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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遗失公告

2024-03-20 15:00:01实用范文访问手机版

证件遗失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纳税人报告的遗失证件予以公告,并声明作废。

纳税人证件遗失状况: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遗失证件名称

1

星月健康服务部

《税务登记证》(副本)

2

行思婴童用品店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蒲先中酸菜鱼餐馆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x周文谊猪肉店

《税务登记证》(副本)

5

龙华锦达贸易商行

《税务登记证》(副本)

6

龙华如意小厨餐饮店

x1

《税务登记证》(正本)

xx办税服务厅

x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