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保障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我院所属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副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由安全员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人员实施本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第六条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七条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八条使用转动机械,不得带手套作业,女同志要带帽子。
第九条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不得将实验室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第十一条作好各仪器设备的防尘工作,尤其是在进入与需要特别防尘的仪器设备相关的实验室时,任何人都要遵循该实验室的一些相关的特殊规定。
第十二条进入实验室的任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三条本管理条例由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
1、要严格执行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办公桌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5、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水
1、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生物、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四、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五、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安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实验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四)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醚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醚的丢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七)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八)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5
1、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责任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火设备和器材。
2、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早消除各种隐患。
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不准私自使用电加热器具,不准堆放私人物品。
4、实验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做实验和使用明火。
6、对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贵重物品应设有专库或专门设备存放,并且指定专人保管。
7、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依次有序进入实验室,按实验室座位就坐。
8、实验前,任课教师或实验员一定要告诉学生,这次实验的内容、目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要求学生严格遵照教师的指导动手做实验。
9、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10 、实验完毕,应整理好仪器器材,发现失少要即时追查原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 、教师所借的演示用仪器在所借期间由借出教师负责其安全,使用之后及时归还。
12. 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并关好门窗。
13、剧毒、腐蚀物品(三酸)应专柜双锁双人保管,领取时,必须二人同时在场。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为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实验室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要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各学院、实验室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二、实验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尘、防潮、防震、防锈、防磁,要预防细菌、病毒和辐射的危害,要有应急设施和应急措施。
三、实验室消防器材要备齐存放,电器电路要符合安全规范。仪器设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要可靠。出现意外事故,实验室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贵重药品、贵重金属要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细菌、病毒、放射源要专库储存,要有存放、领用管理规定和处置措施。要严格执行上述物资的计划购置、运输、存放的规定,对品种、性质、数量要严格登记入档,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药品等要存放整齐,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乱堆乱放。
六、实验室用过的实验动物,废瓶、废渣、废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环卫管理要求,统一处理。
七、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实验室,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
九、实验室照明、噪声、通风须符合要求。
十、水、电、暖管道走线和实验设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实验室环境要整洁美观,符合规定要求。
十一、实验室各种标识清晰、完善。
十二、实验室安全要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应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仪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实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实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
6、严禁在实验室、仪器室吸烟和使用明火。实验室、仪器室内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总务处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作好学生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制定专项实验守则,避免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
8、实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
9、教导处、教科室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消防隐患,确保仪器、试验室的安全。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 实验室由上自然科学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 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三、 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 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 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 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 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应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 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 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的离开实验室,并关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实验室钥匙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的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和转借。钥匙的持有者应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责。遗失一把应承担换整个锁的费用。不在实验室工作时应及时交还实验室主任。
二、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和使用电炉取暖、做饭。
三、实验室要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药品应存放在药品库内,并由专人保管。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离。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外,应马上电话报警“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保护好现场。
五、电炉、电烘箱等电热设备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台上,使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装接新的电源。
六、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生产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七、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应妥善处理,倒入废液桶内。严禁向水槽排放腐蚀和剧毒液或强致癌物质。实验产生的固废弃物应倒入垃圾筒内。
八、下班时和节、假日前,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水、关窗,并反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