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读兄弟有感范文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第2篇:读兄弟有感范文
《兄弟》上半部我认为写的更好,即温馨又真实。宋凡平无疑是塑造的很好的一个人物,一个让人流泪的好人,好父亲,好丈夫。他英俊高大,正直幽默,对家庭充满责任感,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对两个孩子疼爱有加,乐观坦荡。被抄家后若无其事地笑着用“古人的筷子”(树枝)给他们开饭,快乐地教他们“扫堂腿”,人来却屈辱地被“革命小将”扫堂腿,被看守期间手臂被打断了啷当着,但却对孩子说这是个“啷当着手”的游戏,以保护他他们童稚的心灵,让人不由想起电影《美丽心灵》里那个父亲。
他对妻子李兰温柔体贴呵护,处处尊重她,重建她饱尝多年屈辱后对生活的信心,又恪守诺言,说好了到上海去接她,哪怕冒生命危险冲出被看守的监牢'也要到码头去乘船接她,四次被看守毒打阻挠,四次踉踉跄跄冲向轮船,最后被“革命群众”活活乱棍打死在码头……他真的应该反抗啊,可是他没有,那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反抗。他的遭遇让人痛彻心肺。
宋凡平活着时是英俊潇洒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因为他是地主成分他就要被批斗,只因为他教孩子认字时又说了“地主宋凡平”地是天地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就瞬间招来了杀身之祸。他这样的死让人掬一把惋惜之泪,他不该就这么死了。
今天看来,那时的“革命群众”的政治信仰是多么的单纯,又是多么的盲目狂热多么残暴!以“革命”的名义就可以六亲不认,滥杀无辜,指鹿为马,丧尽天良,呜呼。
李光头宋刚两个孩子在父亲死后孤苦无依,建立起了深厚的兄弟情谊,没几年妈妈也在忧愤中死去,他们更加相依为命。这部分都写的温馨可信,无论是李光头的调皮贪吃,还是宋刚的善良懂事。
下半部分篇幅很长,却有点故作喧嚣。着重写李光头的改革开放后的飞黄腾达。什么李光头率领十四个聋子瘸子向林红求爱,什么李光头发财后举办处美女大赛,什么投靠李光头后林红开办发廊做红灯区童铁匠发老婆亲自为老公选小姐……大张旗鼓,大肆渲染,大开大合,但这样的情节让人疑心作者在故意恶心人了,目的也许为了讽刺那些在经济大潮中利欲熏心乾坤颠倒的众生。唯一愿意关心的是宋刚。
这个像他爸爸一样英俊高大的宋刚,这个心灵手巧会织毛衣的宋刚,这个为了兄弟情义隐忍自己爱情几近木讷的宋刚,这个与林红恩恩爱爱二十年骑着永久牌自行车接送妻子的宋刚,让人看不懂了。如果说他下岗后宁肯扛大包、装水泥,弄得腰扭伤得肺病也不肯找已发达的兄弟李光头帮助,这是骨气,是讲做人的原则的话,那么当他看清周游的骗子嘴脸后为什么不马上离开他回到刘镇,还跟着他继续南下推销“保健品”,他的做人原则到哪去了?当周游为了推销丰乳霜劝说他做丰乳手术以招徕女顾客,他竟然接受了手术时,他作为一个有骨气的男子汉的原则又到哪去了?说不通的,就算是为了给林红一个好的生活拼命挣钱也说不通的。不由觉得了宋刚这个人物的几分昏庸,作者设计的几分荒谬。当看到他卧轨自杀的情节时,已无泪可流。
兄弟俩,一个发迹了,一个消陨了,但他们的命运最终都化作了畸形。
第3篇:读兄弟有感范文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
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
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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