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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2024-01-30 09:00:01心得体会访问手机版

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1

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有时,一些人因有急事,常常闯红灯。而就在那刻,一个生命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时,有人骑自行车,在机动车位上行驶,看见汽车从身边过去,想不愿服输似的,便飞奔起来,有的汽车鸣笛警示了,他却听不见,就撞上了迎面开来的汽车……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可能有的员工闯了几次红灯都没发生什么事情,抱有侥幸心里,不要等出了事故再去后悔,那已经是均可挽回的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论我是骑自行车,还是行走,我们一定坚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体员工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开开心心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2

从我记事起,就懂得,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好好珍惜,上帝是不会白白给我们第二次机会的,因此,我们要牢记安全二字。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繁华的街市上,水泄不通的马路上,时时刻刻都会发生悲惨的交通事故,令我们心惊胆战。红绿灯常常发出微弱的'光亮,不足以让人们提心吊胆。车祸大多是致命的,而人们却全然不顾、视而不见没有安全意识。于是一起起的交通事故、一个个的悲惨画面,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在网络上,我目睹了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画面。20__年3月6日,由于下雨降雪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湿滑,一个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思想麻痹,操作不当引发一起单方路产损坏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事故驾驶员的朋友陈某反映,当日中午12时左右,他和开车老板徐某从江山市区准备到衢州办事。车子从景台高速公路江山入口开到上余镇路段约10公里处,由于高速公路刚好下过雨加雪,徐老板开车大意,雨雪天开车经验不足,当时车辆右轮气压不足,也没有控制好车速在积雪路面轮胎打滑失控,一头撞上高速公路右侧边护栏。小轿车撞护栏后180度转弯。把他们当场吓蒙,所幸他们扣了安全带,没有被甩出车外,保住了性命,就手上被刮了一下。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

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当你开车出去的时候,路面湿滑要小心行驶,车轮要定时检查,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规操作。只有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才是最安全的。生命是宝贵的,它只有一次,别再让交通事故再次发生,我们不要贪图一时之快,而害了我们的一生。交通安全牢记在心,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是我们每一个小学都应该做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3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4

交通安全,一个对任何人都不陌生的话题,也许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他都有可能说出一大堆的交通安全常识,甚至是倒背如流。那我们一定会认为,这个人绝对是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但事实上呢?结果真的如我们所料吗?或许不是的,这种人可能会经常为犯交通法规,甚至撞过人。这些都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下午放了学,我选择了另一条回家的路,为的只是好玩。但没想到的是这次好玩却给我带来了加大的震撼。当我走到一个小的十字路口时,这个路口虽然有红绿灯,但却没有多少人把它当回事情。当我看见红灯亮起来时便停了下来,就在这时,我仿佛感觉到有很多双眼睛在用特别怪异的目光盯着我,似乎要表达的是一种疑惑与不理解。好像在说:“这个学生真笨,这种小路口还浪费时间!”

当绿灯亮起时,我赶紧闪开了。心里却始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好像很无奈的感觉,又像是……那些聪明人的目光让我十分困惑。真的是我笨吗?还是那些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笨蛋?不过,我想我是对的。因为交通规则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法。

在我看来,交通法规为的不是别人,应付的.不是交警,而是为自己。当然,如果你想要“耍酷”的话,应闯红灯也没人拦着。但是造成的后果你有没有考虑过。一个家庭可能会因此而倒塌,可能会使一个原本健康的人走上残疾的道路。这难道就是你们想要换来的吗?

明明是可以控制的事情,为什么我们还要让它发生呢?我想我们不可能连这点能力都不具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