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有关爱情的散文
我出来的时候,这个城市也已经醒了。到处都是公交车的喇叭声,感觉。
我背着一个包。我在这里,没有太多的行李是正常的。我一直也没想在这里长久的待下去。一直都是。我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是城市,我一直有种感觉,我不属于城市,我看不上城市的一切。当然,我估计城市也没必要看上我这样的。我走到站牌下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出来,但是我能感觉到头顶一样有种强烈的热,直射下来。我不自然的抬起了头,这个城市里,我生活了近一年了,但我是第一次抬头看太阳。并且还没有看见。这个其实不算个细节,也不是个笑话,可我想我应该交代下,因为我在抬头看了下后,骂了句T-M-D,没太阳,还这么热!
我要走了,我没有通知任何人,很多人其实都是没必要告诉的,最想告诉的人,我现在又不能告诉,我必须离开了再告诉她,或者一直也不要告诉她。因为我不想让她难过。也不想让她知道我是如此难过。其实离开也就是重新开始,重新起程,我从网上查到了去向沙漠的车次,我选择的是花时间最多的那趟火车,我不在乎时间。只想离开,也许,慢慢的离开更加平静自如一些吧。
从火车启动的那一瞬间起,我的心就开始疼痛,不停止的痛。我知道我虽然憎恶这个城市,但还是有很多难以舍弃的东西,包括她。我甚至不敢去看窗外,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离开,也不会在车窗外为我流泪作别,可我还是怕看见她。怕看窗外。车子已经越过城市了,快要。我的眼泪开始不争气的涌出。我是个可怜的男人,男人本不该流泪。我想我的样子谁看见了都会觉得很狼狈。可我没有办法叫它停止。
我就这样的走了?我确实就这样的走了。离开了她和这个城市。
火车到站的时候,我才感觉到饿,而且我也很佩服自己。一口东西没吃竟然坚持了三十多个小时。我要到达的沙漠已经不远了,我想先找个地方住下来。我想让自己象个婴儿一样的干净、纯真的,虔诚地接近沙漠。我选择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小旅馆住了下来。我也不是住不起好点的,只是不想在那里听到那么多虚假的热情。我讨厌他们一遍一遍的喊我老板。不像在小旅馆里,她们只提供给你一个房间和一壶开水。其实,我需要的稍微要比这多一点,因为我需要洗澡。老板笑了,这个问题不大,你可以在我屋子里洗。他的房间有浴室。这样我就很知足了。我吃了点这个地方的小吃就洗澡休息了。大约在半夜2点左右,我醒了,我清楚的感觉到,我在梦中流泪了,枕边湿凉了一片。我起来看了下窗外,这里就是安静,窗外除了几盏路灯,我没有看到其它。这个地方的夜晚才是真正的夜晚。
我到沙漠大概走了4个小时,不是步行,是出租车,并且4个小时也并没有到达沙漠里,我只是远远的看见了此起彼伏的沙漠,像城堡又像山峰。我把行李和一顶帐篷从车的后备箱里取出来,司机一直问我是不是画家,他觉得我的胡须长了或者是因为我有艺术家的沉闷?我告诉他,我只是个普通的旅者,是个喜欢游荡的人。司机笑着走了。我估计他在他的车子里用最地道的方言骂我傻比,或者是神经病之类。没事居然跑到山里找什么沙漠。因为他很清楚,今年的风沙很大,根本不适合在沙漠旅行。等我安排好一切的时候,天又要黑了,我都纳闷,这个地方这么容易天黑。不是说沙漠很晚天才黑的吗?当然,也许是我记错地方了,况且我地理学的很差,高考时只填对了一个空。
我迫不及待的来到这里,真正到来的时候,近在眼前,却没有多少的激动。是不是我太累了。我把帐篷搭在了一片杂草堆里。在太阳几乎要落下的时候,我走到了沙漠里,这里确实够荒凉,但沙子很干净,很暖。我很搞笑,还穿着皮鞋,我脱了鞋子,顺在手里。向沙漠更深处挺进。
在这片沙漠里,我想到了沙漠拥有包围的美好,沙漠里有最美丽的风景,如此壮阔。沙漠里有最动人的声音,最原始,最野性的声音。沙漠里有最美的夜。充满寂寞的,似乎读懂人心的夜。空阔而神秘,神秘而让人迷恋。我还想到了很多事情,想到了自己走过的人生,想到了自己第一段不成熟的感情,想到了自己小时候,想到了自己曾有过的梦,想到了许多的过去的事,当然,更多的还是想到她。想到了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时间。不多的日子,甚至都数的过来的那么点时间,可我细致的回味,细致的回忆,把每个细节在脑海里咀嚼。我拿出了MP4,直接选择到了熟悉的一首韩语歌曲,自己的韩语水平不足以完全听懂歌曲意思,但我喜欢听,喜欢在忧伤的旋律里找寻痛哭的理由。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脆弱的,我曾经那么坚强,可是为什么还是会如此伤心?我把脚深深的陷进沙子里,那里有潮湿的凉,很舒服。
我平展的躺在沙里,我抬头看到了空阔的天。这里不同与城市,这里的天空是平静的,是清晰的。虽然已经天黑了,我觉得天黑了更显出了天空的广阔。
我突然想起,我曾经答应过她,也要带她到这样的沙漠里来,因为她说她也很喜欢沙漠。她当时和我开玩笑,说有一天,要是真的和我私奔了,就去沙漠隐居。现在面对着这些沙子,只有我一个人寂寞的守侯,没有她。真是想她啊,我发现自己痴迷她到了绝对的境界。我相信我假如把我和她之间告诉给我的朋友,他们一定认为是我疯了。我怎么可以爱上已经结婚了女人?可我不论怎样,已经深陷于此。就如同现在身体陷入到了这遍野的沙漠。
大约是午夜了,风突然大了起来,我感觉到我已经被沙子埋了几乎。我努力想起来,可是已经被埋的很深了,我开始慌了,我起不来了。我的眼睛里好象也进了些沙子,耳朵里也是。我几乎看不见,只有手在沙子里挣扎。我突然觉得自己一个人在沙漠里睡觉近乎自杀。当然,我还能呼吸,我的鼻子没有完全被沙子掩埋。我想用脚蹬开沙子,但是沙子更快的填补了脚下的那点空隙。我用脑袋拨开了点,我好担心。担心沙子在风的作用下塌陷,那样我就不能呼吸了,我就被彻底的葬进沙漠了。
好在所有的一切没那么糟糕,我在努力多少次之后,我的右手终于伸出来了,我先用手把脸上的沙子拨拉开,我做完这些的时候,不再慌张,我知道,我可以起来,我可以离开了。大约挣扎了十分钟,终于出来了,我有种死而复生的感觉。我几乎是逃跑着离开了那片沙子,我已经忘记我是怎么来的了,没有任何方向感了,主要也是因为大风把沙子几乎推移了一圈,黑夜也是主要原因。我只好凭着感觉,向沙子略低处走,不能走太低的,因为我怕自己被陷进去,我现在才知道我是这么贪生怕死。我好象曾经给她保证过,她要是怎样怎样的时候,我一定不怕死,冲上去。现在,我才知道我给她撒了谎,我根本没有那个胆识,没有那个勇气。我丢了我的鞋子,我也丢了那个MP4。我走出沙漠的时候天还没有亮,我是凭借脚踩到杂草里,被草扎疼了,才知道我出来了,走出沙漠了。出了沙漠,我有种很大的释放感。浑身突然没了力气。我不敢继续睡觉,继续向前,直到走到天亮,直到我看见了树,一棵杨树,歪歪的长在那里。在树下,我休息了下,我想,我那个样子更荒唐更狼狈。比我离开城市的时候狼狈的多,我现在想,我离开城市可能算是打了败仗,在沙漠里,我如逃兵一般。
我没有想到,我还是睡着了,并且做了个梦,我梦见了她,她还在我们曾经一起待过的那个公园,那个长椅上,打着那把天堂牌的阳伞。在远远的望着我笑,我走近的时候,我看见她不是在笑,是在哭,满脸是泪。我伸出手,去拥抱她,她没有躲闪。当我感觉到,她的肩膀在抖动的时候,我也无比的伤感,竟然我们是这样的无助。我就在这样的无助和无比的伤感中被自己哭醒。阳光开始强烈的照射,我受不了这里的阳光,太强烈了。我用手搭了下,看了下四周,我看到了远处几乎要了我小命的那片沙漠。也看到了不远处的帐篷,很惊讶我的直觉那么准确,我怎么没走到更远处或是沙漠更深处,我走出来了。我在帐篷里吃了点东西,点了颗烟。我已经忘记香烟了快要。我曾经花了几个月戒烟,而实际上没有能坚持连续的一天,而我在这里,突然没有对香烟怀念。这说明我可以戒掉香烟。但我现在不用戒烟了,我要用香烟祭奠我的这段经历。我把所有烟都点燃,堆成一簇。我清楚的看到,它们成了一片灰烬。我收起了帐篷,但没有带走,我把它放到了杨树那里,我已不需要它了。我更奇怪自己前一天晚上扎帐篷的时候怎么就没有看见这棵树?也许是当时的眼睛里只有那片沙漠,没有别的吧。
我在这个边缘的地方又逗留了一天,一天的时间基本上都在吃东西,呵呵,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那么喜欢吃,当然,我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小地方的小吃真的很美味,真的很让人犯谗。然后我买了张返回的票,当我回到城市的时候,我没有了原来的那种憎恶,甚至觉得它是那么熟悉,那么让我自然。
我在下了车的第一时间里,收到了她的信息,问我这几天怎么没消息了?是不是病了?我告诉她,是,不过现在已经好了。我随后给她电话,哥们,下午一起喝茶,记得带上你老公!
篇二:有关爱情的散文
前几天有个朋友失恋,她问为什么我喜欢她的闺蜜。我回答是因为“温柔”。
显然朋友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她说如果她长得不是现在这么美的样子呢?你还会注意到她的温柔?
爱情总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为什么你会一样看的出来她的性格,是因为她的那张脸。一个人的脸能看的出来一个人走过的路,读过的书,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岁月总会在给她留下点什么。
不可否认,如果不是那张脸,我不知道会不会吸引到我。这么说应该是朋友想要的答案吧。之前在微博上看到这么几句话:
荷尔蒙决定一见钟情;
多巴胺决定天长地久;
肾上腺决定出不出手;
自尊心决定开不开口;
而最后现实和寿命,决定谁离开谁,先走。
我们在选择男女朋友时不也是这样,第一眼的感觉决定了会不会喜欢上这个人,而对方的才华和人品决定了能走多远。
如此看来,颜值还是很重要的,不然连展现自己内涵的机会都没有,就已经被pass掉了。如若是婚姻,在这场长跑中,不管别的能力怎么样,但是这个人必须要有一点,能让你仰望一辈子。可以是做一手可口的饭菜留住你的胃,可以是严谨踏实的态度,精明能干的能力,也可以是童心未泯,喜欢孩子,感恩老人,敬老爱老的情怀,更可以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在他的身上的这个闪光点能够遮盖住他的不足,这个闪光点,我们称之为个人魅力。
杨振宁和他第二任妻子翁帆相差54岁,跨了半个世界的婚姻。面对不同媒体的质疑,翁帆是为了贪图杨振宁的物质才在一起的。一个耋耄之年,一个青春年少,面对这样的婚姻,可以说翁帆是为了物质,倒不如说是杨更有个人魅力。
人品就像是爱情长跑中的耐力。恋爱可以是青春中的头脑发热,但是婚姻就应该是两个人的“万里长征”。另外,人品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再优秀的人品也抵挡不住生活的柴米油盐。美国科学家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真爱的保鲜期是18-30个月。那么30个月以后呢?人品就像是酒,放得越久越香,前提是你得是好酒。
我见过长久的爱情,绝不是因为颜值,但是却始于颜值。或是才华带来的仰望,也或是人品给予的安全感。人就只有这么一次生命,婚姻就是要找到一个即便没有了青春的激情,但你也确定,这辈子,就是你。
篇三:有关爱情的散文
春,来的很是时候,它带来了雨,吻醒了正在沉睡的小虫。春,来的很是时候,它带来了微风,抚摸正在发芽的种子。春,来的很是时候,它让大地恢复了生机,春意盎然。
他对她的爱就像春天对待大地般,呵护备至、体贴入微。她对他的爱就像大地万物对待春天,沉默的感恩。他喜欢她带着酒窝的笑脸,露出满嘴的小白牙。他喜欢她,因为她是他的初恋,所以他比谁都小心的照顾她,像个保姆似的帮她买吃的,洗衣服、晒被单……有时还要充当保镖的身份,抵挡追求者的骚扰。因为她是他的初恋,像第一次收到心爱的礼物,捧在手心,放在心坎。
他也是她的初恋,她总爱默默的看着他为她做的一切,故意嫌弃,然后抱着他微笑。红扑扑的小脸映衬着感动的内心。有次,他送他一份礼物,礼物并不贵重,却是他亲手为她制作的,提不上精致,但却够创意的盆栽,他看着满手泥土和满头是汗的他笑了,她听他说盆栽的制作过程,在短短的1分钟内她的表情千变万化,先是扑哧的一笑,然后拧扒眉头,满是泪水的双眼掉下珍珠大小的泪滴,接过他递来的纸巾,她又刹那的笑出了声。而那天,是她的生日,这个盆栽也仅是她在网站上看过,评价说这盆栽真好看。
五月,他和她分开了,他要去南半球参加体育培训,他和她分隔两地,却可以每天聊视讯几个小时,直到凌晨也不疲惫。即使都是些家常的话题。六月中旬,她去了他所在的城市看望他,辞掉了工作,做了移民手续,因为她知道他已经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他正需要着她。她去医院看见满脸憔悴的他,她的眼眶湿润了,视线模糊了,扑向他的怀里大哭了一场。培训受伤的他在她三个月来悉心的照顾下康复了。现在他又能在篮球场上奋力的奔跑着。而她又回到了他身边,看着他脸上的晴天。
他顺利的进入了球队,她也顺利的在当地找到了工作。他和她每天都过得美好,他和她如愿以偿地走在了一起,她有几次的探班就有几次在他脸上出现几道亮丽的彩虹,上翘的嘴角和弯弯的笑眼顿时光彩夺目。他感激她每天三点多起来熬汤,他感激她每天学习保健照顾和他们一起移民的爸爸妈妈。他感激她每天辅导儿子到很晚,他感激她毫无怨言的爱着他和他的家人。
他退休回来时,发现她已不是那青春活力的女孩了。,站在儿子身旁的她已有些许白发,微笑的眼角已有褶皱,嘴唇也已开始脱皮。但是他看着她就像初见般心动,心跳的频率也从未改变。她看见他,他黑了,因为训练的缘故,额上的皱纹清楚可见,但他依旧潇洒帅气。她见到他有种想哭的感动。
他和她像普通的夫妻般生活着,睁开双眼,便是你我,这也正是他俩共同的愿望,他记住她对他说的每句话,她收藏他送她的每一份礼物。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和她依旧心灵相通,珍爱彼此,儿子曾问父亲为什么那么爱自己的母亲。父亲说:“因为那是我的初恋。”而母亲也是这么说的。
篇四:有关爱情的散文
清秋时节,不似春日纷繁,亦无炎夏燥热,金风柔和,细雨舒婉,连那静默一隅的草木青苔也犹如恬淡的女子般,清灵娴静。此刻,只见一位淡雅俊逸,气宇不凡的锦衣少年,正略显寂寥地踱步于富丽鎏金的花园之中。恍若等待,已悄然成为了他的生命主题。
多年过去了,他依旧是那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容若表哥,不同的是,自与惠儿表妹相别后,他懂得了何为天涯咫尺的牵念,何为销魂蚀骨的相思。多少个难以成眠的夜里,他愀然地蘸着月光,将流淌的心事,付诸于清冷的文字,可怎奈,心中有太多的话,岂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表达?
终于,一抹倩影映入眼帘,犹如一场清凉的雨露,洒落他干涸的心田,那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足足令他回味终生。“相逢不语,一朵芙蓉着秋雨。”几年未见,他的表妹竟出落的愈加清丽脱俗、玲珑柔婉,一如碧波江上那娉婷娴雅的芙蓉般,楚楚惹人怜。两人你不言,我不语,却脉脉含情,彼此相犀。
自此,明府花园里经常可闻到欢声笑语,看到一对无忧无虑的璧人并肩漫步。聪颖细腻的惠儿,总会于夕阳静好处,采撷凝着初露的香荑,为容若表哥亲制绣有并蒂莲花样的香囊;而细腻如伊的容若,也总会于静谧的夜里,枕月移灯,在红笺上诉说对惠儿的深深爱意,楚楚相思。
倘若说命运无情,可它分明让那些踽踽独行的灵魂,有了温暖,有了依恋;倘若说命运有情,它又总是在安稳的岁月里,催生出巨大灾难,让幸福的人儿,迷茫无措。
有谁会想到,昨日还在相依相偎的恋人,今朝就会咫尺天涯,再见无期?究竟是缘分太浅,还是相守太难,抑或一切因果,早已注定?再回首,惠儿已成为入选的秀女,永远留在了复杂的深宫之中,再不能与纳兰表哥互诉心事。而曾经那个充满浓情蜜意的明府花园,如今也只剩下凋零的愁绪,和枯瘦的剪影了。
没有惠儿的日子,也便没有了心。纳兰容若把那段温暖的日子记为了“前生”,因为只有那个时候的他,才最为真实。此后,他因久吹寒风,毫不节制的饮酒而生了一场大病,病榻之上,全身冰冷,如坠万年冰窟般,呼吸困难,动弹不得。有那么一刻,他想过轻生,就这样吧,沉沉地睡去,远离是非纷扰。
但床边众人那朦胧的泪眼和不住的呼唤,又分明是那般真切,仿佛在告诉他:你必须活着,父母需要你,家族需要你!倘若说“前生”的纳兰容若是为了自己而活,那么“今世”的他便是为了家族,为了那沉重而冰冷的使命而活。又一个春秋过去,形容憔悴的纳兰病情已逐步地好转,而与此同时,他的婚期也即将来临。
这无疑是场政治婚姻,纳兰容若虽然身为权臣之子,却依旧没有任何自主的权利。生活如此,官场亦如此,他十八岁考中举人,十九岁成为贵士,大病之后参加殿试又被赐为进士出身,可就是这样一个卓越非凡的才子,却只能留在康熙帝身边做个有名无实的御前侍卫,陪他吟诗作赋,闲敲棋子,任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他的满腔抱负呵,就在这日复一日的闲差中逐渐消磨,从追求功名到厌倦仕途。
对于这场冰冷的婚姻,纳兰依旧选择了沉默,无悲亦无喜。新婚之夜,他甚至没有走进妻子,揭开盖头。他的身影是如此萧索,仿佛只有窗前的月光,才是他的新娘,直至一双手从背后轻轻地环住他,他才正视那个女人,那个已成为他妻子的卢氏,她的眼睛是那般清亮,一朵笑靥,如春日暖阳。
倘若说惠儿是清丽的芙蓉,那么卢氏便如淡雅的梨花,她们身上都有种娴静的气质和细腻的情长。纳兰并没有因卢氏的过门而有所改变,清晨依旧会独自舞剑,闲暇里依旧会独自把盏,有时甚至可以在秋叶寒风中默立半晌。自惠儿离去后,他便再也不奢望生命里还会出现一缕阳光。
只是不知何时,当他舞剑疲乏之际,总会有一双玉手帮他轻轻擦拭汗渍,予他清凉,当他失意落寞之际,总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将他温柔包裹,给他宽慰,当他难以成眠时,总会有一个善解人意的知己陪他夜话心事,互诉衷肠。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那颗已结了冰,覆了霜的心,还能够再度消融。
不知何时起,纳兰会反握住卢氏的手,与她漫步在花园之中;晨起,纳兰会亲自为卢氏画眉,亲手为她戴上雅致的玉簪。午间,卢氏总喜欢侧躺于梨花树下的美人榻上执卷轻眠,而不远处的纳兰,则会将这宁谧静好的时刻,细细勾勒。柔和的月色中,他们共绾同心苣,共书相思语,琴箫和鸣,剪烛西窗。
可奈何好景不长,贤良淑婉的卢氏,因难产而香消玉殒,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芳华正好的十九岁。这对于心性薄凉的纳兰无疑又是致命的一击。“心灰尽,有发未全僧。情在不能醒。”他甚至想到了遁入空门,因为万念俱灰。但他又无法如真正的修行者般,心如止水,只因他心中,有着对爱妻的情,有着对往事的无限追忆。
悼亡之音如黄河之水般,直冲天际,荡起层层浪涛。每个煎熬的日子里,纳兰总会将自己沉埋在书籍文墨中,蘸着对爱妻的不尽眷恋和愧疚,写下片片潮湿的清词,他多么渴望爱妻能够魂兮归来,从此再不轻言别离。
他想要的无非是“一生一代一双人”的寻常生活,但命运为何要这般无情,带给他温暖幸福,又让他饱尝生离死别。“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他真的好恨,恨上天的不公,亦恨自己的无能。也许此后,再无何事能够令他舒眉展颜了。
他自诩人间痴情种,惆怅客,从不是什么富贵花。他虽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却从未感受过真正地快乐,他的婚姻,他的自由,甚至他的生命都不属于自己。他本以为可以和表妹惠儿携手一生,可怎料一道宫墙,竟无情地隔开了彼此的世界。他本以为可以和爱妻安稳度日,可幸福背后,却是百丈玄冰,天人永隔。
终于,将近七年的悲恸折磨,命运再一次发生了转机,纳兰生命中的第三个女子出现了。她是倾城绝世的才女,是享誉江南的名妓,她倾慕纳兰,善解人意,犹如一枝红梅般,妖娆明艳外表之下是玉骨冰心。她为纳兰的《饮水词》倾心谱曲,纳兰亦会于撩人的月色下,品读她的《选梦词》。
之后,纳兰更是不顾家里的反对,外人的嘲讽,决意将名妓沈宛接进了京城,并悉心照料,彼此相惜相怜。虽无名无分,却简单妥帖,不羡鸳鸯不羡仙。只是谁曾想,一场灾祸竟来的如此突兀,打得人措手不及。半年后,纳兰旧疾复发,大病七日后,不治而逝,走得如此匆忙,又是如此无奈。
这样也好,一切都结束了,从此再也不会有缠绵悱恻的心殇,不会有销魂蚀骨的悲恸。沈宛回到了江南,回到那个清净淡雅的地方,因为京城再无值得她留恋的人。而深宫之中的惠儿,却成了一个迷,在纳兰死后,也悄无声息的逝去,无病无伤,不是自杀,亦无人加害,对此,人们众说纷纭,我想,是因为太爱。
篇五:有关爱情的散文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没有华丽的赞许,也没有惊天地、涕鬼神,只是淡淡的一句话,留下了不朽的爱情诺言。时常,我总是呆呆的想,两个倾心的恋人,要怎样的热恋、知心,才能表现彼此的爱心。当看完艾米的《山楂树之恋》后,我才明白,有种深爱是埋藏在彼此的心里;有种相思是不说出口更加紧扣;有种相依是无关生死情意更浓。
故事发生在70年代末,一位下乡女知青,静秋与青年老三的清纯之恋。他们的爱不像《泰坦尼克号》中杰克和露丝,火一样的热烈,也不像古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千年之恋。他们是平静的、单纯的、质朴的,宛若一对纯洁的栀子花,淡雅芬芳,彼此的眼眸中流露着深情,流露着安好。
静秋,人亦如名字,文静清雅。活泼开朗的青年老三亦是被这种清新、静柔的美吸引了。他兴兴地对静秋许下诺言:听到你的名字,即便是我一脚踏进了坟墓,我也会拔回脚来看看你。多美的祝愿,有着无限的美好幢景,让流动的温情、细腻的呢喃下去,却没想到天弄与人,甜蜜的情话要用死亡来验证。
回看现实中,我们时常被匆忙的生活折磨得身心疲惫,不曾驻足欣赏一下路边的风景,不曾珍惜一段可以很真挚的感情,我们选择冷漠,习惯了距离,就不知有时候,擦肩以后,便是永别,一转身,已是沧海桑田。在今昔,霓虹飞影的尘世中,更清显了那个年代的单纯、敏感、质朴与狂热,少了几许喧嚣,几许吵闹,就这样安静着、怡然着,像一枝淡雅的雏菊,静静地开,静静地落,让人不禁掬起一缕怜惜,轻轻的放在心里……
沐雨的山城,洗濯了城中的秋景,看上去,越发的轮廓分明,格外的清新了。我很喜欢这一秋色。天空展一片清艳的蓝色,清净了云翳,在长天的尽头,绵延起伏的燕山山脉,透着浓郁的深青,有让人怡然在这,清爽通透,真可以拿这一景,比喻纯真的爱情,热烈而清新,稳重而成熟。晨光出起,带着朦胧的睡眼,走出楼外,深深吸一下清凉的空气,不觉抖了一下身躯,清醒了许多,抬眼望去,小区内寂静、安详。
忽发现在楼拐角处,一棵结满红红果实的山楂树,摇飒在晨光中。本来内心还没从静秋与老三的爱恋中移开,却在自家门前看到了这开满爱的山楂树,这让人又是怎样的情怀呀!树干经了秋雨的冲洗,叶子见散微微泛黄了,更显一树的果实红红的,摇曳在风中,像南方的一种树“野火花”,一蓬蓬一蓬蓬的火红,窝在树枝上,亦是羞涩了泣血的朝霞。我疾步走过去,采摘了一粒果子,放在嘴里,一股淡淡的酸意伴着浓浓的甜蜜,直钻肺腑,让人销魂。
是呀,我曾以一棵树的姿势,站立成落英缤纷的模样。如今,看着山楂树,无限的遐想,挤满了全身,终于明白,一棵树站立成一个美丽的传说,是如此的不易,能成为一棵开花的树,看着自己的爱人从身边走过,若没有太多的沉积,何来厚积薄发。记得,有这样一个典故:佛陀阿楠路遇一少女,顿时爱慕难舍,佛祖问阿楠你有多爱?阿楠回答:我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只为此女从桥上走过。这段动人深情的话语,不正言中了那些真挚爱情的独白吗?
清风吹拂个不停,吹乱了心绪,不知为何悲伤?这样一段恋情,一份爱意,紧扣着两颗柔弱的心,即便随风辗转化作泥土,满身的清香依然如故。听着泪眼滂沱的静秋,在神志不清的老三床边哭喊着:我是静秋…我是静秋…就是这样简洁的话语,又包含了多少真情,多少爱慕难舍,垂危的老三用尽全身的气力,流下一滴眼泪,一滴诉说了所有的泪珠儿。这刻骨的铭心,虽没有永恒,却已超越了永恒,强烈的悸动下,留存着情感的余温,虽已千山万水,阴阳相隔,但那难以磨灭的记忆,有着温暖彼此灵魂的能力。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忠贞不渝的爱,又何尝不是世人崇慕的呢?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不论生死,绝不会出尔反尔,为了爱忘了自己,心与心痴迷在一起,也许不是同行,不是相濡,但在流年里共携一份真爱,在每一个朝霞和日暮都会把幸福,捧在手里,贴在心里,即便上天给了这份爱的期限,我想也是爱你一万年……
心绪起伏波澜,满园的秋光色景,更加浸染了心田,舒肩、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一对鸟儿轻轻滑过,它们紧紧相依,像是诉说一段不老的情缘,爱恋伊,永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