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二、制造和验收质量标准或需方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设计制作且乙方提供的`钢模板产品设计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投入生产(电子版图纸及函件经甲方确认回复也可)。
2、乙方准备出厂的第一套钢模板必须在厂内拼装好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装车出厂。
三、交货方式: 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卸车。
四、交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预付整批钢模板2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以银行付款单为凭证,预付款到账之日起计算工期,钢模板送到甲方工地待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当批货款的80%。
2、根据图纸计算理论重量结算货款。
3、以上单价含税后服务。
六、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账后合同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八、钢模质量及加工技术要求、钢模规格、数量明细表及图纸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上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洽商,乙方向甲方 项目供应模板、木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单价
1.1“单价”是指送货到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内的价格,此单价包括:材料费、包装费、税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装卸费)、利润、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它因素而影响,合同签订后,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2、供货数量
2.1 数量:按合同量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3、产品质量
3.1乙方所供模板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质保资料。 3.2乙方所供模板要求板面平直、无变形、无翘曲,尺寸均匀统一,尺寸偏差不超过±0.1mm。
3.3乙方所供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kg; 模板(松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 kg;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 力≥ kg;现场取样验收密实度无裂缝。
3.4乙方所供木枋材质为 ,平直、边皮总数量≤5%、边皮宽度(高度)≤1/4、边皮长度≤20CM、无弯曲、无翘曲等,每件每根尺寸均匀统一。
3.5甲方所需的材料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规格送货, 并使之与样品一致,如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
3.6上述规格模板按封存样品验收入库, 杨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松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杨木黑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4、交付与验收
4.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乙方接甲方通知 天内货到甲方指定的项目部现场(送货通知单见附件一),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 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时间,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和安排卸货。
4.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3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4.4验收:甲方指定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查验,如符合双方约定,由验收人员予以签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立即将该产品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应自行承担产品的丢失、损毁风险,并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5、结算与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商结果而定)
5.1结算方式: 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材料发票。如乙方所供货物当月未进行结算,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结算,甲方有权不再另作结算。
5.2验收和结算依据:甲方指定 为现场收货人,中途变更现场收货人以变更通知为准,如乙方所送货物未由指定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的物资确认单,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5.3付款:
6、违约责任
6.1.乙方供货必须在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2模板周转次数不能符合3.3项时,甲方可按每次周转单价=模板单价/周转次数相应扣除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6.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6.4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时,应就本月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书面告知或确认,并予以扣回或补偿,逾期不补。
6.5供货过程中,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原因,甲方随时可调整供货数量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已供货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的最长时间进行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和额外费用。
7、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运输到现场直至车辆离开工地,厂家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均应有乙方负责承担。
8、环境、环保要求:
8.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乙方所送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9、通讯
9.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其他:
10.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0.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0.5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
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工程之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购买合同条款商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工程内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总价为人民币65,000元(陆万伍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付款给甲方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剩余所有款项待乙方将工地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运走时全部付清。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乙方所购买的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外运。
2、甲方需在乙方付款后7天内通知乙方运货,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内将工程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交由乙方运走。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外运材料时不得将甲方钢管、扣件、钢筋及其它材料运走,如有发现,一律重罚。
四、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五、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自货款两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4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甲方:
乙方:
日期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5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产品按样品收货,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若出现质量问题(如模板大面积开胶起层等)或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甲方负责包调包换并承担因调换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甲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山西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乙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或相关文件,若因甲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各种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三、供货时间、运输
1、乙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甲方,甲方得到计划后应在乙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甲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乙方指定有关负责人对甲方物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严格的清点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负责人在发料单签字后生效。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双方每月25日结算一次货款,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书,并与乙方指定的有关负责人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报乙方领导审批,经乙方财务挂帐。
2、经乙方财务挂账后,乙方每月按双方确认货款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货款在业主认定乙方工作量并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乙方及时支付给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后,甲乙双方结算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货款付至80%,剩余20%乙方于20xx年6月底前付清甲方余款。
3、乙方支付货款时,应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及出具的甲方财务凭证作为付款依据。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任何个人以自己的名义出具收条领取货款,否则该付款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损失,同时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要求的数量供货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甲方供货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收领人签字生效,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供货单和退货单作为供货结算货款的凭证,乙方确认由签收。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叁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如发生经济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货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6
木模板购销合同范文一
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上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洽商,乙方向甲方 项目供应模板、木枋。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单价 1.1“单价”是指送货到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内的价格,此单价包括:材料费、包装费、税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装卸费)、利润、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它因素而影响,合同签订后,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2、供货数量
2.1 数量:按合同量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3、产品质量
3.1乙方所供模板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质保资料。 3.2乙方所供模板要求板面平直、无变形、无翘曲,尺寸均匀统一,尺寸偏差不超过±0.1mm。
3.3乙方所供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kg; 模板(松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 kg;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 力≥ kg;现场取样验收密实度无裂缝。
3.4乙方所供木枋材质为 ,平直、边皮总数量≤5%、边皮宽度(高度)≤1/4、边皮长度≤20CM、无弯曲、无翘曲等,每件每根尺寸均匀统一。
3.5甲方所需的材料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规格送货, 并使之与样品一致,如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
3.6上述规格模板按封存样品验收入库, 杨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松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杨木黑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4、交付与验收
4.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乙方接甲方通知 天内货到甲方指定的项目部现场(送货通知单见附件一),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 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时间,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和安排卸货。
4.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3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4.4验收:甲方指定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查验,如符合双方约定,由验收人员予以签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立即将该产品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应自行承担产品的丢失、损毁风险,并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5、结算与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商结果而定)
5.1结算方式: 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材料发票。如乙方所供货物当月未进行结算,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结算,甲方有权不再另作结算。
5.2验收和结算依据:甲方指定 为现场收货人,中途变更现场收货人以变更通知为准,如乙方所送货物未由指定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的物资确认单,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5.3付款: 6、违约责任
6.1.乙方供货必须在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2模板周转次数不能符合3.3项时,甲方可按每次周转单价=模板单价/周转次数相应扣除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6.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6.4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时,应就本月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书面告知或确认,并予以扣回或补偿,逾期不补。
6.5供货过程中,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原因,甲方随时可调整供货数量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已供货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的最长时间进行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和额外费用。
7、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运输到现场直至车辆离开工地,厂家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均应有乙方负责承担。
8、环境、环保要求:
8.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乙方所送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9、通讯
9.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其他:
10.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0.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0.5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
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868号F楼 签约日期:
木模板购销合同范文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需方与供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 订购模板及木材内容
2 产品质量标准
2.1乙方所供的模板(木材)质量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并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2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的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2.3具体质量标准为:
3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3.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所需编制用货计划,及时通知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次计划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供应模板(木材),甲方所需模板(木材)均由乙方安排运送到指定工地地点 卸放整齐,在运输途中、装卸货过程中如有人身损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及装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2双方约定的运输方式为: 。
3.3双方指定 为接货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如要变更接货人,甲方需在下一次要求供货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
3.4乙方每次送货需附《送货清单》及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由现场收料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7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志灯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本合同标的物描述及价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规定的标准(既消防验收标准)
(2)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无任何次劣产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甲方备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三、供货及验收
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由乙方送货至送货方式为
1、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2、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3、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甲方(项目部)指定管理员在当天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货物数量、质量、损耗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
(3)检验合格后甲方(项目部)正式收货物,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及甲方支付凭证,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货物验收不合格(包括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说明情况后,不予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货物、退货,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认,乙方以此为凭证,报请甲方领导签字后,甲方付货款的60%;余额待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满后付清。
2、贷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
3、乙方在收款时应采取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5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提前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未付款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决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保修期限及责任
产品由甲方负责成套设备的安装。乙方负责调试、纠正及验收手续的办理。产品送检合格其费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检不合格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维修、调试,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无法使用的,应有乙方及时无偿更换。产品最终质量以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复试报告为准。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条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应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者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账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签约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8
甲方:(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以上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洽商,乙方向甲方项目供应模板、木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单价
1.1“单价”是指送货到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内的价格,此单价包括:材料费、包装费、税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装卸费)、利润、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它因素而影响,合同签订后,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2、供货数量
2.1数量:按合同量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3、产品质量
3.1乙方所供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质保资料。
3.2乙方所供要求板面平直、无变形、无翘曲,尺寸均匀统一,尺寸偏差不超过±0.1mm。
3.3乙方所供(杨木)周转次数≥次/张,夯实压力≥kg;(松木)周转次数≥次/张,夯实压力≥kg;(杨木)周转次数≥次/张,夯实压力≥kg;现场取样验收密实度无裂缝。
3.4乙方所供木枋材质为,平直、边皮总数量≤5%、边皮宽度(高度)≤1/4、边皮长度≤20CM、无弯曲、无翘曲等,每件每根尺寸均匀统一。
3.5甲方所需的材料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规格送货,并使之与样品一致,如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
3.6上述规格按封存样品验收入库,杨木红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单张实际厚度≥。松木红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单张实际厚度≥。杨木黑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单张实际厚度≥。
4、交付与验收
4.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乙方接甲方通知天内货到甲方指定的项目部现场(送货通知单见附件一),且乙方应在货到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时间,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和安排卸货。
4.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3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4.4验收:甲方指定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查验,如符合双方约定,由验收人员予以签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立即将该产品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应自行承担产品的丢失、损毁风险,并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5、结算与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商结果而定)
5.1结算方式: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材料发票。如乙方所供货物当月未进行结算,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结算,甲方有权不再另作结算。
5.2验收和结算依据:甲方指定为现场收货人,中途变更现场收货人以变更通知为准,如乙方所送货物未由指定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的物资确认单,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5.3付款:
6、违约责任
6.1.乙方供货必须在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2周转次数不能符合3.3项时,甲方可按每次周转单价=单价/周转次数相应扣除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6.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6.4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时,应就本月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书面告知或确认,并予以扣回或补偿,逾期不补。
6.5供货过程中,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原因,甲方随时可调整供货数量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已供货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的最长时间进行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和额外费用。
7、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运输到现场直至车辆离开工地,厂家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均应有乙方负责承担。
8、环境、环保要求
8.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乙方所送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9、通讯
9.1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9.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其他:
10.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0.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0.5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上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洽商,乙方向甲方 项目供应模板、木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单价 1.1“单价”是指送货到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内的价格,此单价包括:材料费、包装费、税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装卸费)、利润、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它因素而影响,合同签订后,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2、供货数量
2.1 数量:按合同量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3、产品质量
3.1乙方所供模板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质保资料。 3.2乙方所供模板要求板面平直、无变形、无翘曲,尺寸均匀统一,尺寸偏差不超过±0.1mm。
3.3乙方所供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kg; 模板(松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 kg;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 力≥ kg;现场取样验收密实度无裂缝。
3.4乙方所供木枋材质为 ,平直、边皮总数量≤5%、边皮宽度(高度)≤1/4、边皮长度≤20CM、无弯曲、无翘曲等,每件每根尺寸均匀统一。
3.5甲方所需的材料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规格送货, 并使之与样品一致,如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
3.6上述规格模板按封存样品验收入库, 杨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松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杨木黑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4、交付与验收
4.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乙方接甲方通知 天内货到甲方指定的项目部现场(送货通知单见附件一),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 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时间,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和安排卸货。
4.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3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4.4验收:甲方指定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查验,如符合双方约定,由验收人员予以签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立即将该产品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应自行承担产品的丢失、损毁风险,并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5、结算与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商结果而定)
5.1结算方式: 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材料发票。如乙方所供货物当月未进行结算,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结算,甲方有权不再另作结算。
5.2验收和结算依据:甲方指定 为现场收货人,中途变更现场收货人以变更通知为准,如乙方所送货物未由指定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的物资确认单,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5.3付款: 6、违约责任
6.1.乙方供货必须在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2模板周转次数不能符合3.3项时,甲方可按每次周转单价=模板单价/周转次数相应扣除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6.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6.4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时,应就本月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书面告知或确认,并予以扣回或补偿,逾期不补。
6.5供货过程中,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原因,甲方随时可调整供货数量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已供货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的最长时间进行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和额外费用。
7、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运输到现场直至车辆离开工地,厂家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均应有乙方负责承担。
8、环境、环保要求:
8.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乙方所送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9、通讯
9.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其他:
10.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0.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0.5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
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868号F楼 签约日期:
模板购销合同范本 篇10
供方:
需方: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执行标准:GB/T702—20xx。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供方仓库(长沙新开铺)。 交货方式:需方自提。
四、交货时间:20xx—06—07现货。
五、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如发现产品规格、质量及价格不合合同规定,需方需在七天内向供方提出异议,供方在确认属实后合理解决。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1、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2、逾期付款需加价20元/吨/天。
3、供方对永州振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需向供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开票资料,否则供方有权拒开。
4、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方:
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