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清算公告 篇1
__________已被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
该破产企业现有__________等财产(写明财产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序等),评估价________元。
经研究,并报请_______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拟对上述破产财产公开竞价出让。
有意购买者,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____日内,持有关证明身份的手续与该破产清算组联系并登记报价。
特此公告
(清算组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清算组办公地点:
2.清算组联系电话:
3.清算组联系人:scs_1686
解散清算公告 篇2
上海极上物贸易有限公司经股东决定提前终止经营,解散公司。现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提前终止经营,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备案清算组成员 (负责人:田岛嘉人(TAJIMA YOSHIHITO);成员:田岛雄志(TAJIMA YUSHI)、浅海昭(ASAMIAKIRA)),即日起对公司依法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至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933号1613室(联系人:田岛嘉人,电话:)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办理债权登记。
上海极上物贸易有限公司
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