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域名出让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乙方:地址: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校区内使用其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产品名称:《 国际幼儿英语》。
2、甲方授权乙方在开展并使用此课程。
3、甲方授权学校所在周边位置区域内独家使用权保护。
4、此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后期教学服务,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为乙方无条件退还已打开包装的残次产品,甲方为乙方提供调换其他级别的同类产品,非残次品的包装打开或包装损坏的产品不予与调换,所有产品一经售出,不予退货。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甲方授权产品名称:《洪恩波噜噜国际幼儿英语》。
2、乙方使用权资格确认:乙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向甲方提供办学许可证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须向甲方每年缴纳区域独家授权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4、乙方不得向协议区域以外地区使用和推广本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5、乙方不得向协议区域以内其他学校使用和推广本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6、乙方有义务配合并实施甲方制定的系统性培训。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组织参加北京公司总部组织的全国性和在当地组织的一系列成果展示活动。
三、付款方式、使用数量及折扣界定的标准:
1、在协议区域内独家使用教材需现款进货。
2、产品价格:68元/册。使用产品首批进货500套或以上,直接给与折扣90%优惠,在同一学期累计进货按相应优惠。首批进货低于500套,无折扣优惠,同一学期进货不累计计算。
3、教师用产品无折扣优惠。
四、协议期限:
此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签定之日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1、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
争议解决
凡因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提出争议一方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作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即告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及本协议期内的产品征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国际域名出让合同 篇2
范本国际域名转让合同乙方(受让方):甲方(出让方):依据《民法典》以及国际域名有关管理条例的39;规定,合同双方就转让国际域名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将国际域名______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需支付甲方域名转让费共(00000.00)元人民币整。全部域名转让费由乙方分两期付清给甲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支付首期转让款共(0000.00)元人民币整。剩余全部转让款共(00000.00)元由乙方在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转让款,则甲方有权利收回域名管理权和所有权。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首期款之日起,即按甲方的要求修改域名D,从乙方支付转让首期款起到乙方付清所有转让余款期间,域名归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再做它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域名用做色情、赌博等非法用途,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付清全部剩余款后,甲方根据客户所提供的资料。办理域名所有人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所有权和管理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部域名转让费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域名过户。如果甲方逾期没有办理,需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所有费用共(00000.00)元人民币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于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乙方:(签字)甲方:(签字)
国际域名出让合同 篇3
地 址: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第二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 唛头: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 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 到期。
第九条 装运单据:____________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 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______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 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