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结合本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
2、工程地点:西宁市南川东路海星阳光房地产项目工地外围墙(原西宁电动工具厂)
二、工程内容
规格:1、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一块,总高4.3米、长 米具体施工要求以《附件1》为准。
第二条 承包方式和总价
1、包工包料(不含灯具、含税金)。
2、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总价为: 万元(大写金额: 万 仟元整)。
3、工程期限为15天。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止。
第三条 图纸:
1.本合同附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施工结构剖面图1张。
第四条 质保:
1.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施工建设的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含主体钢结构前后面,不含广告画面)质保期为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甲方的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因乙方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材料、加工工艺等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 结算:
1.合同签定当日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元整 )乙方开始施工;
2.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魏鹏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2.甲方负责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施工前期审批手续,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路政、交警部门、园林处以及其它行政部门干涉时,甲方应负责协调。
3.若遇甲方原因及第三方原因延误的工期因顺延。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日常事务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对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制作地基挖掘地基时,因注意地下管网线,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甲方有义务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期完工。
4.在质保期内,属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5.乙方按合同进度施工,自行解决建造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所需的各种施工设施、工具、钢结构主体及零部件的运输等问题,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负责材料的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时,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损毁双方免责。(指地震等自然灾害及人类不可抗力)。
第十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变更驻工地代表或工程内容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的; 2.双方同意不执行本合同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四条 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贰份共叁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质保期结束后失效。
4.附件: (1) 户外落地式钢结构广告牌施工结构剖面图1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日 期: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2
广告主(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称乙方):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户外媒体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户外广告媒体位置
上海市浦东新区造船厂南墙外。
第二条、户外广告具体形式
双方协商,乙方将在造船厂南墙外为甲方发布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形式为户外广告牌(钢架结构、保丽布喷绘、外打射灯),规格为W28mH6.5m,广告面积为182平方米。
第三条、户外广告媒体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为 12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户外广告媒体发布费用
媒体发布总费用:大写金额万元整人民币,小写金额万元人民币。
以上费用包括:户外广告租赁费、户外广告建设费、城市建设广告报批发布费、一次广告画面喷绘制作费和户外广告画面安装费、广告照明电费和户外广告维修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
分三期付款,详情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署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万元整;
第二期:广告画面正式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总费用的60%,即: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期:广告合同到期前30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万元整。
第六条、广告发布内容要求
1、广告刊登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符合《广告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
2、甲方应将广告画面于安装或更换前三日交给乙方,由乙方交于有关部门审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所需的一切与甲方相关的资料。
3、画面制作质量标准为:300线(DPI)保丽布喷绘。
4、照明时间:每日照明时间不少于四小时;具体时间:四月至十一月照明时间为:18:30至22:30,十二月至三月照明时间为:17:30至21:30(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调整时间)。
第七条、户外广告维修管理
1、乙方要对广告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以确保广告媒体的完好和广告正常发布。保持画面及广告媒体清洁、完好无缺。
2、若遇到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将48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知甲方,如延期发布广告,将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第八条、特别条款
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如战争、地震、飓风、政府征用等)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继续发布本广告。乙方应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广告费(总费用按日均摊),乙方应将甲方已付款项的余额部分在广告停止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合同续约与解约
1、合同期满后,甲方若有意继续发布该广告位,应自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另行洽谈是否续定租约。
2、如甲方有意继续发布,在同等市场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广告发布权。
第十条、争议解决
1、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
2、如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约时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二份。
第十三条、附则
合同中未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通过,可以附加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3
甲方:永州华昱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1606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46--8365666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经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而合法成立的企业。并拥有广告位合法使用权。
2、乙方是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并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发布自有广告宣传等手续的许可办证。
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之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所属户外广告牌采取租赁使用的形式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将位于 地段户外广告牌,共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属户外广告牌租赁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每年(人民币大写: )
2、付款方式:
①本合同双方盖章签订生效后,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②乙方画面一发布,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___ _ 元整。 ③本合同满 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四、责任与权益
1、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合作周期内可展开自主广告发布主体的唯一性,并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作到期前三个月,双方是否续约,续约条件经双方协商决定,如不续约甲方在合作到期之日收回广告牌,乙方不再享有该资源广告牌租赁使用权。
2.广告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合同期间发布的广告画面相关审批登记以及相关手续。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乙方发布广告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甲乙双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确保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取得相关广告发布审批证明。如因乙方提供的广告发布资料失实或涉及版权、商标权等问题而导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相关审批报告及批文备案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3、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广告租赁费。
4甲方应确保广告牌的正常运行。乙方需保证租赁期内广告画面的完整性,创造美好的视角效果。如因画面质量问题造成有关部门问责整改,乙方必须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七、违约责任
l、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发生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事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提前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应赔偿年度一租赁费一倍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1、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必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合同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2、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方均不得中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由于一方(“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另一方(“守约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年度租赁费—倍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保密义务
1、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接受方”)从对方(“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用户信息、技术秘密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
保密性。
2、接受方有义务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受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为己方从事该业务的、确有知悉必要的负责人和雇员知悉,但同肘须指示该等负责人和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受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接受方应当在披露方提出合理主张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4、甲乙双方亦应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责任。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履行。
5、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十、不可抗力
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方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十五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2、如因政府管理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双方应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合同内容。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将该争议提交永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永州市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4、未得到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合同。
7、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永州华昱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湘永路支行
430004270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广告法》及有关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发布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作发布广告。
二、 广告发布形式、位置(或线路):户外高立柱广告18米*6米*3米一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广告发布内容:迎驾品牌
四、 广告发布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 付款方式:
1、分期付款;
2、合同签定并发布后付款_____%;
3、半年后付_____%,余款广告发布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六、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样稿,并对其内容、文字、图像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不享有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乙方负责广告的正常发布的审查报批工作。
七、 广告交付使用后,乙方不得擅自停止发布或改动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因不可抗力影响该广告正常发布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发布费按实际时间结算,多退少补,此条不包括政府临时公益广告,缺一补一延时顺延。(合同时间顺延)
八、 广告发布期内,乙方负责甲方广告的维护,保证画面清晰完整。
九、 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也不得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以合同金额的20%赔付违约金及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 合同签订后甲方及时提供广告图样,15天内乙方必须按时发布,若逾期不发布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每天应该按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该媒体发布到后期,甲方享有优先续签权,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未与甲方联系而擅自转让、转签第三方,视同乙方违约,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媒体发布到期前十五日内,甲方做出续签决定,逾期视为甲方续签。
十二、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他约定:
1、每年一次画面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内画面破损由乙方负责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告牌安置之建筑物业主或有权管理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顶前侧(靠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_________元整。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_________元整。C.自第________年始,应于该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C.甲方一个月内未曾派人对该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
5.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是甲方的义务,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则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甲方广告发布手续不齐或广告发布违法被有关部门责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还已收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返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6
甲 方: ____ ___ _(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____ ___ 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与乙方合作推广墙身广告牌的广告宣传画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范围
佛山张槎路口与佛山大道交界位置,佛山大道北151号墙身广告牌(参考广告位示意图)----金星大厦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画面,配合乙方及时进行喷绘以及安装。
2、甲方有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投放所需的费用。
3、甲方有权力监督乙方的广告画面以及灯光的完好性,以便及时可以通知乙方进行画面的更换和修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广告位的价格
以墙身广告位效果图(见附件)为基准,三号广告位的销售价为18万元/年,此价格包含灯光,电费,以及税费。包五次换画,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上画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0%,其余的分三个季度,每个季度的首月向乙方支付10%.
二、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广告投放的广告进行广告喷绘制作以及安装。
三、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广告投放的广告及时进行广告喷绘制作以及安装,并确保广告宣传画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对确属有质量问题的广告宣传画或照明灯具进行维修、更换;
四、由于乙方在广告制作、安装、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导致发生人身安全或及其险情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4.若因政府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招租广告位相关信息进行调整,需立即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将广告宣传画发布费用总额平均分摊到发布期,单一计算广告宣传画发布费用);
5.若乙方违约或中途自行撕毁合同(非甲方责任),甲方有权申请撤销乙方的单方行为,乙方并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因违约致使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在合作过程中,双方从对方所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均为有价值的商业资料,具有保密性;均负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2.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相关的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漏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可能地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最小;
3.在本合同终止时,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双方继续负有保密义务;
4.因法律规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甲、乙双方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第六条. 违约处理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可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3个工作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该通知发出3个工作天内违约方不予答复及没有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2.本意向中各条款在执行过程中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涉及到的地方相关行政法规为准,如遇有抵触,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涉及到的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3.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及不可改变的政策变更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不予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或将协商条件作为合同的补充附件。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属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在甲乙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名后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7
甲方:安徽迎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马鞍山义园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告法》及有关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发布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5日制作发布广告。
二、 广告发布形式、位置(或线路):户外高立柱广告18米*6米*3米一座,位于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与采石河路交汇处。
三、 广告发布内容:迎驾品牌
四、 广告发布费用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五、 付款方式:1、分期付款;2、合同签定并发布后付款50%;
3、半年后付30%,余款广告发布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六、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样稿,并对其内容、文字、图像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不享有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乙方负责广告的正常发布的审查报批工作。
七、 广告交付使用后,乙方不得擅自停止发布或改动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因不可抗力影响该广告正常发布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发布费按实际时间结算,多退少补,此条不包括政府临时公益广告,缺一补一延时顺延。(合同时间顺延)
八、 广告发布期内,乙方负责甲方广告的维护,保证画面清晰完整。
九、 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也不得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以合同金额的20%赔付违约金及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 合同签订后甲方及时提供广告图样,15天内乙方必须按时发布,若逾期不发布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每天应该按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该媒体发布到后期,甲方享有优先续签权,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未与甲方联系而擅自转让、转签第三方,视同乙方违约,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媒体发布到期前十五日内,甲方做出续签决定,逾期视为甲方续签。
十二、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他约定:1、每年一次画面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2、合同期内画面破损由乙方负责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8
甲方: 家家乐橱柜
乙方: 长治市绘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位置的朝 方向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 11m4m ,面积 44 ㎡。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彩钢瓦。
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
2、广告牌租赁期为 半 年,日期从 20xx 年 3 月 1 日 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费用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付清 。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牌期间, 乙 方负责广告牌画面的喷绘和制作安装。
5、由于天气或人为原因造成甲方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等,甲方更换画面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6、甲方租赁此广告牌及广告位置期间,甲方所发布的一切广告所需政府批文及其相关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该项费用,甲方不负责。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由于商标、肖像、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7、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保证:甲方在此广告牌租赁期限内,甲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完全的使用权。
8、在合同执行期间此广告牌如因政府政策原因的拆除,则乙方根据甲方使用时间和制作成本,退赔甲方的剩余费用。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甲方应及时修复。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合同期满的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9、在广告牌租赁期间,如广告牌相关结构由于乙方安装不当,掉落而带来安全隐患或人身伤害等事故,则乙方承担完全责任,负责支付此项事故所有费用,如甲方发现广告牌出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
10、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协议解决为优先渠道,合同附件及样稿构成合同执行一部分,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无法解决,那么合同争议 诉讼仲裁委员会,确实无法达成共识可上诉当地法院裁决。
1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由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事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9
广告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称为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 (以下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与20xx年11月12日至20xx年11月11日期间发布形式为户外大牌广告。
二、 广告发布媒介位于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一号路及徐海路交叉口A板块(见附图)
三、 单位广告规格为40米*9米*2块。
四、 广告采用甲方确认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格形式,对不符和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 甲方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样稿、样带与实样在色彩上可能略有差别,以甲方签字为准。
七、 广告单价:即18万元每年*2块,总计:叁拾陆万元整
八、 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付发布费用的50%:即18万元。
2、 广告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付第一年发布费用的45%:即16.2万元
3、广告到期前一个月内付发布费用的5%;即1.8万元。 更换画面及安装费用以实际更换画面次数另行付款,其中画面喷绘费用为35元/平方米,计每次更换一块画面费用为1.26万元
4 、乙方保证甲方每次画面可正常使用1年,如出现褪色、断裂等有损甲方形象的情况,乙方须第一时间为甲方更换画面,维修此广告位,修复时间自乙方发现上述情况并与3日内通知甲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起算,最长时间为7个工作日,乙方须在修复3个工作日内提供修复后照片,否则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顺延相应广告发布时间,否则3倍顺延甲方广告时间。
5 甲方逾期30天未能支付发布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拆除画面并另行选择客户。
九、 违约责任:
1、 在甲方正常付款的前提下,如乙方恶意拆除甲方画面,乙方除需向甲方补偿未执行租赁期的租赁费用以外,需另行补偿费用为甲方广告发布费用的10%。
2、 非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合同无法执行,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双方同意按时结算,费用多退少补。
3、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如:不能按时付款导致合同终止,甲方需向乙方赔偿此广告发布费用的15%。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实行过程中的纠纷,由合同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当事双方协商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决定。
十一、其它
1、 如因政府建设或不可抗拒原因拆除广告,双方协商同意转做其它广告形式或据实结算;
2、 如因政府重大活动原因须临时覆盖为公益广告的,乙方需提前3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广告发布期顺延,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时间顺延。
3、 按合同约定发布日起十五日内,甲方验收,如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4、 如因天气原因(下雨、刮风5级以上)造成 施工困难的,影响发布期;发布时间相应顺延。
5、 续约问题:本合同到期前30 天;同等条件下,甲方享受有先续约权。
6、 签定合同后10日内甲方确定样搞,如因样稿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发布,延误时间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保留肆份,乙方保留贰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年月日:
户外广告牌出租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巫溪县广告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告牌安置之建筑物业主或有权管理者_巫溪县融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顶前侧(靠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70%,计_________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30%_________元整。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
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
C.甲方一个月内未曾派人对该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
5.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是甲方的义务,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则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甲方广告发布手续不齐或广告发布违法被有关部门责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还已收的所有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