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___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付款方式
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即需方向供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商贸合同 篇2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 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______%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 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九条 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 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条 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一条 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二条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_______ 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 (每公吨价为________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商贸合同 篇3
文件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等设备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报价等详见《产品报价清单》(附件一)。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税款、报酬和支出,总计人民币(大写) ,计人民币(小写)¥ 元。
第三条 合同标的交付
乙方须将本合同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交付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
交付时间:甲方指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收货人、电话: 。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本合同产品及其全部配件、备件及相关附属设备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所有设备预装软件均为正版软件或经权利人许可最终用户使用的软件;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合法的、正确的和完整的,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详见《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附件二)。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二)乙方交付的本合同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退货、退换、补齐或修理,并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为确保甲方和甲方使用本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及时享受到乙方的技术支持服务,乙方须向甲方及/或最终用户提供 小时免费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若本合同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为甲方及/或最终用户提供上门服务。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
若如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就其迟延通知所造成的甲方损失承担责任。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应具备甲方及/或最终用户使用该等产品所需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并需确保甲方及/或最终用户使用该等产品不受第三方主张侵害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诉讼、争议、仲裁、纠纷,如果产生纠纷的,应由乙方负责处理或解决,如果给甲方及/或最终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产品验收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本合同项下产品时,甲方验收人员应当就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包装、外观、名称、数量等事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人员须于交付当日在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签收单上签字,乙方参与验收人员须同时签字确认。但签收单不作为验收凭证。
若甲方在产品交付过程中发现与本合同规定要求不符之处,应在签收单上明确写出,否则将视为甲方认同乙方的本合同产品的数量及外观符合本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本合同产品交付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及/或试运行,甲方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完成安装调试或试运行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如产品通过验收,甲乙双方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产品验讫章。
(三)如本合同项下产品按照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的约定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时间内重新提供该等产品或重新安装调试,并有权按照或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第1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仍未能提供验收合格的产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对于本合同产品质量和配置的异议期限等同于产品质量保证期或免费售后服务期(以二者中时间较长者为准)。异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或配置等问题给甲方或产品最终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 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
(二)甲方应在本合同产品到货签收后 个工作日内,凭双方签署的到货签收单,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
(三)甲方应在本合同产品通过验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凭双方签署并盖章的设备验收报告付清本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
(四)乙方在申请本合同付款前,应向甲方交付与所付款项等额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发票。
第八条 售后服务
(一)乙方负责完成(或负责协调合同产品生产厂商完成,下同)本合同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本合同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范围和标准均不得低于本合同产品生产厂商的《标准保修服务承诺》,并须满足甲方向最终客户承诺的售后服务规定的要求(乙方《售后服务承诺》及/或生产厂商的《标准保修服务承诺》,见附件三)。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 年的免费售后服务,免费售后服务期自本合同产品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免费售后服务期限以外的涉及本合同产品的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在本合同产品的免费售后服务期内,由于甲方或甲方使用本合同产品的最终用户因需求变更、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合同产品的损坏,乙方在维修时只收取工本费和材料费,不收取维护费。
(四)如甲方或本合同产品最终用户在本合同产品上安装软件需要乙方或本合同产品生产厂商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的,乙方须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或协调本合同产品生产厂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现场技术支持。
(五)甲乙双方确认,售后服务是本合同合同标的的重要内容。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售后服务规定,甲方有权比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如非乙方原因,甲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或逾期支付本合同价款,每日按逾期未付价款的千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3%)。
2、在乙方送货过程中,如因甲方通知的到货地点和接货人出现错误,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把本合同产品送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发现上述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协调解决。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产品的,乙方须每日按本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3%)。
2、乙方若在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逾期三(3)日后仍未向甲方交付产品,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如一方需要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必须提前三(3)日提出,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索赔
(一)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或免费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质量或相关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自由选择下述方式中的一种或同时选择几种,向乙方索赔:
1、甲方把本合同产品退回乙方(退货),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全额退还给甲方(退款)。此外,乙方还须承担由退货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付款项利息(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甲方人员差旅费、退货通知费用、相关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本合同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产品的实际品质、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等,协商决定降低本合同产品的价格。
3、乙方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更换原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须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及/或免费售后服务期。
在甲方根据本项规定向乙方索赔时,视为乙方逾期交付有缺陷产品。逾期时间计算至乙方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更换原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并经甲方重新检验合格之日止。
(二)如果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后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答复,则视为乙方已经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一)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其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须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十五(15)日内提供事件详细报告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一)甲乙双方均独立拥有自己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本合同的生效及履行不得作为对相关知识产权的转让或使用许可。
(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任何媒体、宣传、电子或纸面出版物等中使用对方的名称、企业及产品标识或提及本合同项下事宜。
(三)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均构成对对方知识产权的侵犯,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一)甲乙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二)本合同及合同纠纷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产品报价清单》
附件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或标准保修服务承诺》
附件四:《保密协议》
附件五:《廉洁从业》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自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产品清单》
甲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原厂商所承诺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或标准保修服务承诺》
本合同项下产品原厂商负责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从产品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
甲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保密协议》
鉴于:
甲乙双方就 采购事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供方”)披露给对方(“接受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接受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在提供方提供该等资料或信息时,接受方可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信息,且接受方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第三方提供该等资料或信息未违反该第三方应对甲方承担的任何保密义务;
4、在提供方提供该资料或信息时,接受方已经通过上述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合法地拥有该资料或信息;
5、依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接受方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披露、透露或泄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接受方也须促使其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披露、透露或泄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接受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接受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接受方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工作人员/雇员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接受方不得将含有提供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提供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接受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提供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接受方将以并应促使其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提供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密措施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提供方向接受方或接受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接受方或接受方代表转让或授予提供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接受方或接受方代表转让或向接受方或接受方代表授予提供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接受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接受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接受方在书面通知提供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提供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5%违约金。
2、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廉洁从业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防范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维护甲乙双方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合作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廉洁从业等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加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举报。
(四)教育并监督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责任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须按合同规定与乙方保持正常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实施标准、规范,在合同签署以及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类似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合同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或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之外的设备材料等。
(六)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合同挂钩。
(七)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公司纪检监察部反映情况。
第三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须按合同规定与甲方保持正常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实施标准、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严守诚信原则,对自己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负责,不得提供质量伪劣或与合同不符的产品及服务。
(六)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不通过中间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或施加任何影响。
(七)接受甲方纪检部门对本责任书履行情况等的监督。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责任追究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予以责任追究;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的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上报乙方主管部门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验收合格、款项结算完毕为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