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融工作计划范文 篇1
20--年,坚持以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为中心,发展普惠金融为主线,以改革举措、政策落实为推动、以政银企合作机制为抓手,以直接融资为突破口,以防范风险为底线。继续深入推进金融组织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支付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显著提升“三农”、小微企业--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力争20--年贷款余额达100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发展普惠金融。持续优化县域金融机构布局,推动金融机构深耕基层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最后一公里”,整合拓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站居民电费、通讯缴费及社保缴费、领取等功能,打造农村金融超市,实现金融服务“村村通”。
二是进一步优化金融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流程再造,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小企业中心支农、支企作用,落实系统内二级分行信贷审批权限,对风险特征类似客户开展集中授信;加强我县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国有担保公司增资扩股,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分担试点,建立银行、担保公司、企业风险共担机制。
三是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选择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经营主体,开发应用“信贷+担保”、“信贷+保险”、“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贷款产品,大力创新符合“三农”、中小微企业实际的金融产品;组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大力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积极探索农房、宅基地等抵押贷款试点,进一步扩大抵质押物范围。
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村经济金融平台建设。探索设立村级担保基金,探索创新金融扶贫产品,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筹建大别山农产品交易中心,试点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用金融的手段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五是进一步完善和应用农村征信体系。对现有的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升级,简化项目,注重实用,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信用贷款发放,督促涉农商业银行积极应用征信成果,发放信用贷款。
六是进一步拓展农村保险服务覆盖面。农业保险方面,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将板栗、油茶、桑蚕、毛竹、中药材等特色农业纳入保险试点;开展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
七是进一步健全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金融机构下沉网点的奖补,完善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对金融机构实行分类分行考核,重点考核新增存款投放当地、存贷比、户均投放量等指标;积极争取银监部门落实金寨银行业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政策,人民银行提高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再贷款限额,落实提高对金寨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提高--县法人金融机构合意贷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投放等。
八是进一步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开展优秀金融生态县创建,加强金融机构内部风险防控,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骗贷、骗保和恶意逃债行为,维护银行债权;加强“二类”公司的监管,实施第三方审计;继续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2024年金融工作计划范文 篇2
20--年市金融办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树立“抓金融、促发展”理念,强化“大融资、大金融”意识,坚持以社会融资总量为中间目标,坚持充分发挥金融支撑功能和发展壮大金融业并重,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千方百计扩大社会融资总量,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总体目标
实现社会融资总量300亿元,其中市内外银行信贷增幅超全省平均水平,力争1户企业上市成功过会,2户以上企业进入上市辅导阶段,10户以上企业进入重点培育阶段。新引进一家以上股份制银行进入筹建实质阶段。基本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实现新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家以上,新增贷款投放超25亿元。实现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贷款担保额突破1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努力扩大银行有效信贷投放
坚持“有扶有控”,增强执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同时注重灵活运用新型融资工具,利用银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争20--年市内外银行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其中市内银行新增贷款不低于130亿元,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全力争份额抢规模。继续实行信贷投放目标管理,加大信贷考核力度。年初市金融办将会同市人行、银监局,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信贷投放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行社,实行月考核月通报和季分析调度制度,并作为硬指标,列入年终对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进一步引导、激励各行社早投放、多投放。激励各金融机构及早谋划,积极向总分行争取政策和信贷倾斜支持,多跑省行跑总行,力求多争份额多抢规模,做大信贷资源“总盘子”,强化分析调度,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联动,采取形势分析会、“窗口指导”、项目对接调度、进展通报等形式,强化常态和动态对接,及时介绍最新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通报全市重大项目进展、企业资金需求和信贷投放进度,提前谋划、及早对接、牢牢把握每一阶段信贷投放的主动权。
2、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坚持早对接、密集对接,年初及早制定全年银政企对接一揽子活动计划和。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年组织4次以上大型银政企对接以及股份制银行滁州行等主题活动。注重突出特色,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分层次组织系列“小规模、分专业、见实效”的专题对接活动。综合利用滁州金融网、人行征信、发改委项目和经委企业管理等系统,利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第一时间收集发布更新信息,畅通部门与银行、担保以及企业之间对接渠道,动态对接。进一步扩大对接范围,积极邀请各类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租赁、担保、小贷等金融投资机构参与,进一步扩大融资合作面,以此促进业务合作,推动机构引进。
3、以项目为龙头,积极扩大信贷增长空间,会同市人行、银监局和发改委、经信委等经济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围绕美好新滁城建设、苏滁产业园、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项目以及企业资金需求情况,抓紧编制、储备、对接项目,抓紧启动新一轮与金融机构项目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主线确定投资主线和信贷切入点,以项目为抓手,按照银行信贷要求,完善前期手续。及时督查和通报项目对接进展,全力落实项目合作成果,突出重点,以重大项目争份额,努力扩大信贷空间。
4、大力拓展银行表外融资规模。银行表外融资是当前形势下企业融资较为灵活简便和现实有效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各类信贷替代工具,开发信贷替代产品,积极推进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理财产品、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结构化融资等表外融资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实际投放力度。将表外融资量作为软指标,列入年终对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
5、充分发挥综合金融工具融资功能。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旗下的证券、信托、租赁、基金、保险等控股公司的多牌照金融资源支持,综合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发挥“投贷债租证”综合优势,采取“信贷+基金”、融资租赁、股权融资、贷投合作、直投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
6、加大与市外银行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合作模式,吸引其持续扩大对我市城市建设领域的信贷支持。推进与进出口银行的深度对接,重点推动外向型经济和进出口企业与进出口银行的融资合作力度,积极推进与市外各类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外资银行的融资合作,利用其机制灵活、产品新颖、模式多样优势,重点加大对我市成长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优势集群集聚产业上下游优质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年市外金融机构来滁投放超30亿元。
(二)大力推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1、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思路和“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步骤,进一步健全企业上市推进机制,全力帮扶引导,持续保持我市企业上市的强劲势头,力求企业上市首发和再融资不断取得新突破。力争实现扬子木业上市过会。对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一企一策,全力推进,对具备条件、有上市意愿的各类企业,将尽快纳入市级后备资源库,重点筛选2-4家企业,政策倾斜,重点培育,力争有更多的企业进入省级资源库,享受省级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采取专家授课、机构辅导、舆论宣传等方式,加速后备企业上市进程,大力培植上市资源。
2、积极推进债券融资。抓住国家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简化审批程序的有利进机,积极创造条件,以城建、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等收益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的行业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全市已上市公司、国有骨干企业和大企业发债。支持市开发区同创公司发行企业债券。
3、积极推进票据融资。抓住国家扩大直接融资的机遇,市金融办将会同市人行、市经委和各金融机构,加大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对接沟通,充分利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帮助企业到银行间市场融资,认真筛选直接债务融资目标培育企业,鼓励上市公司、大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并以此腾出信贷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积极扩大信托融资。市金融办将主动帮助企业加强与省内外信托公司的业务合作,设计适合不同企业和项目的相应信托产品,通过信托贷款、信托股权投资、其他权益类投资等方式引入信托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对受贷款规模、准入条件等制约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的项目、工程和企业予以支持,不断扩大信托融资量。
5、大力发展租赁融资。加强与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行控股租赁公司的合作,支持租赁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在建项目的各类资产。鼓励企业通过直接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手段进行融资。
(三)完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增强金融支撑能力
1、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以在皖设立分支机构的各类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和城商行为重点,加大引进力度,推动签订引进战略合作协议,及时掌握其网络布点规划信息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导向,畅通引进绿色服务通道,强化引进工作领导组和推进协调组职能,明确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全程跟踪推进。会同市银监局、市人行,积极跟进、主动服务,全力构建引进金融机构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全力推进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工作,力争再引进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鼓励村镇银行开设分支行。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引导其立足县域和“三农”搞好金融服务。
3、全面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全力推动凤阳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完成来安联社改制为农商行工作。加快天长、明光、全椒农合行改制为农商行步伐。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到改制过程中,提升农商行的服务水平,支持绩优农商行上市,充分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
4、规范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认真落实省政府“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坚持组建与规范并重,积极扩大试点成果,鼓励各类资本实力强的大企业发起设立,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力争20--年再获批筹建开业2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小贷公司规范经营、强化风险防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小贷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利率和成本,其进一步发挥好在缓解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难中的积极作用,真正成为金融支持县域和“三农”的有益补充。
5、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坚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强化社会责任和实行可持续发展并举,逐步建立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发挥政府主导融资性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资本实力,立足服务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政府信用和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不断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融资量,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发挥好服务作用。努力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工作。力争20--年累计贷款担保额超百亿元。
6、促进投融资平台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和推动市城投公司做大做强,建立投融资平台与财政、土地联动,资金“借用还”良性循环的运作机制,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收储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额返还等方式,不断充实资本金,壮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持续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提升平台经营获益能力,走出一条“在融资中实现投资,以投资保障融资”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子,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融资主力军作用。
7、积极吸引基金投资。扶持和引导浚源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发挥示范效应,以此带动更多投资机构对我市企业和项目开展投资。认真总结浚源基金设立经验,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和对接引进力度,积极承接资本转移,吸引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风投、创投基金来我市开展风险投资,支持企业战略重组,壮大规模,提升实力,做大做强。
2024年金融工作计划范文 篇3
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广克山县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经验,推动县域和垦区建立涵盖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银行和非银行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对乡、村、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等级分类评定,评定结果作为信贷投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配合省银监局、省高院对全省400余件金融案件进行清理,对失信被执行人给予信用惩戒。
三是优化金融市场政策环境。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对金融机构办理各类抵(质)押登记业务给予便利,并制定全省统一规范的抵(质)押资产受理、办理的标准、条件和内容,简化抵(质)押程序。
四是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选择2个市(地)开展金融环境评价试点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地方政府开展融资活动的依据,激励地方政府增强区域金融环境良性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五是建立完善政府服务平台。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企业融资需求类信息;完善金企对接平台,广泛吸纳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围绕全省重点项目适时开展专业化的金企对接活动;搭建农村物权流转平台,实现农村各类物权的信息登记、政策咨询、鉴定、融资服务等功能;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发挥政府增信优势,推进银担合作。
二、深化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
一是协调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三农”及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确保其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力争全省支农再贷款限额、支小再贷款累计投放额、再贴现累计发放额增幅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扩大全省直接融资规模。鼓励省内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省内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金融机构牵头运作发行区域集优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融资;加快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三是引导保险资金参与我省项目建设。引导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作用,鼓励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产业、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等。四是金融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放宽或取消对省内企业境外放款、境外融资及境外直接投资等方面的限制,依托外资银行的国际网络优势和差异化服务,帮助我省外向型企业、有跨境业务的企业及有海外融资需求的企业“走出去”。
三、优化和改善金融服务。
一是继续加大金融供给力度。协调驻省银行机构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增强信贷资金投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重点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驻省银行机构向总行争取更多的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继续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保单融资、信贷保证保险、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协调银行机构简化贷款手续和流程,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引导保险机构提供手续简便、价格低廉的保险产品。
四、完善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一是吸引金融机构入驻我省。利用我省财政奖励政策,吸引金融机构总部入驻我省或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各金融机构总部在我省设立呼叫中心、后援中心、电销中心、软件研发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二是发展壮大地方金融体系。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我省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争取将我省纳入民营银行试点范围;鼓励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总部位于我省的金融机构。
三是推动建立股权投资基金。采取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匹配放大投入及市场化募集的方式,在我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十大重点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及对俄经贸合作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吸引有实力的各类股权基金来我省投资,促进我省企业发展潜力、科技成果与资本市场融合。四是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公司和通过同业拆借、向法人股东定向借款等方式补充资本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创新,构建银行融资、民间融资、直接融资担保并存的基本业务框架,力争20--年底前实现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五是继续做好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进方案》部署,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主体、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创新。
五、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一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贯彻《国务院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力量和手段;建立地方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地方金融监管重大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非法保险业务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交交易场所、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力度。二是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建立中省直有关单位和市县政府横向联系、纵向沟通的地方金融发展与风险处置机制;指导下级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做好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加强对本地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的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三是继续做好对驻省金融机构的考评工作。完善现行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政策,对加大信贷投放规模、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创新金融产品等金融机构和高管人员给予重点奖励;建立金融机构综合考评机制,省政府对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据考评情况对财政性资源进行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