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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信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24-04-23 07:38:36工作总结访问手机版

妇联信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篇1

上半年,XX市妇联按照省妇联信访工作要求,以及XX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数据分析

据统计,我市妇联系统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1251件,其中,XX市妇联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48件。就全市信访情况看:

(一)婚姻家庭类795件,占信访总数的63.5%;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类86件,占信访总数的6.9%;

(三)人身权益类38件,占信访总数的3 %;

(四)财产权益类 89件,占信访总数的 7.1 %;

(五)政治权利类 2 件,文化教育权益类 3 件,各占信访总数的0.2 %;

(六)其他238件,占信访总数的 19 %。

二、案件特点

(一)婚姻家庭类问题与去年同期持平

今年上半年,此类信访795件,占信访总数的63.5%,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离婚投诉占婚姻家庭信访总数29.8%,反映配偶有外遇的占婚姻家庭信访总数的12.7%,家庭纠纷占婚姻家庭信访总数的18.5%,家庭暴力占婚姻家庭信访总数的16.6%。在这类信访中,离婚问题是妇女群众咨询和投诉的热点。

1、离婚问题仍是妇女群众咨询和投诉的焦点

来访妇女大多咨询发现老公有外遇后如何收集证据,以及如何调查老公隐匿的财产。从中反映出个别的男同志家庭责任意识不强,受社会上养情人为时尚不良风气的影响,对外界的诱惑缺乏免疫力,从而瓦解了他们对婚姻的忠诚,导致家庭悲剧的发生。此外,这类妇女大多依赖丈夫的心理较强,为了维系婚姻甘愿忍受丈夫的冷落,甚至对丈夫抱有“他会回来”的幻想,采取容忍态度,致使事态发展严重才来妇联求助。

2、同居引发的纠纷仍呈上升趋势

一是一些年轻人行为草率,思想、工作、经济都处于不稳定状态,随着爱情观和婚姻观的改变,在生活中往往就会产生矛盾和发生纠纷,最终导致分手;二是一些对第一次婚姻失败产生恐惧的中年人,他(她)们不再相信婚姻,认为同居是最好的方式,大多因子女问题、财产不明晰而产生纠纷;三是老年人同居现象有所显现。由于受到子女干涉和涉及到将来自己过世后的遗产问题,大多老年人宁愿选择同居,当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就存在被一方子女赶出家门的危机,导致矛盾升级。

3、家庭暴力投诉也居高不下

家庭暴力中受害者多数为女性,她们不堪忍受丈夫长期的打骂和凌辱,希望能以离婚来摆脱困境,并依法争取相应的补偿,从此可看出妇女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在逐渐摒除,对自己在婚姻中合法权益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类案件呈上升趋势

今年上半年,此类信访86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件,占信访总数的6.9%。从信访中,反映劳动纠纷案件30件,占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信访总数的35%。我们发现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制度不够规范,有的不与女职工签订,有的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履约率低,有的企业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及社会保险内容。还有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仍存在女职工经期、孕期、生育和哺乳“四期”保护得不到落实的现象。从中也反映出越来越多的女职工法律意识增强,在面对企业出现违规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咨询和投诉的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土地权益问题仍是信访工作的重点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涉及村民待遇问题22件,占财产权益信访问题的25%;住房拆迁问题26件,占财产权益信访问题的29.3%,以上案件都较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的增长。随着统筹城乡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进程的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或受“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一些不合理的村规民约影响,出嫁女、离婚女土地权益问题和宅基地的赔偿问题仍然是现阶段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之一。

(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增长迅速

今年上半年共接待心理、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92件,占其他类信访问题的37%。随着社会法制的健全,妇女法律意识的提高,更多的女性愿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又欠缺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缺乏自信心,大多来访者咨询如户口问题、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劳动协议、土地等一些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主要做法

针对今年上半年信访工作中反映出的情况,我们认为宣传法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们结合妇联维权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供有效法律帮助和服务

坚持依托妇联法律援助中心、XX市妇女儿童维权司法协调顾问组、“12338”妇女维权热线以及法律志愿者队伍等途径,认真处理好初始接待,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妇女群众提供快捷、有效的法律帮助和服务。

(二)广泛开展大规模的“三八”维权周活动

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分别在青白江区、双流县、龙泉驿区开展了以“依法维权 关爱女性”为主题,全面推进“心系女性”项目的“三八”维权周活动。通过开展的“心系女性”项目推进仪式、XX市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及慰问龙泉驿区十陵(女子)法庭活动,向广大女性宣传法律科普知识,培养女性的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 提高法律素养,引导女性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帮助她们建立健康、和谐、文明的现代家庭,及进一步完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协调机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市妇联领导深入基层,重点对武侯区、青白江区、温江区、双流县、崇州市等社区开展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根据妇联工作实际与调研情况,制定出《XX市妇联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五进”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妇联在参与XX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起到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妇联主席接待制度

市妇联领导坚持每月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做群众工作和下访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做到领导亲自接待、协调督促办理。

(五)重视源头抓信访工作

在信访工作中,充分发挥妇联法律志愿者队伍作用,为妇女群众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信访接待室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所反映的情况,联系基层妇联组织,积极排查调处,协调妥善处理。在全国“两会”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月是全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我们以平安创建为重点,动员各区(市)县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在各自辖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为构建“平安”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下半年信访预测

在下半年的信访工作中,婚姻家庭问题将仍是妇女群众反映的主要信访问题,同时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劳动纠纷、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等也是信访的热点问题。市妇联将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出击,积极预防、应对和处理好妇女群众的信访问题,在全社会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稳定、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使妇联信访工作更上新台阶。

妇联信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篇2

20xx年来,嘉禾县妇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履行维权职能,认真搞好信访接待工作。半年以来,全县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信访136起(其中县妇联接访81起),处结率达到98%,使妇联的信访窗口成为咨询法律、化解矛盾、倾听诉说、解决难题的场所。

一是健完机制,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和激励人。主要包括:接访制度、信访分级直报制度、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制、信访年度目标管理评分制度等。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了各级妇联主席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成立了由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组成的“维权协调组”,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积极参与信访案件的调处。成立了“嘉禾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为妇女儿童的案件提供优质、优惠、高效的法律服务。协调县公安分局成立110反“家庭暴力”投诉中心,逐步建立健全接警、出警、处置、回访制度,形成遍布城乡的反家暴投诉网络。半年来,已为符合条件的上访妇女提供法律援助60起,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接出警2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抓重点破难点,信访工作求真务实

以保护离婚案件中妇女的财产权益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全力抓好信访工作。紧紧抓住切实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等难点问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回访,每年年底,对年内接访的重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半年来,对袁家等妇女维护权益进行了走访,并尽全力为困难妇女发放救助金。

三是坚持以情维权,打造妇联信访形象

全县各级妇联干都带着对妇女无限的感情去做妇女信访接待工作,对所有接访不激化、不冷漠、不逃避、不拖延,对来访群众做到一杯热茶,一张笑脸,温言软语,耐心细致,让上访妇女带着无助而来揣着主意而归,打造了妇联信访的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妇联信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篇3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县妇联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59起,其中来访51起,来电6起,来信2起。具体为:政治权益3起,占总数的5.1%;婚姻家庭权益23起,占总数的38.9%;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9起,占总数的15.3%;人身权益3起,占总数的5.1%;财产权益3起,占总数的5.1%;文化教育2起,占总数的3.4%;其他16起,占总数的27.1%。反映较多较突出的问题依次为:1、离婚,2、家庭暴力,3、重婚、同居,4、家庭纠纷,5、恋爱同居纠纷,6、治病求助和生活困难,7、奸淫幼女。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

二、信访问题

1、家庭暴力案件居高不下。我县妇联上半年共接待家暴案件5起,占婚姻家庭案件的21.7%。分析引发家庭暴力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而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再婚、经济条件差拒给抚养费,或者是男方外出无法联系,男方又不主动联系,故意拖延致使抚养费无法按时足额兑现等;三是法律咨询的人群和内容进一步扩大。在前来咨询的来访人群中,不仅有女性人群,也有男性人群。咨询的内容涉及家庭财产,婚姻等问题,还涉及义务教育、赡养老人等问题。心理咨询较以往有所增加,以及婚姻出现危机的妇女寻求怎样处理好与丈夫的矛盾等问题。另外还存在其他问题,如恋爱同居、未婚先孕纠纷、生活困难,患绝症无钱医治,奸淫幼女 ,留守女童监护等等。上访问题的多样化反映了妇女“维权需求”的多元化趋势。

三、对策或建议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

1、加强普法宣传,改善维权环境。各级妇联组织要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为妇联信访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一是面向领导宣传。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校培训内容,通过召开会议、专题汇报、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各级领导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自觉履行职责的意识,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争取政策、优化环境。二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环境。有的来访妇女合法权益已经受到明显损害,但分不清楚哪部分是自己应得到的利益,不知道家庭财富是夫妻共同创造的,而是强调丈夫如何说给自己多少财产,这些都说明法律法规宣传的十分必要,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亟待提高。三是妇联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以便更好地为上访妇女服务。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妇女的法律意识有所觉醒,但她们仍然对涉及她们利益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妇联干部在接待上访过程中应对上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各级妇联维权干部要做好新《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妇女群众按照《信访条例》和《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的规定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加大源头参与,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利。通过法制宣传和道德思想教育,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以及妇女权利维护部门应共同努力探索建立维护妇女人身和婚姻家庭权益的长效机制;二是各级妇女组织要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提供有利于妇女的材料,促使政府出台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关注和维护女性自身发展,改善女性外在生存空间。三是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基层组织、群众团体、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共同关注妇女的难点、热点问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妇女问题。

妇联信访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篇4

市妇联信访工作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和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下,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继续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调处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构建和谐,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基本职能,广泛协调社会力量,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一、半年信访工a作情况。

半年来,市妇联共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97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71件,占信访总数的73.1%;劳动权益类4件,人身权益类14件,财产权益类9件,信访调处率99%;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9余件,结案满意率97%。

二、信访特点:

1.家庭暴力问题仍较突出。通过近半年来市妇联接访情况统计,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总数的70%左右。在家暴来信来访案件中,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间暴力。其中男方低学历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占比例较大,高学历人群、机关工作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加之一些部门尤其是一些执法部门仍将家庭暴力当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处理,这就使侵权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其次,我们妇联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于无固定职业和单位的施暴者做工作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家庭暴力这一丑恶行为屡禁不止。

2.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包二奶等难以取证的纠纷案件仍占据相当比例。在接处这一类上访案件时,我们工作人员尽最大努力为受害妇女说话、声援和协调。但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最终相信证据。因此,受害妇女的诉求和权益往往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3.妇女的主体意识增强。近年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妇女和丈夫有外遇的妻子,都能及时地通过电话或到妇联及执法部门咨询、求助,希望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寻求理智的、合法的、适合自己的解决婚姻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这说明妇女群众的主体意识在觉醒,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

三、主要作法。

信访接待是妇联工作的“窗口”,妇联是妇女群众的“娘家”,对于来妇联上访的妇女群众,妇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不厌其烦做好调解和疏导,对于来访者耐心体察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感,使各类矛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20xx年6月份,我市某乡镇干部尹某,其妻郭某因为尹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到市妇联上访。在听取郭的陈述后,我们马上与尹及他的同事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通过我们做工作,尹认识到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表示今后要加强个性修养,关心妻子,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同时,我们对上访人郭某进行了疏导,郭某表示今后会注意方法,支持丈夫工作,多一些谅解和宽容。现在两口子和好如初。并衷心感谢妇联同志为他(她)们所作的一切。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