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乙方自愿成为《中国汽车网城》会员,在会员注册后,即被认为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汽车网城》章程有关规定。乙方保证准确提供自己的信息,注重信誉,竭诚为用户服务。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广告空间,并按照以下办法任选其一发布广告:
1、每年包干1800元(不含制作费),不回报用户。
2、预交一定的制作费(根据具体要求确定),通过计算用户浏览和下载该广告次数回报用户。用户每次浏览点击,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甲方向用户支付元。每浏览点击5000次结算一次。
四、乙方通过《中国汽车网城》完成汽车交易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销售收入的%。
五、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200年月日
电话、传真:
联系人:韩广手机:
e-mail:
乙方:
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
e-mail:
签章:年月日
汽车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 篇2
编号:_________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乙方(银行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淘宝托管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及款项结算
(一)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_____托管服务。
1、套餐A:在阿里巴巴中文与国际站、淘宝开通网店,进行美工设计(30个宝贝)、文案策划、网店优化、产品上线、站外推广
服务费用: 元/1个月 元/半年 元/一年
2、套餐B:在阿里巴巴中文与国际站、淘宝开通网店,进行美工设计(50个宝贝)、文案策划、网店优化、产品上线、站外推广、网店客服(每天15小时)
服务费用: 元/月 元/半年+销售额的10% 元/一年+销售额的15%
(销售金额保证:如半年内销售金额达不到_______,则退还一半费用)
3、套餐C:在阿里巴巴中文与国际站、淘宝开通网店,进行美工设计(70个宝贝)、文案策划、网店优化、产品上线、站外推广、直通车管理、淘宝官方活动(聚划算、淘金币、淘一站、天天特价、一元秒杀、手机淘宝-公车秒杀等)、站外推广、网店客服(每天15小时)
服务费用: 元/月 元/半年+销售额的10% 元/一年+销售额的15%
(销售金额保证:如半年内销售金额达不到________,则退还一半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 (大写金额:___________/半年,该价格不含税) ,作为享受本协议_______套餐的服务费用;该费用于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时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恕不退还。
(三)协议生效后的第一个月起,乙方每月卖出商品按该月商品销售额的_____%提成,提成款项由甲方在当月底前付清给乙方。
(四)甲方根据协议年度营业额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返利,具体如下:
序号营业额(万)返利(%)
1 20-30
2 30-50
3 50以上
(五)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未在上表列出的其它服务项目,可按附件中的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淘宝托管服务收费明细表中的价格或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中涉及到的所有服务费及提成或佣金均不含税。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内产品标准。
(二)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及其相关资料,提供产品卖点及亮点说明,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必须是甲方合法获得,如淘宝需要,甲方须能提供真实有效、详细的进价单、进货凭证及进货渠道。
(四)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整体运营,包括产品价格的调整优化,及页面设计。
(五)甲方管理店铺时,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限权,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甲方须在淘宝服务平台保持足额余额以便该平台自动续费而不影响店铺正常运营。
(七)甲方可选择为乙方提供一定额度的支付宝放款权限,用以日常处理客户纠纷。
(八)甲方店铺相关密码或重要资料更改时,如未通知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若甲方负责发货,则发货时限为客户付款后的 小时内,若超过此时限,甲方需主动和客户沟通,解释未及时发货的原因,取得客户的谅解,以免出现恶评及投诉。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应在 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
(十)甲方负责产品的进货、仓储、向买家发货,以及乙方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
(十一)对于已托管店铺的装修美化、销售客服、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售后等问题甲方都可以合理参与。
(十二)对于甲方托管店铺的售后服务,乙方会在每日随时处理,如遇到乙方权利之内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协议服务所需的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挪作他用;
(三)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如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应为甲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外泄。
(六)乙方需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体系进行商品的销售,未经过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私自改动销售价格体系。
(七)乙方需对相关客服销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产品的属性、销售话术、服务态度等,以保证全面快速的了解甲方产品,促成销售。
(八)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两个小时以上的;或者由于网络阻塞原因造成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因电子商务平台漏洞等类似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乙方应尽快采取积极措施,恢复网店的正常运营,并在通知甲方的前提下,避免由此造成更有多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乙方需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违法的,对甲方店铺造成影响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同等金额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账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同等金额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除第三条第(八)款和第四条第(八)款及第六条不可抗力所述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外,无故中断托管服务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自动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 根据本协议服务期限的约定终止;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项消费结束,或超出协议年费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5.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提成款项,超出约定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6.协议期间,甲方自行或委托其它服务商在网上开展重复的电子商务活动;
7.甲方单方面修改店铺相关密码且不告知乙方,乙方无法继续服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约定金额款项到帐后即生效。
第十条 所有权及最终解释
(一) 甲方作为线上店铺的委托方,拥有店铺的唯一所有权。
(二) 乙方拥有对店铺的管理权及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 其它
(一)本协议第六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 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 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 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二)本协议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