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一致,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唐山市X区域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以及天津设计院电气图纸的对接和补充设计工作。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1.3、唐山市X区域改造项目的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提交的文件、图纸等基础资料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①、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②、现行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③、现行的《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其它有关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承发包主要内容和涵盖范围
4. 1、该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商业配电室电气设计、住宅变配电室的基础提资设计、室外电缆管线土建设计。
4.2、该项目范围内的变配电室低压动力供电系统设计。
4.3、制冷机组10KV动力配电系统设计。
4.4、对天津设计院电气专业变配电系统的设计图纸中未完善的或缺项的部分进行对接和补充设计。
4.5、因为各建筑的各功能分区的低压配电系统设计院已经做出设计,因此,已有设计院的设计可做为变配电室低压出线的依据。变配电低压系统应根据所需为各个单体建筑选择出线开关和出线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参数。
4.6、因该项目总体施工图审查的需要,设计院对变配电室照明、变配电室接地、变配电室火灾报警系统已经做出设计。但因变配电设备位置等不确定的原因,所以不能作为最后施工的依据。该部分由本合同设计人审核确定或重新做出设计。
第五条 设计成果要求
5.1、设计文件、图纸等设计成果(含设计采用的设备、材料、电线电缆、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参数等)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供电部门的规范、规程、规定和相关要求。
5.2、设计人承诺本次设计与该项目的总体设计单位(天津设计院)的设计成果无缝对接,并对天津设计院的设计进行完善和补充,做到不留空白。
5.3、设计成果须通过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的审定并达到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的深度。
第六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6.1、发包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以下6.2款所述的资料。
6.2、发包人提供天津设计院设计的该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电子版(含全部专业)和电气专业的施工图纸质文件各一套。
6.3、供电方案由发包人按照供电局的要求进行审批,完成后提供给设计人作为本次设计的依据。供电方案的申办事宜设计人应无偿提供技术性配合。
第七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7.1、交付时间:发包方将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提交设计人后20日内。
7.2、交付地点:项目所在地
7.3、交付的设计文件和份数: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经供电审核部门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施工蓝图8套。
第八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8.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并承担责任。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解除本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因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8.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费用,设计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提供设计成果。
8.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行业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8.5、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6、设计人无偿对本设计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人应对设计文件的遗漏和错误在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负终身责任。
8.7、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无偿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按造价比例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8.8、设计人负责对接供电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并按审核意见修改或补充,直至设计文件全部审核通过。
8.9、设计人负责设计交底工作。工程开工后及时到施工现场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并参加竣工验收。
8.10、设计人负责本合同涉及的设计变更以及技术洽商的确认工作。与此相关的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第九条 设计费
9.1、设计费包干总额:人民币壹佰X拾万元整(X万元)。
9.2、设计费支付时间节点:
①、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10%作为该项目首付款,设计人开具有效发票。
②、设计文件经供电审核部门通过,发包人收到设计文件时,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0%,设计人开具有效发票。
③、本设计所含内容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或上次付费15个月后七日内(以先到日期为准)付清全部设计费,设计人开具有效发票。
④、账户名:电力工程设计院
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⑥、帐号:123456789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结束为止。
1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5份,发包人3份,设计人 2 份。
11.4、相关本合同内容的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电子文档、会议纪要等,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或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再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力工程合同 篇2
(如)甲方(发包方):
(如)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项目区输变电线路采用高压与低压配套配置,高压线采用 KV明线架设,低压采用 KV明线布置,共架设长度为 公里,其中高压线 公里,低压线 公里。高压线采用JKLGWJ-10KV/170架空绝缘线;低压线采用JKLGWJ-0.6KV/1 架空绝缘线。低压电杆采用 米钢筋混凝土杆,间距 米;高压电杆采用 米钢筋混凝土杆,间距 米。架设电线按电力部门新规定的标准执行。购置安装 KVA节能变压器 台及配套设施配备塑钢结构, 米 米 起脊变压器房。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合同价款:
第二条:技术标准
一、工程范围:省批我县20xx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及输变电线路工程。
二、施工基本要求
1、服从当地电网规划,基本技术参数需与当地电网的技术参数匹配,满足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2、主结线规范、简洁、清晰,电气设备材料性能先进、节能环保便于操作维护管理,高低压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规划布局合理、经济实用;
3、特别重视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控制灵活,要实现集中控制与分散控制灵活选择;
4、规划设计少占耕地、施工规划少占青苗、其补偿由乙方负责。
5、需要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措施和准则。
三、需遵守和执行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菏(GBY0061-97)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BG50054-95)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侵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J50150-91)
9、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10、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范(9DL/T499-20xx)
四、报价书编制依据:
1、经业主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2、定额选用《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和《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
第三条:如甲主要施工人员
1、项目负责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
3、质量检查负责人:
4、安全检查负责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
第四条:如乙方主要施工人员
1、施工技术负责人:
2、质量检查负责人:
3、安全检查负责:
第五条:甲方工作
1、书面提供所需材料、高压线路布置,乙方提供给甲方服务费 元。
2、做好当地群众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六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甲方应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如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乙方应按甲方意见采取补救措施,彻底返工,并达到设计目的。如乙方隐瞒质量事故,有意不执行甲方意见,除返工外甲方可对乙方每以点 元罚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的核实与确认,乙方应按甲方提供技术要求施工,如果施工中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书中计算报价的工程量不符,按实际工程量和合同书中的单价相应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签订合同生效:不拨预付款,开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工程进度完成50%,拨款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
付款方式:一律采用转帐支付。
第九条: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甲方先行初步验收,并提出质量评价意见。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整编好竣工资料,连同初验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部门解决。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甲方应注意乙方施工安全,并尽力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方便;乙方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中造成的工伤事故、伤亡抚恤费及不预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为维护施工质量,符合设计项目的严肃性,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10%后,经甲方认可,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第十三条:其它。乙方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内部机密。
电力工程合同 篇3
委托人: 监理人:
鉴于委托人拟委托监理人对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监理,且监理人同意接受该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 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第2条 监理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 2.2 工程地点: 。 第3条 监理服务范围
第4条 工程建设目标:
4.1 质量目标: 。 4.2 安全目标: 。 4.3 进度目标: 。
4.4 投资控制目标: 。 4.5 环境保护目标: 。 第5条 合同总价
5.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价款构成详见本合同附件。
5.2 合同总价包括基本监理费和考核金两部分,基本监理费和考核金的金额及支付见专用条款。
第6条 合同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6.2 协议书。
6.3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如果有)。 6.4 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 6.5 合同通用条款。
6.6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果有)。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7条 监理人承诺严格按照建设监理的职业准则和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8条 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9条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见专用条款。
第10条 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监理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电力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一、 项目立项:
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安装供电部门专变立项报批所有相关手续,由甲方提供准确的申请立项资料。
二、 工程名称:
三、 工程范围:
800KVA变压器安装及调试。 电缆敷设及调试。 接地网制作及调试。 计量表计安装。
四、 工程地点: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含低压配电出线)。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 )。
六、 付款方式:转帐。工程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应按工程款项
七、 合同工期: 60个工作日竣工。(以甲方首付工程款到帐之 日起计算开工日期)。
八、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拖延工期,双方应及时协商顺延。 因款未到而影响的延期。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因整体方案变更不能继续施工。 因土建施工原因而被迫停工。 因线路不能停电而造成的延期。
九、 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按国家供用电施工规范标准由供电局验收合格同意送电为标准。
十、 双方主要责任:
1、在商定的时间内做好施工范围内前期工作等。 指派专人配合施工,解决甲方应解决的问题及其它事宜。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能提前使用或擅自改动设备,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工程中途由于甲方原因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致使施工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返工,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有责任统一组织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损失。
2、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线、材、表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如发生安全事故、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3、 做好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不影响工地的正常用电。
5、 乙方送电后,甲方一星期内未付清余款乙方有权停电。
十一、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验收合格通电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1 帐 号: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责任:
电力工程合同 篇5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建设工程》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三、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安装工程为:85%,土建工程为75%。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款项合计 元,其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留合同价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其他约定:
1、合同价格调整:合同签订后超过3个月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实施的,若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的则按照新价格执行。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误一天工期须按合同价款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章 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代表
甲方派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施工现场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职责,如隐蔽工程和中间检查验收,有关施工需要配合停电等。
第二条 乙方代表
乙方委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负责。
3、办理施工许可证、10KV线路红线图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施工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6、竣工工程交付给甲方后,由甲方负责保护工作,由于甲方保护不善发生损坏或被盗的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按照合同所要求的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来组织材料供应和施工。
2、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施工进度报表。
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工程在未交付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失的由乙方
负责。若施工场地在甲方地址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保护,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被盗或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内工料尽场地清,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二章 工程验收
第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第六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负责组织供电等部门验收,乙方协助。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甲方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第三章 设计变更
第七条 设计变更
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预算资金不足的追加投资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
第四章 质量保修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属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好,并承担费用,属甲方自己购买的设备材料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五章 争议、违约
第九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
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违约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20%。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的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二、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方除应赔偿对方为该工程所投入的设备材料费损失及人工费。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工程移交生产、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电力工程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在 工程施工中自有劳动力不足,需聘请乙方提供劳动力支持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劳务协作性质:短期临时用工。
二、劳务协作用途:仅限于 电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点: (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
四、工作内容:土石方开挖、变台安装、配电线路架设、材料转运劳务协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有效期可相应顺延:
a、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顺延的;
b、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
六、现场代表
1、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人为供电营业所(职务)。
2、乙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人为 (姓名), 身份证号:。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与纪律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人员,甲方有权及时将其请离工作现场并中止其劳务协作关系。
2、甲方负责工作现场的停送电、安全监管和协调工作。
3、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图纸、资料文件,并在工作前进行必要的交底。
4、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签证和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为参加劳务协作的全体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件和工作经验。
3、乙方进入工作现场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勘察,熟悉环境与场地。
4、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做好安全措施,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安装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工作,确保工效和质量。
6、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对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工作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人员在非工作区域内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工作质量验收及质保期
1、工作质量验收依据:设计图纸及国家验收规范。
2、乙方在申请甲方对工作验收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档案。
3、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一年。
九、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协议价款: 元整(¥ )。
2、乙方在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协议款,余款在质保期满付清。
十、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兴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力工程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在 工程施工中自有劳动力不足,需聘请乙方提供劳动力支持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劳务协作性质:短期临时用工。
二、劳务协作用途:仅限于 电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点: (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
四、工作内容:土石方开挖、变台安装、配电线路架设、材料转运劳务协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有效期可相应顺延:
a、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顺延的;
b、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
六、现场代表
1、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人为供电营业所(职务)。
2、乙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人为 (姓名), 身份证号:。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与纪律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人员,甲方有权及时将其请离工作现场并中止其劳务协作关系。
2、甲方负责工作现场的停送电、安全监管和协调工作。
3、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图纸、资料文件,并在工作前进行必要的交底。
4、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签证和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为参加劳务协作的全体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件和工作经验。
3、乙方进入工作现场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勘察,熟悉环境与场地。
4、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做好安全措施,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安装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工作,确保工效和质量。
6、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对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工作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人员在非工作区域内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工作质量验收及质保期
1、工作质量验收依据:设计图纸及国家验收规范。
2、乙方在申请甲方对工作验收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档案。
3、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一年。
九、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协议价款: 元整(¥ )。
2、乙方在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协议款,余款在质保期满付清。
十、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兴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电力工程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铜川汽车博览园三期工程
工程地点:铜川镇铜川村林家壕社
工程内容:规划经三路、规划经五路、规划纬三路的电力管线、
电信管线及10KV开闭站建设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承包范围:
1、电力、电信管线土建施工
2、电力、电信管线安装施工
3、10KV开闭站电气、土建施工设计
4、10KV开闭站土建施工
5、10KV开闭站电气安装施工
6、协助发包人完成该项工程的电力、电信报装工作
7、负责完成该项目的电力施工工程验收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鄂尔多斯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电力(电器)安装工程劳务工程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北回归线项目户表巡检
1.2 工程地点:
第2条 工程范围:
2.1主要内容为:
第3条 合同金额
3.1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分包工程的合同包干价为:(大写) (小写¥ .00元)。
第4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50%付款。
2、工程竣工且送电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5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
2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第6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图纸的现场技术交底。
2 乙方进入安装现场前,应勘察施工现场,熟悉场地,做好与土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3 严格按施工图要求、国家现行施工安装规范、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确保工期和质量。
4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设计及施工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并确保工程衔接及质量。
5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特别是人身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中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办理相关的市政规划手续。
第7条 安全措施及责任
1施工期间,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第8条 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及保修期
1 工程验收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安装验收规范、成都电业局有关规定为依据。
2鉴于本工程为高低压变配电改造工程,经双方同意,以项目送电及工程竣工资料交付完毕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保修期:从设备正式投运之日起壹年内属乙方安装质量保修期。
4 保修期内若发生事故,属于乙方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复或更换。
第9条 违约责任
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发生本合同纠纷时,可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协议份数、有效期及其它
1 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执贰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补充协议执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年月日
电力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公司将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室内装修的电路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办公楼装修电力施工
二 工程内容:办公楼装修的室内电力施工
三 工程地点: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按工程的合理要求和施工标准执行。
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按每层建筑实际面积计算,共四层,即每平米 元计算,总造价为 (¥ )万元人民币, 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负责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室内装修的电力施工任务。按图纸施工,如施工完成后,甲方对图纸有变动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甲乙方共同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按责任划分并自费修复。
六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材料和材料供应不及时,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生产技部、监理部、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因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 元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每完成一层下管和窜线后,甲方应付给乙方一层总造价的50%,到整栋楼所有线路完成,开关和灯具安装完后付全款的30%。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5%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