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就业协议书 篇1
立协议单位:
上海____________住宅建设办公室(简称甲方)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
乙方为解决住房困难,要求参建甲方在建_____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室
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
1.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_______%,即参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________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计工程费__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理费(按工程款_____%计算)计__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__元(肆拾肆万玖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
4.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
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新上海就业协议书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7、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属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属文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属文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新上海就业协议书 篇3
甲方:上海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1)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三、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