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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安全知识手册

2023-05-31 12:51:47安全知识访问手机版
(一)、煤气MSDS: 一、 成分 / 组分信息 主要成分: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煤气 有害成分: 浓度: CAS NO. 氢气(H2) 58% 133-74-0 甲烷(CH4) 24% 74-82-8 一氧化碳 (CO) 8% 630-08-0 不饱和烃类(CmHn) 2.2% 无资料 二氧化碳(CO2) 4% 124-38-9 氮气(N2) 3% 7727-37-9 氧气(O2) 0.8% 7782-44-7 二、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3类 有毒气体 1.煤气是一种易燃,有毒气体。焦炉煤气的一氧化碳含量较高炉煤气少,但也会造成中毒事故。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遇到火源发生燃烧爆炸。煤气是有毒气体,其对人体的侵入途径为吸入。 煤气中的一氧化碳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可高于50%。部分患者昏迷苏醒后,约经 2~60天的症状缓解期后,又可能出现迟发性脑病,以意识精神障碍、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为主。慢性影响:能否造成慢性中毒及对心血管影响无定论。 2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若发生煤气大量泄漏,除引起人体中毒外,还对可燃物质,还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 大量泄漏若处理不当,而引起的火灾爆炸,会对周围群众的生命和财富安全造成巨大的损 三、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四、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遇到火源发生燃烧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水等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应配备防火防毒服、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等用具,以防中毒。 五、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将漏气的容器移至空旷处,注意通风。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六、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须佩戴自给式氧气呼吸器。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储存注意事项:远离火种、热源。采用防爆型照明设施,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七、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未制定标准 检测方法:吸收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明火,禁止打手机及防止静电产生 八、理化性质 外观与性状:一种无色透明气体,具有臭鸡蛋气味 相对密度(气=1)0.4-0.6 爆炸上限% 30.4 爆炸下限%5.6 引燃温度:600-680 溶解性:不溶于水 九、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发生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静电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十、运输信息 包装标志:有毒易燃气体 包装类别:I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十一、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易燃气体。 (二)、煤气检修规定: 1、煤气设施是指所有流经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他介质(如蒸汽、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的部分都视为煤气设施。 2、煤气设施检修时必须取得安全环保科的允许,并且由检修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对检修人员进行监护。 3、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应对煤气来源进行有效隔断,水封水位保证不低于正常工作压力2倍以上的水位高度,若无水封时,必须加堵盲板作为有效隔断,进入煤气设施内部作业时,必须加堵盲板作为有效隔断, 4、有效切断煤气来源后,应使用蒸汽或氮气对内部积存煤气吹扫干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5、在拆卸煤气设施或撬动煤气设施开口时,必须使用铜质或其它防爆工具,若无防爆工具时,必须在使用的铁质工具上抹上黄油后方可使用。 6、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等以及在煤气设施存在盲点的位置进行检维修时,检修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站在上风向处,不应该正对煤气设施的开口方向,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机械通风,对开口位置进行吹扫。 7、进入煤气设施内作业时,还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经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 (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h;不超过10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h;在不超过200mg/m3 时,人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min~20min,合格后方可进入煤气设施,但需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并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并且作业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至少间隔2小时以上。 8、煤气设施动火作业时,还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中“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保证煤气压力平稳;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在煤气设施吹扫置换合格前不能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吹扫置换经取样分析检测可燃气体及含氧量合格,并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后方可动火作业。 9、煤气设施检修间隔0.5小时再次检修时应重新置换,达到标准后方可进行。 10、在煤气设施内取样分析时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 11、煤气设施在夜间检修时,应设置防爆灯进行投光。

(三)、煤气作业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