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财务的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代理费为元/月.超过500万元,每超过一个500万元,每月另加100元,年末一次结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有关财务的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在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双方在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或工种) 财务岗位 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为核单员或库管
(1)正式录用以后连续 3 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等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工作的;
(3)乙方无论何种原因连续 1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员工替换乙方原岗位,乙方重新到岗上班的;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5)绩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6)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济州岛汗蒸休闲会所或济州岛汗蒸休闲会所分店。乙方同意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调动:
(1)因公司业务收缩或变动、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原工作地点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2)公司业务拓展,增设新的办公或经营地址,有与乙方原工作性质相同或近似岗位,需要乙方前去支援的。
3、如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按公司规章制度随之变动,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4000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4000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 15 日前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三)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财务审批。
(二)会所内所有消费单据的审核。
(三)会所内各项流水均以报表的形式上报给会所负责人。
(四)会所内易耗品、外卖品、以及固有资产的库存管理。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职业纪律:
1.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应熟悉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应熟悉本公司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财务信息,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6.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或公司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无关人员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xx 元以上或间接损失 20xx 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单位兼职,造成甲方名誉受损,或其他经济损失在 20xx 元以上;
5、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应征入伍、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甲方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九、声明与确认
(一)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二)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送达。
(三)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以及下列录用条件:
1、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
2、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的;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6、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7、入职后不得拒绝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8、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9、完成试用期的工作任务,考核达标 。
有关财务的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
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法》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