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工作总结2024年计划生育打算 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打造全省投资环境为抓手,以"三争三做创五星"活动和争当"党性强、品行正、重实干、爱百姓"干部品牌活动为契机,全力践行"见贤思齐、感恩"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宣传人口工作的辉煌成就和创新举措,强化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传播正能量,架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全力开启"五个"建设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以"和谐计生温暖"为主题的人口计生系列宣传活动从20xx年4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包含"和谐计生"宣传活动、"幸福宝宝pk赛"、"幸福计生家庭"评选三个活动。区人口计生网站专门开通"和谐计生"系列宣传活动窗口,依托网络平台推动和谐计生、幸福计生的宣传,提高新型人口文化的知晓率。
三、活动要求
(一)"和谐计生"宣传活动
1、活动意义:在打造全省投资环境大背景下,深入挖掘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幸福家庭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突出的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成果,用真人真事宣传感染群众,用优生优育范例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2、选送要求:
(1)发掘本辖区计生工作先进分子、有艺术特长、离退休计生、卫生、医药工作者参加计生志愿者服务队的典型人物、事迹。
(2)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作风扎实,服务奉献意识强。坚持以人为本,热爱人口计生事业,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存在困难或问题的真人真事。
3、投稿要求
(1)精心策划、整理编辑,各镇办至少上报两篇通讯报道,要求字数在800至1500字。
(2)各镇办分月报送到区人口计生局宣传科,发送至邮箱安排如下:
最终评选出的先进人物、事迹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区人口计生局将优中选优推荐到上一级媒体刊发。
(二)幸福宝宝pk赛
1、活动意义:早期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开端。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社会的未来。宝宝的健康成长和语言、智力、艺术、情感、人格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关系"五个"建设的人才保障。幸福宝宝pk赛旨在普及生育、养育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并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以提高我区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能力。
2、活动时间:20xx年5月底
3、活动细则:由小太阳早教中心制定并完成。
(三)"幸福计生家庭"宣传活动
1、活动意义:"幸福计生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理念和正确的幸福观、价值观。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我区计生家庭的模范典型,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帮助和激励广大家庭增强发展能力,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实现"幸福"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2、推选条件:
1.文明守法,热爱祖国;
2.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平等和睦,互敬互爱;
4.诚实互信,邻里和睦;
5.少生优生,善育重教;
6.包容豁达,健康快乐。
3、报送材料
1.推选报送表(见附件);
2.被推选家庭事迹介绍(1000字之内);
3.被推选家庭全家福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被推选家庭要有自己的幸福感言,诠释幸福的意义。
以上材料于20xx年8月30日前报送区人口计生局宣传科。同时,将推选报送表、被推选家庭事迹介绍、全家福照片的电子版发送到区人口计生局邮箱。
4、活动步骤
1.筛选上报阶段(20xx年7月-8月):各镇办组织评选本级"幸福计生家庭",并推荐3户参加区级"幸福计生家庭"评选活动;
2.定评阶段(20xx年9月):区人口计生局依据参评条件和公众评议意见,最终确定10户区级"幸福计生家庭",并予之奖励。
四、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理清思路
各镇办要结合本方案和自身工作实际,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理清工作思路,摸清辖区计生工作情况,采取典型示范的方式,科学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和谐计生温暖"系列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始终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渠道,在打造全省投资环境和建设"五个"背景下,全区迅速掀起"和谐计生温暖"活动的*。将工作中的亮点、特色、经验和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及时反映,及时报道。
3、突出实践,提升服务
各镇办结合此次"和谐计生温暖"系列宣传活动,把"五个"主题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开展"和谐计生温暖"系列宣传活动与改善人口环境、提高人口素质相结合,切实为群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2023工作总结2024年计划生育打算 篇2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一)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五、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20xx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况,对有出入的数据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数据采集规范》附件一的《清理复查人员情况表》和《清理户籍情况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监察、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七、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维护好计生合法权益。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旗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政策生育情况,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及*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八、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构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九、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落实市、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
2023工作总结2024年计划生育打算 篇3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