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
时间:20xx年9月19日 地点: 召集人:
参加人:,,。
经全体股东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变更股东股权,股东将其在本公司的12.5%股权(即12.5万元)出资转让给。变更后的股东出资比例和金额如下:
决议立即生效,并委托指定给x办理本公司变更登记事项。
x有限公司
股东签名:
20xx年9月19日
多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佛山市 有限公司股东于 年 月 日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由 有限公司变更为 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地址变更,地址由 变更为 。
三、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变更为: 。
四、同意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万元变更为 万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 ,出资 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 。五、同意原股东将所持本公司 %的股份,原价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批准了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或者 同意新增股东,新股东出资 万元。六、股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 ,出资 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 。……
七、同意选举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担任公司经理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经理职务;同意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监事职务。(或者:同意继续担任公司职务)
八、其他事项:
九、同意就变更事项修改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十、决定委托 到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公章)
多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3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公开、公平、进取
第二条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银都路3425号生鲜超市
第三条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
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双方确认的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钮士坤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
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