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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2024-05-07 11:06:45合同范本访问手机版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1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汉寿泰湘农牧业有限公司蒋家嘴科技大楼

二、工程地点 :汉寿县蒋家嘴镇芙蓉路

三、供应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实际需要及时足量供应

四、供货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结构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含泵送费;

3、以上单价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 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在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订单按时按量送货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因为供方原因不能顺利施工给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2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3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8、乙方采购甲方商品超过约定金额一定比例,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奖励折扣,上述奖励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内双方核对实际购销金额后,甲方以现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双方同意年终奖励不包括平时促销的奖励或单品销售的奖励。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货、送货不及时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终奖励率计算。

9、乙方保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单),甲方提供▁%的年终奖励。

九、其他约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有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商品促销或销售奖励等活动时,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协助乙方进行相同的活动。

2、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店内进行的各种促销活动(另付清单并签署)。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5.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签名: 公章:

供应商签名及盖章供应商签名: 供应商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决定在乙方所经营的水果厂内购买水果若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乙方特制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购买乙方出产的水蜜桃8000斤、鸭梨10000斤和香蕉、苹果15000斤。

二、水蜜桃、鸭梨、香蕉、苹果四种水果均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到甲方。

三、水蜜桃、鸭梨、香蕉、苹果四种水果均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四、验收人员由甲方规定,验收办法是由甲方派遣专业人员到乙方厂内进行验收。

五、由乙方负责以柳条筐包装并及时运到甲方店内;其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甲方负担

六、各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的好坏,价格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的当地收购牌价折算,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的当日即通过银行托付,绝不拖欠。

七、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甲方拒绝收购,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当乙方交货量不足时,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赔偿。

八、如因突发的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并各自送一份到上级单位进行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5

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 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 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 c、自行销毁 d、其他: )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  日至次月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  。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  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年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 税号: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年  月日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乙方自愿经销(购买)甲方图书,为明确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图书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图书目录,将所需图书填写在书目订数栏,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后,邮寄或直接交给甲方经办人,作为甲方发货的有效凭证。乙方平时用的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订货,与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上所填图书品种、数量及发货要求,及时给乙方供货,现货品种随填随发,未出版的书在出版后立即发货。

三、乙方订数3个月内有效,如发缺品种在3个月内重印出书,甲方即可补发,但事先应通知乙方。

四、甲方可为乙方进行送货,送货不方便的,可进行铁路或公路发货。甲方向乙方发货后,应及时向乙方寄发有关提货票据。如因此造成延误,承运方所收的延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如有误差,应在5日内将收发货差错查询单(含原包贴头)等以书信、传真的方式回告甲方经办人。逾期无回告者,甲方将视作收货无误,并以订单实发数作为最终结款依据。

五、甲方发货折扣为折,乙方订货总码洋为,订货总实洋为,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如遇图书价格动,结算金额以最终发货定价为准。乙方收货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乙方收到甲方图书日内向甲方结清书款,如乙方无故拖延付款或拒付,从结算时日起,每超过一个月,甲方在结算时按订货码洋的1%收取违约金。

七、甲方供给乙方的图书,若出现印装等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换。

八、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经办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依照《合同法》提请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7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⑴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保险: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2、总价:

3、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方式: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 签订地: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8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

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9

合同编号No。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类型:□生产厂家□分销商

乙方供应商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编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互相说明义务,并对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提供资料及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以下区域内的全面合作,即乙方必须确保为合作区域内所有店包括新设立商场供货,甲方新设立商场包括甲方以自建、租赁等形式筹建的商场,同时也包括甲方通过收购、合资或其它等方式获得经营收益的分店和甲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的分店,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的商品类别——商品品牌——商品详细内容见双方确认的《商品报价单》。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以上指定区域新设立商场不再签订新合同,新设立商场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本合同履行;新设立商场的经营期限按照本合同的剩余期限确定;甲方新设立商场根据乙方现有合作正常商品订货的订货单视为有效订单;其它折扣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折扣收取,甲方可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3、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商品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乙方通讯地址确认函;

(4)其它甲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5)商品质量资料: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卫生质量评价书□进口卫生检验证书□关税证明□其它文件

4、乙方派往甲方的促销员(含导购员、理货员等,下同),视为乙方员工,在接受乙方管理的同时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负责促销员的的签订与履行,并负责办理促销员的相关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以及所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若乙方未按时给促销员发放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代扣代发或暂停乙方的货款结算及解除合同。促销员违纪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促销员与顾客发生纠纷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在甲方商场派促销员的,促销员需负责乙方促销赠品的保管。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人员、促销人员、乙方聘请的第三方人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吸烟、偷吃、盗窃、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发生,乙方自愿支付违约金为所涉商品总价值的10倍以上(但不低于____________元/次,不高于______________元);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工作或经营场所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认为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方式或服务态度不恰当的,乙方可事后向甲方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投诉或反馈;如有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恐吓、殴打等行为,乙方同意每次向甲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____元/次,不高于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一经甲方证实乙方私下转让,乙方及第三方需分别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即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7、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订的商品和该合同项上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公开。

8、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与任何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关联企业、分店签订任何合同或其它相关文件。

二、乙方商品来源及质量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商品报价单》加盖公章双方确认的商品,其中详细列明每个商品的名称、编号、规格和进价。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并向甲提供所经营之商品的所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有合格并注册的商品条码,对于无条码或不符合国家条形码管理规定的商品乙方应予以处理及更正,并就交付给甲方商店的每项不符合条码的单品向甲方按0.5______元/条码购买条码纸,并授权甲方在当月销售货款中扣除。

(5)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虚广告宣传,如有违约处以违约金300—3000______元。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其保质期必须在2/3有效期内,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对滞销商品和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应负责退换,退换办法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换季商品退换要及时衔接,新品种进场要安排特价及促销活动。在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按进货金额计算的商品管理费及防盗费等合同折扣费用在商品退货时不另作退还。

(7)商品的内外包装均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标准。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如包装损坏的(包括顾客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乙方须对其所供商品的质量负责,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和甲方的商品质量监督。甲方可对乙方供货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查,必要时可抽样送检;行政监管部门或甲方质量监督抽样检验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每个单品违约金人民币300-3000______元/次。

(8)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甲方被行政及/或司法机关处罚及/或对第三方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在货款中代扣。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签订合同前所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如有违反处以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到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3)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

a、本合同期内,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地因售出商品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人员死亡或伤害,对财产的损坏,或对任何个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此类产品缺陷可以是明显的或潜在的,可以包括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产品不适当的制造或设计,或该产品未达到标准,或违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c、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商品或其生产厂家对任何法律、法规、法令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的违反,而不论是在生产、占有或使用该商品过程中发生,或买方在安装本合同项下商品而引起的投诉及损失。

甲方因上述原因遭受的损失,包含直接及间接损失;间接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直接损失的200______%计算;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可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并追究乙方任何有关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4)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乙方所提供经营的商品进行检查或抽查,并要求乙方提供资料。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提出撤架并对乙方有商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处理,乙方无条件接受;经验收通过产品,甲方享有的质量异议权仍被甲方保留,且异议期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3、乙方如违反合同以下条款,将按照下列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部分,甲方将另行追偿。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每个单品____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A、商品为其它商场退货商品(商品上有其它商场的条码或标示);

B、包装上有破损、生锈、污湿或促销品未贴“三签”;

C、经甲方同意销售的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等字样;

D、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包装完好,但里面无实物为空包装的,除补齐所缺商品外;

E、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应标明而未明确标明保质期、生产日期,数量较少的(除食品类和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外);

F、收货部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但实际数量比包装标注数量少的;

G、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H、乙方所送货商品名称与甲方订货商品名称不符的;

I、前款未予规定但影响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况较轻的其它行为;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每个单品_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A、商品包装上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如实际重量小于包装标识上的重量)或同一条码多个商品共用;

B、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标签标识未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及规定进行标示的;

C、同个条码商品外包装不一样、商品实际与外包装不一致、混装(同包装不同条码)或无产品合格证、有毒、易燃物品而未标明;

D、商品进场不按甲方规定审批,而套用以前的条码;

E、商品包装内有异物(如毛发、虫子等),影响商品质量或商品以旧充新;

F、送货员或司机在仓库区域内不服从指挥而撞坏甲方财物除赔偿损失外;

G、商品出现其它质量问题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按规定进行售后服务;

H、乙方提供给甲方商品存在有一个商品上有两个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提前的;

I、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散装商品不符合国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

J、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有里料但未标注里料成份的;

K、乙方以低价的商品代替高价的商品提供给甲方的(将价格贵的商品条码贴至价格便宜的商品条码上);

L、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前后几次送货质量不一样的;

M、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临近保质期(超过2/3保质期)的;

N、乙方将赠品当成正常商品提供给甲方的;

O、前款未违规事实上但影响或损害甲方利益、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每个单品____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A、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如证件、报价单等)有弄虚作假的;

B、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冒充名优标志和认证的;

C、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变质的或过期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每个单品___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

A、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假冒伪劣商品)或更改商品商标;

B、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或索赔、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新闻单位曝光(除赔偿损失外);

C、送货员、营业员、促销员盗窃商品;

D、前款未予规定但严重影响或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情况特别严重的行为;

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以上(最少人民币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订(供)货

1、甲方根据市场需求以订货单的形式确认购销商品的具体运输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地点,订货单包括但不限于当面告知、电话等口头形式,且包括但不限于电传、传真、挂号邮件、当面送达的书面订货单等书面形式,乙方按甲方订货单的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都应在由甲方现场电脑打印出的书面入库单上对上述行为签字确认。

2、订单终止:

(1)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未履行订单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订单,如甲方同意推迟履行,乙方在书面通知允许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订单自动取消。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供货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订货单进行,如乙方在订货单有效期内少供货,原则上允许每月少送货数量小于总订货数量的_____%,当每月少送货数量等于总订货数量的______%时,支付违约金_____元,在此基础上每超过______%追加违约金______元;重点商品因乙方原因缺货,按上述一般商品缺货违约金标准的两倍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所指的重点商品是:在商品中分类中,前一个月销售内同一中类别商品销售数量排名为前______%的商品。

4、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装卸配送折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商品价格

1、乙方需给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商品报价单,商品的供货价如高于周边地区商场的同种商品,在甲方发现前,乙方已自行调低到周边商场最低价的,甲方不予追究;如由甲方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商品的供货价高于周边地区商场的同种商品或证实周边零售价比乙方的供货价低,甲方有权自行将价格调整到周边地区商场同种商品的最低价,甲方可对乙方每个单品处以1000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供货之日起计算进货总量差价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在甲方周边商场安排促销活动的,甲方享有同等待遇。

2、乙方如用两个不同价格的条码销售同一商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一品多码中的最低价格调整,并可对乙方每个单品处以1000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供货之日起计算进货总量差价作为对甲方的补偿。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需双方协商。

3、如乙方或乙方促销员采取场内联系、场外交易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交易额10倍以上(最少人民币3000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请求商品进价调高,其应在所要求的执行该提高进价日期之日之前至少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书面通知后15天内乙方需按调价前的价格正常向甲方供货。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新进价价格高于原进价时,在该商品新价格生效前,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库存金额中直接抵扣其库存调价差额。

五、商品退换货

1、商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甲方如代提供保修等售后服务的,由此产生的相关保修费用甲方可从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最后一次结算货款时,该款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后给予结算,有质量“三包”期的,“三包”期满后给予结算。

2、甲方在保管、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存在滞销量大商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退货。办理退(换)货按下列方式办理:

(1)一般商品,乙方应自甲方发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的,甲方每日按商品金额的5______%收取场地占用费和管理费,逾期二十日未撤走,甲方有权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减乙方货款。

(2)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乙方应自甲方发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甲方有权视情况即时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减乙方货款。

(3)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办理退货手续,影响了甲方仓库商品存放、流通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货款结算,直至乙方办理完退货手续为止。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一定数量的滞销的商品,乙方新品方可入场。

3、乙方在办理商品退货时,在甲方未结算余额不足抵扣所需退货商品金额的,应先向甲方补足不足抵扣部份金额后进行退货。

4、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索赔时,甲方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酌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积极配合并不得与顾客或有顾客在场时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如乙方认为甲方工作人员处理方式欠妥的可以事后书面向甲方相关部门反馈协调解决。

六、发票

1、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且符合销项税率的增值专用发票(□17______%增值税发票、□1_____%增值税发票、□______%增值税发票、□自产自销证明)

2、如因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及与本合同项下发生事实不符的发票或进项发票税率不对等,致使甲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地抵扣进项税,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自愿另行支付该虚假或开发票总额的17______%和该金额的十倍违约金给甲方。乙方授权甲方可以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损失金额和违约金。

3、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直接交于甲方财务部门,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接收。

4、乙方凭送货单和甲方收货单,持税率为17______%的增值税发票(国家规定税率为13______%的商品持13______%的增值税发票)和甲方发放的结算卡派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进行结算。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17______%增值税发票(国家规定税率为13______%的商品不能提供13______%的增值税发票)以其它票据结算,甲方则从结算货款金额中扣除17______%货款作为税金(税率为13______%的从结算货款中扣除13______%),双方特殊约定除外。

七、付款约定

1、甲方的付款方式:_________转账支票、电汇或网上银行付款。不得委托收款,银行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属乙方自行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的,乙方要将货款转入合同提供的银行账号,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选择如下第种方式结算货款,签订合同后引进的新品结算方式以《新商品入场引进表》为准:_________

(1)代销:_________乙方的商品委托甲方销售,按乙方在甲方商品销售的供货价金额,甲方收取乙方应缴折扣后结算。未销售的商品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2)购销: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和调价),甲方收取乙方应缴折扣后结算。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在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前,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货款。乙方违约,除乙方提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情形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双方订货及供货的继续进行。乙方在第一次供货时即向甲方提供每店不低于______元金额的铺底货款(商品)用于铺柜陈列等用途,合同终止,供应商退场后,甲方将该商品予以返还(有三包期限的商品过三包期后返还)。

4、双方约定,甲方对账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最后一日再顺延一个结算周期的第天,即每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日,结算日为每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日;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双方同意唯一结算周期(周期:_________即每笔业务交易为一个结算周期)为:_________(1)双月结(2)月结(3)半月结(4)周结(5)购货到付款(6)现结;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连续三个月不结算则视为自动放弃结算。

5、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收款人。

6、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重新付款或因支付产生的银行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确认的付款资料应用于所有付款之目的,若需修改乙方在甲方合法的付款资料信息,乙方应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乙方确认是否采用该修改数据。但为了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在修改乙方的数据和信息一段时间内,甲方要投入额外的人力和物力,同时维护乙方原有和新的数据信息,鉴于此,乙方同意每次修改其相关数据和信息时,支付人民币五拾______元给甲方作为资料维护费。

8、供应商付款信息:_________乙方承诺账号真实的有效,因此账号引起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如需修改付款信息,乙方应在新付款信息生效之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在本期限内通知甲方,则乙方应承担甲方根据过期信息向供应商进行任何付款所发生的一节费用和支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每月支付货款后对前期双方往来账务的明细视为已经确认,放弃对前期往来账户异议的追究权利。

八、折扣收缴

乙方除以现金或支票直接缴付折扣外,同时还郑重承诺并明确授权甲方可在结算乙方货款时根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促销协议、传真件、各种临时协议(包含口头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付折扣中直接予以抵扣,而不论该抵扣是否因退货、违约金、折扣、和其它原因而产生。

九、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所有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折扣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如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3、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如因乙方的原因未续签合同,甲方有权暂不予结算货款。甲方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个月为乙方结算货款。甲方将未售出商品全部退回乙方,由此产生的装卸配送折扣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终止,不影响乙方承担其在甲方已销售、尚未销售商品的质量保证的相关责任。

5、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后,如双方未续签合同,但未终止合作关系的,乙方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继续正常供货、销售和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折扣;乙方同意额外按照每个结算周期实际折扣金额的8______%支付甲方无合同期间的额外管理费,直到双方签订新合同或解除合作关系,并同意在货款或保证金中扣取。续签合同后,如新的合同中合作条件及折扣标准比原合同提高的按新签订的合同标准执行。

6、对商品自然损耗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甲方因经营布局调整、经营环境改变、连续3个月以上整体亏损、场地租赁被认定无效或者解除等需要整体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营业及/或减少营业面积的,导致需要全部及/或部分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不得认定为甲方违约,因此而造成后果,甲方不作赔偿(包括进场所有销售折扣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安排清理退场并与甲方结算。

十、战略联盟

甲乙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对甲方所有商场包括新设立的商场都要合作,不会受甲方商场所在区域内乙方所经营商家的干预或影响而继续与甲方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在甲方所有商场的经营合同;乙方要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守约方可采取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员工,代理或代表公司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3、乙方代理人、业务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代表乙方实施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洽谈记录表、促销协议及其他业务文件、办理结算、收取提货卡、办理相关折扣的承担及赞助、办理退换货、办理清场等,均视同乙方自身行为,乙方应对上述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接受甲方任何人员的借款、借用物品等要求,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用货物的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此行为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甲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后果。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聘请的导购员、促销员等员工若利用他人消费金额使用会员卡骗取积分享受甲方返利优惠的,视为乙方违约,一经发现,除返还积分外,甲方还有权视精节严重程度按200-1000______元/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经营证照、政府审批等因素致使甲方商场无法经营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走属其所有的全部商品。

十三、合同终止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3、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乙方报价单、乙方通知调价传真单、特价传真单、及经乙方授权签订而没加盖公章的促销协议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如果甲方自有品牌开发或后期签订全国合同涉及到本合同所有约定的全部或者部分商品,则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相应终止。

2、如因国家政策变化、经营证照、政府审批及其它任何因素导致甲方商场无法营业或延迟开业的,乙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遭受的各项经济损失,并放弃向甲方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3、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仍然合作,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六、合同有效期及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理: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商品购(代)销合同书 篇10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 总价款为: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提供,包装费用由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 办理,运输费用由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 办理,保险费用由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 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 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