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6.1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6.5(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1.7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2.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1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第6.1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4.1.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4.1.1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4.1.1条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4.2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 竞业限制期限
5.1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5.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5.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第六条 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6.1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额为元,共计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法律无明确规定,此处补偿百分比可以自由选择一个额度,建议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50%之间)
6.2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4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6.5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6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7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此项通知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6.8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 其他
7.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7.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7.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用人单位及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的有关事项及竞业禁止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明确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研发设计资料及研发成果、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文档及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供应商资料及进货渠道、客户资料、定价政策、营销计划、未公开的财务资料、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应当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乙方也必需承担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非为甲方利益,乙方自己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视为泄密;
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终止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终止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或者利用其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五、经济补偿金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期限时起,甲方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乙方平均工资的30%即 元。
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竞业限制补偿金向有关机关提存。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3
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禁止
1、竞业禁止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竞业禁止的区域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乙方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第三条 甲方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第四条 违约救济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
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1.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1.3 保密内容,包括:
1.3.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户、客户贷款信息、成交或商谈的保费价格;
1.3.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要决议、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1.3.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1.3.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设计开发记录、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手册、担保费率计算说明、技术方案、技术数据、技术文档、科研成果、相关函电等。
1.4 保密范围
1.4.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操作的;
1.4.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1.4.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1.4.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1.5 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于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第二条:竞业禁止
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2.2 如果乙方意图被一家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2.3 在合同期限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例如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银行)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2.4 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员工按月支付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25%的数额或法律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作为当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求员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 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3.2 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甲方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适用法律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限制。
3.3 本协议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存在直接冲突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其他
4.1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2 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4.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的人员具有针对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
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无需承担此义务。
鉴于乙方是公司的股东,掌握公司核心技术以及秘密信息,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 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即竞业行为的禁止,指处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乙方在职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间。
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只限制在职期间,只针对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
若是要限制离职人员,需要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约束其跳槽到竞业公司产生纠纷。
但建议在员工开始接触商业秘密时就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大部分离职原因都与企业有矛盾或是为了追求高薪待遇,离职时是比较难与其签订的,应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第二条 禁止行业
竞业禁止的行业包括与本单位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并且乙方承诺在禁止地域范围内也承担禁止义务,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条 乙方的承诺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因为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风险提示: 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
若是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则员工离职后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以已经支付过所谓的“竞业禁止补偿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
更不能将其在职期间获得的保密费当做是对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的补偿金。
乙方自觉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对外泄露本公司的商业机密,如果违反本协议,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则要赔偿公司违约金____元。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之间发生了争议,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6
雇员因为在公司工作,并于年月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该雇员已入职,已经(或将要)知悉公司知识产权、保密信息等相关信息,为保护公司及雇员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协议。
1.雇员权利义务
1.1未经公司同意,在公司的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现有和将来的业务同类或类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制造、销售、宣传或者其他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在经营该类业务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或者为进行该类业务的单位提供任何服务,不论是否从该类业务或者服务领取任何报酬、分红或者其他形式的收入或回报。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离职后两年的期限内(以下称“竞业禁止期限”)都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类似的业务或到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不论该等服务是否有偿。
1.3上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是指经营或者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的业务同类或类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或者与雇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公司认为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1.4雇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等近亲属进行经营或者从事上述活动的,视为雇员本人经营或者从事该活动。
1.5雇员为证明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已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自雇员在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1个月内,以及在竞业禁止期间的任何时间经公司要求时,应及时向公司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该证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于:
1.5.1从雇员离职后,与新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与新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1.5.2新的单位为该雇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5.3或当雇员为自由职业或无业状态,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时,可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于雇员的从业情况的证明。
1.6雇员自与公司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后于每月20日凭本协议第1条第5款的证明材料到公司领取当月补偿金。
2.公司权利义务
2.1公司有权对商业秘密及竞业范围进行解释;
2.2公司在雇员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雇员竞业禁止期间,即与雇员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两年内,每月向雇员按其离职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平均月工资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若发现雇员违约,公司将终止发放补偿费并按本协议第3条规定追究雇员的违约责任。
2.3如雇员未按时领取补偿金,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代领并保管。
3.违约责任
3.1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拒绝支付雇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公司除如数向雇员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应当向雇员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
3.2在任何时候,如果雇员不履行或停止履行本协议第1条规定的义务,雇员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一笔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公司在上述第二条承诺在竞业禁止期限内给予雇员的补偿费总额的倍;除此之外,因雇员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雇员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参照雇员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
3.3如雇员不能按本协议要求提交约定证明材料,则应该视为雇员未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公司有权按本竞业禁止协议参考上述条款追究雇员的违约责任。
4.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雇员(签名):身份证号码:
时间:年月日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 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即竞业行为的禁止,指处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构成《公司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主体必须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该董事或经理同时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二条 竞业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
第三条 竞业禁止内容
1、禁止行业:与本单位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
2、禁止地域: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条 支付
由于公司监事的竞业禁止的义务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间,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有争端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服务期内的保密义务
1.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固有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可删除)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更不得与甲方发生竞争,将甲方业务归为个人办理,或不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竞争的业务。
(可删除)
1.5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1.6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的行为。
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1.7自甲方认定乙方需为其承担保密义务时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密费,保密费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总额内。
二、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2.1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纲要、电子数据及介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2.3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4乙方在与甲方离职后3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其他任何实体的利益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2.5乙方的竞业禁止期限从乙方正式离职开始计算(具体日期以《证明》或《自动离职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
补偿费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800元。
补偿费从 年 月 日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 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设银行卡内(卡号为: )。
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6竞业禁止期满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当月起,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2.7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或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违约责任
3.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从甲方离职时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3倍。
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四、争议解决
4.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5.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5.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5.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5.4本协议作为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由于乙方是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因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对于公司工作的保密和_____约定了如下协议:
第一条禁止行业及地域
_____的行业包括与本单位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并且乙方承诺在禁止地域范围内也承担禁止义务,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_____的期限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间。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条支付
由于乙方是甲方的职业经理人,经理人的_____的义务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_____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五条争端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其他
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之附件竞业禁止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企业)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员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