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电公司运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丙方:住所:
丁方:住所:
戊方:住所:
戌方:住所:
(发起人为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籍贯、民族、住址、联系方式;法人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住所地、联系方式)
第一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
1.2本公司的住所为:。
1.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1.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二章注册资本
2.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额为: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丁方:出资额为: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戊方:出资额为: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戌方:出资额为: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三章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3.1发起人的权利
3.1.1申请设立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3.1.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得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3.1.7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发起人的义务
3.2.1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2.2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2.4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4.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4.3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发起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4.4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4.5各发起人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由公司返还。
开办费用自本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4.6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安排由统一调度,各发起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五章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6.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6.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6.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
8.1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第九章其他
9.1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9.2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地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戌方:
地方水电公司运营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__水电有限公司
发包方:
__水电有限公司为提高电站经营效益,决定采取承包方式经营。
现经甲方股东代表同意将所属梨洋电站按现有状况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承包经营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电站期限自__年月日时起至__年月日时止共计__个月。
二、承包金额每年按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计算。
拾壹年总金额人民币贰佰零玖万元正。
从__年开始,上网电价超过0.23元/千瓦时超出部分差额,甲乙双方按__分成。
三、承包金交付方式:承包金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支付一次,均为玖万伍仟元整,支付时间为每年1月份及7月份的前拾天。
如乙方逾期未缴纳承包金,乙方每天应付滞纳金500元,贰拾天内还不汇还承包金,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依法缴纳应缴的一切政府部门税费。
电站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尽快办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由于手续原因形成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应加强电站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承包期间发生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由于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拦河坝崩塌、厂房山体滑坡、洪水漫入时,损失由乙方承担。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相应损失,双方协商处理修复。
六、承包期间,甲方如需将电站整体盘活,乙方必须给予支持,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投资部分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但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考虑盘活给乙方。
七、承包期间电站的所有债权债务,则由承包者自行承担。
乙方不得以甲方公章及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贷款。
电站现有固定资产由甲方登记造册交乙方使用,承包期间乙方因需投资,承包期满后甲方无偿收回。
八、在承包期间,乙方如需转包应经甲方同意方可。
九、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十、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必须缴纳保证金贰万元,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全额返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地方水电公司运营承包合同 篇3
今借到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代理人员_______________同志档案中的档案材料,用于办理_______________事项。本人承诺借出后小心保管,自借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归还。因逾期不还引起的停办相关业务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材料份数:共________份。
借阅材料人: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