特别惹人爱;她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如果你在很生气的时候,她的那张小嘴,一张一合的逗你开心,你想不笑都难,目前我并不知道谁没有被她逗笑过;她长得还特别卡哇伊(自己认为)。她时而温柔似水,时而暴躁似虎。在她心情好时,你说什么,她都会配合着你;当她烦躁时,谁这时和她说话,就是往火坑里跳。哎,真拿她没办法。她说话气死人不偿命。还记得,那次一个同学问她作业是啥,她说:“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生物,地理。”哈哈,你是不是被她的回答雷到了。
哎,真那她没办法。她很爱读书。在学校,只要抽住空,她就钻到书海中;周末,吃饭时,妈妈叫她吃饭,她总说:“等会等会。”妈妈听到她的回答,小声嘟囔到:“读书有必要向她这样读吗?”耳朵灵的她,恰巧听到:“非哉非哉”听到她的话,妈妈宠溺的微微一笑。晚上,她总能看到很晚,也正因如此,导致小小年纪,貌美如花的她就戴上了眼镜。可是,她仍我行我素。哎,真拿她没办法。她很自恋。当有人对她说,你的字写的真好看,她不会像一般人一样拒绝赞美,而是说,那是,字如其人。她还常常说:“天生丽质难自弃。”哎,真拿她没办法。她很聪明。古今往来,人们都说,男生很聪明,女生很勤奋。但她与常人不同,她很聪明,例如,她数学总是班级第一。“天生聪明,me有什么办法捏!”哎,真拿她没办法。她会还原魔法哦。你会问他怎么学的,嘿嘿,她老爸教的,她老爸还原很好,不过你听过没“青出于蓝胜于蓝。”她比她老爸还原的更好。
她每天都会还原一遍,说她她也不停。哎,真拿她没办法。嘿嘿,她是谁,你是不是想知道,并且很想认识她啊。她嘛,就是鄙人——何佳茹。
篇五: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我们班的英语成绩在年级排名比较靠前,因为我们班的同学都坚持每天练习英语。但如果仅仅如此,我们班还不能获得好的英语成绩名次,那我们班优异的英语成绩从何而来呢?那又是因为我们班有一位了不起的“英语智多星”,她多次牵着我们班的平均分,冲上年级英语顶峰。
她相貌平平,可你只要看上她一眼,就能记住她,那是因为她的招牌笑容实在令人过目不忘。她笑的时候,嘴角都快扬到眼角上去了,露出嘴里整齐的牙齿。眉毛好像就要飞上天,两只眼睛本来就小,此刻更是化作了两弯月牙。脸颊两侧的笑肌把眼镜托高,离开了鼻梁,使人一看就想要发笑。
记得那次,她得了英语竞赛特等奖,老师在课堂上把奖状颁发给她。同学们都羡慕不已,像看外星人一般看着她:那可是难度系数超高的英语竞赛啊!我们顿时觉得与她的距离又远了不少。可是她并没有因此骄傲,而是摆出她那可爱的招牌笑容,好像在对我们说:“同学们加油哦,下一次你们一定也能取得好成绩!”她这招牌笑容立刻把我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了。
还有一次,她在英语考试中发挥失常,没有获得好名次,同学们都替他惋惜,纷纷走去安慰她。没想到她不仅仅没有感到失落,反而又展现出了她的招牌笑容,说:“没关系,下一次我再努力,争取获得一个好名次,你们也要加油!”她一直坚持着,不放弃,我从她的笑容里也看到了她要奋斗向前的决心。
正是因为她成功时不骄傲,失败时不放弃,才有了优异的英语成绩,被老师同学们称为“英语智多星”。但我知道,在她辉煌成绩的背后,是汗水和支撑着她前行的“招牌笑容”。没错,她就是我们班的学霸——彭程。
篇六: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在我们班上有这么一个人:又高又瘦,脸蛋像一个鸡蛋一样,耳朵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不大不小刚刚好。笑起来有一个酒窝。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的头发。
在地理书十二页,有一个太阳的层次分布图。在日冕层上总有几撮小火焰窜出来,颇像他的头发。每天,他“日冕层的火焰”在不同的地方调皮的钻出来。若是他生气了,他的“日冕层”就如熊熊烈火般烧起来,附和着他的一举一动,活似一个太阳!
“日冕层”是我们班上名副其实的中流砥柱,担当着班长的大任,因而也让他有些许自恋,不免飘飘然了,正如他头上那几撮高高竖起的“火焰”。自习课上同学们讨论问题,声音不免大了起来,只听他歇斯底里大叫“安静,不要讲话”;放学后值日生正在打扫教室,他在那指手画脚,说这没扫干净那儿还有纸屑……总之,“日冕层”并不让我待见。
那天在学校操场上体育课,我们好不容易结束了各种训练,终于获得了短暂的休息。老师交代两分钟后过来集合,而我当时干渴得要命,偏要钻这个牛角尖般自欺欺人的想着还有二十分钟,只是自己没听清楚罢了。于是便飞也似的,跑去小卖部买水。一番豪饮过后急忙赶回操场集合,回去却发现操场已没人了,同学们都赶回特殊学校上课,我脱离大部队了!就在我着急的时候,一个发型熟悉的人骑着自行车,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是“日冕层”!原来是老师派他来寻找我。他看到我,急忙把我叫过去,然后说“快上车”。当我一挨上座位,他便用力踩着车子匆匆载上我赶回学校。在“日冕层”同学载我回学校的路上,我想到了两件事:他真是个热心的人,我错看他了;但是他为了赶时间载着我而摇摇晃晃的骑车,也使我替他车技担忧。
如今,每天来学校,我都不忘看看“日冕层”同学的头发,便开玩笑的对他说道:“今天的太阳很好呢!”他则不明所以的“啊?”了一声,然后痴痴的望着我。他的“日冕层”则又像是问号,弯弯的还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
日冕层热情似火,象征着希望和憧憬,这也是“日冕层”班长的真实写照,对生活永远充满着激情。
篇七: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转眼间,我已经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学习了一个月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在我的记忆里也渐渐转为熟悉的脸了。
我上学的第一天的同桌——薛嘉源,他是一个开朗、快活、脸色红润、身体结实的矮胖子,挺着个很高的大肚子,最喜欢的消遣非属大吃大喝不可。他那一脸隆起的肥肉中,生着一双小眼睛,活像面团团被调皮的孩子嵌上了两个小煤球。他有只短而粗的鼻子,鼻孔微微向上掀着,有点挑衅调皮的味道。他最大的特点是耳朵,那两只奇怪的招风耳,如遇风沙,准能用它将眼睛遮蔽起来。他的身体很壮实,一双小胳膊胖得又白又结实,像小棒槌似的,他常举起小拳头,做出拳击的姿势。还有一双短短胖胖的大腿,穿着肥大的裤子,活像两个直立的圆枕头。
他喜欢在人面前装酷;有时还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真逗人,因此在我们班总能听到因他而传出的“绯闻”。
记得有一次,是英语课,唐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课。这时,不知是谁小声地告诉我和我旁边的同学一个“爆炸性新闻”——薛嘉源在看他肚皮。我不相信,朝教室一角望去:只见他把衣服掀起,露出他那圆鼓鼓、胖乎乎的一团“大肥肉”,正在用疑惑的眼神望着他的肚皮,手还时不时地拨弄着什么。看着他那狼狈样,我不禁笑出了声。其他周围的同学也被他那搞笑滑稽的动作弄得笑死了,而他却浑然不知……哎!这个大傻瓜!
记得还有一次,上劳动技术课,这次作的手工是用易拉罐作画。由于他忘带劳技课上所有的工具,在我们制作时便无聊透顶,于是,他只好又装出他那又好气又好笑的动作,一副无赖的样子,嘴里念叨着:“嗯……求求你了啦,把剪刀和易拉罐借我玩一会儿嘛?”“不行,我还要完成作业呢!上次你都把我两个易拉罐弄坏了,这次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呜……求求你嘛,就最后一次啦,我这次决不会弄坏,我真得很没劲耶!”我还是不相信他,因为前两次他都这样保证过,但事实呢……我狠了狠心,回答他两个冰冷的字“没门!”他一副痛苦又失望的样子,说:“王雨婷,你怎么能这么无情呢!”我被他的样子真得逗笑了。
这就是他,一个活泼、开朗、调皮、聪明但又总惹老师生气的胖乎乎的小家伙哦!
篇八: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我的同学,当然也是我的一位好友,他就是邵国纹。
如果你在人群中,想要找到他其实并不难,因为它的辨识度还是挺高的。他有着黑黑的皮肤,中等的身材与身高黑而短的头发,让人觉得十分的精神。那一双眼睛,在眼睛空面显得十分精干,然而并不是这样的。
他很得瑟有时让人觉得很做作,不过这也正符合了他的性格,他喜欢把动作做得十分浮夸。但这是因为我们都喜欢看他表演。他每天都这么活着,用那可笑的肢体语言传达着快乐的气氛,所以我尊敬他。
他的语言也很有趣,常常可以逗得大家捧腹大笑。不过老师很讨厌他乱说话,所以他常被罚的体无完肤,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老师上课认真听讲,他有时会自嘲有时我生气了说:“你是神经病吧。”不过他会也假装十分生气的样子,说“你咋才知道呀。”一瞬间火药味儿散开了。我也笑了。
他的模样,或许在别人眼中并不可笑,不过在我们眼中,他就是一个搞笑电影的主演。他天天都神采飞扬活的没心没肺,这是很难做到的。他的心里承受能力不是一般的强,说实话自打入学以来我真没有见过他哭有时我都在想他是凭借什么来克服生活中的压力与别人的舆论呢最终我明白了,他是靠着一颗把笑声传给大家的心来支撑自己吧了。
他很关心别人,比如像上次我生病了,放学后,我打扫卫生时,他发现了问题对我说,你快回家吧,我替你打扫这,后来还问好点儿没?表示问候这件事让我十分的感动。其实是一个人就会有想发泄的时候,他也不出外,他之所以可以一直不生气是因为他忍了这一切,把委屈留给了自己,所以我发自内心的敬畏这样一个人。
篇九: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他有一张白里透红的小脸蛋,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如月牙一般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和一张大大的嘴巴。你们知道他是谁吗?没错,他就是我们班的考试考差了就哭的“哭鼻子大王”——林正轩。
林正轩的优点可是多到我数也数不清的哦,比如“每次语文考试几乎都考九十五分以上”、“很爱乐于助人”、“四百米跑步跑得十分快”……今天,我向大家重点讲一下他那次体育课的四百米跑步比赛的情况。
那天,体育老师从我们班中选了十三个人去操场上主席台前面的起跑线上,来一场四百米跑步比赛。主席台前的起跑线上马上站满了人,我们伸伸手,压压腿,做着预备的动作。老师说:“各就各位,预备,跑!”说时迟,那时快,我们像脱疆的野马飞奔而去,不到十几分钟,十三人一下子被分成两组,第一组是跑在前面的共有四个人,第二姐是跑在后面的,共有九个人,我和林正轩目前在第一组里。我的双手使劲摆臂,大腿的步子尽量跑得快一点,也更大一点。一圈终于跑完了,可是还有一圈,还不能减速,反而还要加速。我的眼睛瞄了一下在我左侧的林正轩,他满头是汗,如被大雨淋过一样,脸也涨得红通通的,衣服都全湿了,但是,他却从来不放弃,我见他这样,自己应该更不能放弃,就时不时在心里给自己打气,说:“加油!加油!”
终于,我们跑完了,我们累得站也站不住了,只见林正轩整个人躺在大操场上,嘴巴喘着粗气。我走过去,有气无力地问:“林正轩,你在跑的时候已经很累了,为什么你就不放弃呢?”谁知,他说:“我们干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刻,要一直做到底,如果离终点只有一步之差,却被你放弃了,不是很可惜吗?”
是啊!看来,林正轩就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啊!
篇十:我的同学初一作文
如果一个人一生中都没有一个知己或朋友,那么他的一生就等于虚度。假如你有许多知己和朋友与你共同分享你的快乐和悲伤,你的一生就会过得充实并且成功。所以,拥有朋友的友情才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升入初中,会结识许多新的同学,接下来,我向你介绍几位与我关系好的同学吧!
姚文涛,长得白白的,眼睛比较小,喜欢翘兰花指,说话的声音也十分娘,所以是个不折不扣的娘娘腔。说起他的爱好吧,似乎除了打篮球外,就只有搞恶作剧了。他特别喜欢在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扯下别人的鞋带,或者在别人桌子下贴上双面胶,把别人的鞋带粘下来等,仿佛别人的惊讶声和对他的责骂是他的笑料。
又一次,我的同桌唐晓璇正在冥思苦想一道数学题,似乎快要想到答案了,姚文涛深情地唱了一首《新贵妃醉酒》,把他的思路全打乱了。看着她抓狂的样子,看着杨文涛调皮的面孔,不仅是他自己,就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吴东航,是我初中后第一个朋友。自我们认识以来,他的头型好像一直是个平头,一直那么短,似乎没长过。他的笑点很低,没事就喜欢傻笑。他长得还算端正,可不知为什么,人送外号“猥琐男”。跟风是他最大的特点,每当下课,他看周围人做什么学科作业,他也做什么学科的。在没换座位之前,他与姚文涛同桌。姚文涛没事喜欢唱《新贵妃醉酒》,他也跟着唱。他那五音不全再加上沧桑的嗓门,真是“迷倒万千美少女”啊。他还喜欢跟别人讲述他的悲惨生活,说他母亲怎样虐待他,他的命有多苦,给我们的印象是看小说看“走火入魔了”!
友情是无限的,需要你的不断发现和摸索。
同学之间,无论快乐也好,矛盾也罢,我们都应该好好珍惜这缘分,刚从小学毕业的我们深有体会。
希望我们的友谊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