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七年级作文 篇1
历史的星空,因有许多杰出的人物而光辉灿烂——邓稼先就是其中我最佩服的一位。
“君视名利如粪土,许身国威壮山河。哀君早辞世,功勋泽人间。”这是张爱萍对他一生的概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正好准确的描述了他。
在1986年里,国内公开了两弹元勋邓稼先的名字,当人们终于解开当年戈壁滩上升起的蘑菇云的谜时,邓稼先却没有机会去受到别人的崇拜了——他已安然地闭上了眼睛,跟这个世界再见了。但,他那两弹一星的勋章,却永久地闪耀着光芒。
他为我国的核武器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其实,他年轻时已经要立志救国。在1948年至1950年,他就去美国读理论物理,取得了博士学位后又毅然离开美国,回来建设祖国。
此后,他一直站在中国核武器和氢弹研究的第一岗位上。在一次核试验中,满载着邓稼先及其他人希望的核弹,直接从高空中摔到地上,没有出现那代表着成功的蘑菇云。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出现蘑菇云呢?百思不得其解的邓稼先,硬是一个人,亲自去找碎片查明原因。他一个人捧着核弹碎片,像捧着宝贝似的仔细检验。后来得知是降落伞的问题,他才沉重地松了一口气——其实只是因为降落伞!但,他却因为这件事,受到了严重的辐射。其实他也知道这样会受到辐射!但,他却义无反顾的去了。他已经受到了一次致命的伤害。
在之后,他衰老得特别快,最终以癌症住进了医院。杨振宁去医院探望邓稼先,拍下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照片中,邓稼先拖着沉重的身体,勉强地露出了微笑——在他身体里,出血不断,止都止不住;他的嘴角,还有着没有擦去的血迹!
他死了,我想,他应该是带着满足辞世的——他已经通过自己一生坚持不懈的艰苦奋斗,把成果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贡献给了祖国,完成了他一生追求的目标——建设好祖国。
他——长着一张“娃娃脸”,虽不“长须飘飘”,也不“雄姿英发”,但是真正的中国传统文化所孕育的人,是最有中国人朴实气质的人。我脑海中一直浮现着这幅画面:在蓬断草枯的沙漠,狂风呼啸,荒芜生机。邓稼先,含着泪在戈壁滩上,怀着那悲壮深沉的心情,在埋葬着同事。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颗明星,永远闪耀在历史的星空中,为我们中华民族,做出了永远杰出的贡献!他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远的骄傲!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七年级作文 篇2
谁都有敬佩的人,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妈妈,因为她的厨艺非常的棒!
现在我就给你们介绍妈妈最拿手的几道美食吧。
瞧:妈妈备好了面包、肉松、火腿、生菜、奶油等,先把面包切成三角形,放在下面,在碗里把肉松和奶油拌在一起,再用勺子盛出来放在面包上面并均匀的抹平,再放一层面包,这层面包的上面放上一叶生菜和一块大大的火腿,最后再放一层面包,就这样香甜可口的三明治就做好了,比面包店里的好吃百倍呢。
有一道菜是我最爱吃的,就是把鸭子在烤箱里考好后,把鸭皮和肉割下来,薄薄的形状大小差不多都一样,摆在盘子里,油油的、亮亮的,看着就直流口水,再把用面粉做好的薄饼放在一个盘子里,配在一起就是美味的北京片皮鸭了,我用饼包上肉或鸭皮,再放上一点绿绿的小葱和甜面酱,好吃,超好吃,好吃极了!我想说:“妈妈你真棒呀!”看着我们吃的那么香,妈妈的脸都笑开了花。
妈妈的窝窝头做的也与众不同,用面粉、糯米、玉米粒、火腿肠等做成一个像小火山一样的形状或爱心形状的,放进烤炉里,烤好了在窝窝里装些菜类或糯米等,看着热气腾腾的窝窝头就想赶紧大吃一顿。妈妈还会做日本的寿司、鲍鱼、贝类、清蒸海鱼……每个人吃过妈妈做的菜都会赞不绝口的夸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真会做好吃的,简直是个“五”的厨师,我很敬佩我家的五厨师——妈妈。长大后我要比妈妈还棒,做个六的大厨师!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七年级作文 篇3
圆框眼镜,蓝色风衣,黑牛仔裤,灰运动鞋,那叫个洒脱;做事迅速麻利,从不婆婆妈妈,这可谓洒脱,这样既潇洒又洒脱的人让我敬佩——他,就是志刚。
我们班的志刚和俊逸都是比较认真努力的人,但他们的性格却如同冰火两重天。
记得那是一次篮球比赛,那时已到了白热化阶段,我队竟落下了3分,每个队员都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我们的救命稻草出现了——志刚拿起球,往地上拍了两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左侧,面对对面的拦截,他猛地一下一转身,又向右方冲去,只见他两步化作一步,大步流星地向三分线冲刺,万万没想到的是,对面队员竟紧跟其后,志刚被逼至界线,顿时进退两难,为了拖延时间,他开始胯下运球。“砰——砰——”突然,志刚大喊一声:“俊逸!接球!”对面的听了,立即回头,看向那个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的俊逸,蜂拥似的冲向俊逸,志刚趁机蹲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再次冲向三分线,随之大吸一口气,使出全劲,猛地一跳,右手将球用力抛出,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哐堂”志刚进了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在众人面前留下了一个完美的背影。而俊逸呢,在被对面的猛攻后,似乎受到了惊吓,只是在场上傻笑,逗地对面哈哈大笑。双方打平后,场上响起了如雷贯耳的掌声,这掌声一半是给志刚的三分,一半是给俊逸的傻笑。
不得不说,志刚在篮球这一方面还真让我敬佩,不过,志刚不仅擅长篮球,他的学习更是优秀。
语文课上,语句赏析时,有他;
数学课上,无人答出的,有他;
英语课上,单词拼写时,有他;
生物课上,实验复杂时,有他;
美术课上,画出精华的,有他……
志刚似乎是样样行,行行行,他如此努力只为了一个梦想——考上北京大学。这样一个有梦想并去努力奋斗的人让我敬佩。
志刚还有很多让我敬佩的。打扫卫生时,总有他忙碌的身影;参与社团活动时,总有他乐此不疲的身影;别人需要帮助时,总有他乐于助人的身影……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七年级作文 篇4
有人敬佩能弹奏无数美妙乐曲的音乐家贝多芬,有的人敬佩知识渊博的鲁迅,有人敬佩······而我敬佩一位普普通通的阿姨。你猜,为什么?
话还得从一件事说起:
一天,我和爸爸去姑姑家玩,路上一个场面令我深有感触:
我远远的听到前面伴有电子琴发出的歌声,我向前走去。只见前面围着一群人,我很好奇,快步走上前去,最先看到的是有一位患有侏儒症的阿姨,她身体高差不多70厘米,坐在一张小凳子上,前面放着一台电子琴,一边弹琴一边唱歌,她的歌声非常的动听,观众们不时响起了一阵阵的鼓掌声,不一会儿,人们上去给她一点钱。
看到这个场面我深深的感动了她让我敬佩,虽然身体有缺陷,但身残志不残,本来可以依靠亲人,也可以向人们乞讨,可她并没有选择出卖自己的尊严,而是用自己的本事,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获得生存的希望。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我还历历在目,因为阿姨身残志不残的精神值得我敬佩。
这就是我敬佩的人。
有人敬佩能弹奏无数美妙乐曲的音乐家贝多芬,有的人敬佩知识渊博的鲁迅,有人敬佩······而我敬佩一位普普通通的阿姨。你猜,为什么?
话还得从一件事说起:
一天,我和爸爸去姑姑家玩,路上一个场面令我深有感触:
我远远的听到前面伴有电子琴发出的歌声,我向前走去。只见前面围着一群人,我很好奇,快步走上前去,最先看到的是有一位患有侏儒症的阿姨,她身体高差不多70厘米,坐在一张小凳子上,前面放着一台电子琴,一边弹琴一边唱歌,她的歌声非常的动听,观众们不时响起了一阵阵的鼓掌声,不一会儿,人们上去给她一点钱。
看到这个场面我深深的感动了她让我敬佩,虽然身体有缺陷,但身残志不残,本来可以依靠亲人,也可以向人们乞讨,可她并没有选择出卖自己的尊严,而是用自己的本事,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获得生存的希望。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我还历历在目,因为阿姨身残志不残的精神值得我敬佩。
这就是我敬佩的人。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七年级作文 篇5
我想,在同学们的心里,一定有让你们尊敬,让你们佩服,让你们惦记、想念、感动、难忘的人吧。而今天我要写的,是一个令我敬佩的人。他不是什么明星,而是一个卖西瓜的普通人。
那次5.12大地震,让许多人失去了家园。于是,全国各地纷纷向灾区投去了援助之手,可畏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来到捐款箱前,正准备把自己的零用钱捐进去时,我的身后传来了一阵颤动的声音:“请---让一让---让一让----”我回过头来,看见一个大约40多岁的中年男子。他有一头白色中带有灰色的头发,一双可怜虫般的眼睛,身穿一件长长的灰色外套,脚穿一双农村地里穿的胶鞋,看起来十分窝囊。那时,我有点瞧不起这个农民摸样的男子。就在我打量他的同时,他已经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叠叠排的整整齐齐的零钞,有一元的,有五元的,有十元的二十元的。旁边有个叔叔问他:“大哥,你为什么要捐这么多的零钞呢?”那位男子叹了口气,说道:“我的家乡就在这次地震的重灾区——北川。我是几年前来永川打工的,一直在永川卖西瓜,收成还不错。可我毕竟还是一个北川人呀,我爱我的家乡,这次地震虽然毁了我的家乡,但是这并没有毁掉我们北川人之间的感情,我要为重建家乡而出一份力!”他的声音不大,却很坚定。“这些钱,是我日积月累、省吃俭用存下来的,现在,我要把它全部贡献给我的家乡!”说到这儿,他已是泣不成声了。他的一席话感染了所有的人,人们纷纷捐款,现场捐钱声不断——“我捐十元。”“我捐五十元。”“我捐二百元。”而那位大叔却在捐款箱前不停的道谢:“谢谢,谢谢??????”此时,两滴热泪,从我眼窝中涌出,我的心里油然升起对那位大叔的敬佩与赞美之情。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那位大叔的话却久久在我脑海里回荡——可我毕竟还是一个北川人呀,我爱我的家乡……我要为重建家乡而出一份力……我要把我的钱全部贡献给家乡!他的那几滴滚滚热泪,流进了我的心田!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七年级作文 篇6
他,是一个陌生人,但却让我感觉到不一样。
夏日的天,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眼已乌云密布。正如我此时的心情,清早还是自然醒来的轻松惬意,转眼便郁闷透顶。本以为终于礼拜天了可以出去好好玩一下,可老妈竟然命令我去图书馆看一上午的书。一上午啊,好几个小时呢!平常看书已经看得够烦的了,老妈这是想让我吐的节奏吗!唉,唉!
此时,外面已经下起了绵绵细雨,我懒洋洋地举起一把伞,走进阴凉的风中。晃晃悠悠地来到图书馆,漫不经心地走过一排书架旁。眼前的景象一下触碰了我的心底:一位农民工打扮的男子,穿着灰色上衣,烟色长裤,脚下是一双黑布鞋,全身多处泥点,还未靠近就已经闻到了一股汗臭味。他边阅读边在白色的笔记本上做批注,他突起变形的关节,黝黑干燥的皮肤,分外显眼。然而,他却专心致志,连同身边的书架,都笼罩在淡淡的宁静的氛围中。时光在这一刻停留,倏地被拉长拉宽,似宁静的湖面突然漾开了微波。
于是,我在他的身边停驻,拿起余华的《活着》读起来,也让自己躁动的内心渐渐归于宁静。书中那些血浓于水、真挚朴实的情感,那些平平淡淡却磕磕绊绊的人生历程,都让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抬起头擦拭眼泪,瞥见那位男子,仿佛他就是书里的一个人物:虽然生活境况窘迫,却依旧努力、积极向上的活着。相比而言,我的生活风平浪静,有充裕的时间看书,我却慵懒散漫地活着。想到这,我的心里惭愧得无可复加,也对这个男子产生了尊敬、敬佩。
那男子似乎感觉有人在注视着他。于是轻轻抬起头,冲着我憨厚的一笑,又继续埋头看书。我也梳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又继续看书,继续联系自己的生活经历,一边沉浸在文字的感动中。室外劲爆的音乐,马路上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图书室外连绵的小雨,阴冷的空气,这些都与我、与那位男子无关。
用了三个小时,我将《活着》这本书读完,时间已临近中午,当我离开图书馆时,他还依然坐在书架旁聚精会神地看书。
他是让我感到值得尊敬、敬佩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