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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2024-02-16 17:34:25策划方案访问手机版

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篇1

一.小区绿地养护管理

小区绿化完成后,要达到长期满意的效果,必须及时进行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小区绿地具体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养护工作。绿化养护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养护人员应先进行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养护技术的实施

要保证良好的绿化效果,使花木生长旺盛,养护工作必须长期不间断地进行,主要有以下内容:

2.1浇水

不同品种的植物需水量不同,不同季节植物需水量也不同,浇水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掌握。一般杨柳类要多浇勤浇,松柏类则不宜勤浇,新栽的小树也应适当多浇一些,不同气候条件下浇水量也应适当调整,夏季温度高、蒸发快,应适当加大浇水量;入秋后阳光减弱,蒸发少时可适当少浇,阴雨天气、半荫环境可少浇或不浇。

一般树木种植后在每年3、4、5、6、9、11月各浇一次水,浇水时要一次浇透,切忌仅湿表土。乔木最少连续浇水3~5年,灌木5年,土质不好的应延长,树木长大后可逐年减少浇水次数,长成大树后可不浇水或一年只浇1~2次。

2.2施肥

植物长期在固定位置上生长,常年吸收该地地点周围的养分,如不及时补充,就会造成养分减少或枯竭,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及时施肥就成了养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小区绿地中植物种类较多,施肥时应根据不同的植物品种、生长阶段选择不同的肥料和不同的用量。施肥时一般应把肥料埋于10~40cm深的土层中,以利于肥料渗入地下,减少肥料的流失量。

2.3整形修剪

整形修剪是保证树木形成良好树形,提高赏观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养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基本方法主要是疏枝、短截、剥芽三种。

疏枝,就是将一部分生长过密的、无用的`、生长不良的枝条剪除,以保证树木健壮生长,扩大树冠,形成美观的树姿。疏枝时要按照先大枝、后中枝、再小枝的顺序进行,全面考虑当前树形和长远骨架后再动手。剪口或锯口要紧贴母枝,不能留橛,以利于伤口愈合。保留的领导枝要直立健壮,主枝斜生角度和方向好,侧枝、小枝合理展开,树姿矮健。

短截,是将枝条从中间剪去一部分,以抑制它的生长,促进各主枝的平衡。短截时要注意剪口下芽的方向,一般外芽向外生枝,扩大树冠,所以剪口下芽要留饱满壮芽,以保证枝条生长。

剥芽,是对新发的嫩芽或嫩枝齐根疏去,以减少过多过密的无用幼枝,使养分集中供给主枝。实质上可以理解为疏枝的一种形式,对新植的幼树和短截修剪的幼树十分必要。

2.4除草、松土

除草是将绿地中的杂草清除,保持绿地的整洁,减少杂草与树木争夺水肥养料,有利于树木的生长;同时,也清除了一些病虫的潜伏处,减少病虫害的发生机会。松土是把土壤表面松动,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达到保水、透气、增温的效果。

2.5防治病虫害

防治病虫害要根据小区绿地植物品种和当地多发的病虫害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春季是病虫害的多发季节,要重点治理;夏季主要注意防治危害叶面的害虫;秋冬季注意杀死越冬虫卵成虫,为来年防治工作打好基础。

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20__〕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__〕705号)和泉州市平安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平安泉州建设,进一步规范物业保安管理,切实提高住宅小区防范水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作用,健全完善物业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物业保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物业保安队伍在维护全市住宅小区治安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并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设立市“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公室(简称“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由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联络、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也应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和保安员的监督管理。县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保安监管队伍建设,派出所要将管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民警。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受理辖区内物业保安员备案、信息采集和保安员的考试报名相关工作;检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着装、门岗值守、制度执行及保安员持证上岗情况,积极受理保安服务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依法保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保安员安全防范技能竞赛、消防演练、反盗窃和自我保护训练等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可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相关工作及其服务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1.加强物业保安队伍相关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物业保安员参加《保安员证》报名考试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物业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升物业保安队伍综合素质。

2.推进智慧保安监管系统建设,加强物业保安员信息采集、录入、比对,积极开展智慧保安监管系统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信息系统客户端的推广应用工作。

3.加强物业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提供保安服务活动,规范物业保安服务市场。重点检查住宅小区物业保安员以下履职情况:一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二是门岗值守和制度执行情况;三是装备配备情况;四是巡查情况;五是技防设施使用和保养情况等。重点检查物业企业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情况:一是未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二是以挂靠、承包、劳务派遣等方式变相从事保安服务或者保安培训,尤其是咨询公司、劳务中介等违规外派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的;三是在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四是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五是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处罚,同时抄告住建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把规范物业保安服务活动纳入行业检查和监督内容,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和项目评优等工作相挂钩。

2.指导、督促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或撤销备案及做好保安员基础信息(含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采集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推进物业保安队伍参加《保安员证》培训考试工作,实行物业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升物业保安员的履职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招聘保安员和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的监管。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保安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各物业小区的主要执勤岗位必须聘请责任心强、形象佳的保安员值岗,杜绝站姿不正、坐姿不端、有损保安员形象及超龄人员上岗。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全面部署规范物业保安管理专项行动,落实各组织实施单位责任人、联络员。根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按照各自职责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和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者的法制意识及责任意识。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力度,组织物业保安队伍参加《保安员证》报名培训考试工作,大力推进物业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集中清理整治物业保安服务市场,严厉打击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提供保安服务活动,特别是跨区域、超范围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清理规范物业保安员管理,尤其是一些单位招聘不符合保安员条件人员,规范物业保安服务市场。三是加快推动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同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活动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物业保安员的履职情况和就业轨迹等动态信息,加强物业保安员的招录、使用和清退工作的管理。四是积极开展物业保安和社区保安队伍联勤联防试点工作,及时分析和协调解决难点问题,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回顾总结前阶段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并在下阶段工作中针对性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员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扎实做好物业保安员信息采集、储存、管理、传输和反馈工作。进一步加大物业保安员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适时总结、推广物业保安和社区保安队伍联勤联防工作经验。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本系统、本地区开展“规范物业保安管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自查自评。“市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小区”物业企业信用评价验收评比内容。同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本市物业保安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平安建设作为保障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确保“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平安建设取得预期成效。要根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上下联动、加强条块结合,逐步建立“依法监管、综合施策、部门配合、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总结提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宣传,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加强交流推广,并积极挖掘、宣传物业保安员在维护居民住宅小区治安秩序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争取广大群众对物业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和汇总工作情况。即日起至11月底,各县(市、区)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要汇总情况,于每月3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规范物业保安管理推进办”。

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篇3

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断提出更新的要求,安全管理是物业管理中最敏感、最重要、最为业主所关注的工作,只有安居才能乐业,这是大家共同的心理,为业主营造一个平安、舒适、和谐的社区,也是我们物管企业的服务宗旨。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已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轨道。同时采用人性化、智能化管理也是物业行业发展新趋势。其中小区封闭式管理也是小区科学管理有效措施之一。

二、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的重要性:

1、xx小区位于文化东路东首,面积较大,进出小区的人员及各种车辆多。周边为商业街,东面临居民楼的院墙较矮,均给小区治安带来安全隐患,治安管理压力较大,广大业主有进一步改善目前治安状况的强烈需求。

2、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外来闲杂人员和车辆出入,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社区治安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最大程度的降低社区治安隐患,能切实有效地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

3、小区封闭式管理已被社会普遍认可,如果xx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成功,能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档次,进而再一次提升xx小区的社会知名度,意义深远。

三、具体做法(整个小区实施的是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人员、车辆进出管理

1、小区南门、西门全天开放,北门封闭。小区秩序维护队员24小时执勤,对出入的可疑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盘查和登记。

2、人员、车辆出入使用智能IC卡门禁一卡通系统,实现小区的车辆出入管理、门禁管理、对讲防盗控制。办理智能IC卡,业主及其车辆刷卡进出,小区大门、单元对讲门实现一卡通。鉴于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业主及其家属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人员进出IC卡;业主凭购买车位合同、地上停车位使用协议等有效证件办理车辆进出IC卡。

3、充分利用小区功能完善、设备先进的闭路监控及周边报警系统,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取证能力,为小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4、外来人员需通过对讲,经业主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小区。

5、经业主或物管部同意,外来车辆在出入口需领取《小区临时停车证》方可进入。外来车辆需经秩序维护队员引导有序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并且外来车辆停放超过30分钟以上,开始计时计价收取停车费。出小区时,交回《小区临时停车证》。

6、业主如有装修,装修人员出入需凭物管部所发的《小区临时出入证》(证上有装修人员照片),装修人员在小区走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否则秩序维护队员将给予警告或复查。

(二)严格进行车辆管理

1、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嘀,不得随意紧急刹车和在小区练习驾驶。

2、业主要按自己购买的车位规范停放车辆,禁止在地下车库存放杂物。

3、地下车库日常用于车辆停放使用,禁止在车库内散步、遛狗、打球等活动。

4、车辆进出地下车库应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下。严格按行驶标示出入。

5、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地下车库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外来车辆要进行收费停放。

6、地面车辆必须在小区地面非主干道划线指定位置停放。业主要按自己的车位,配合秩序维护人员规范地停放自己车辆。

7、地下车库及地上车位先满足业主及其家属名下常驻车辆使用后,满足业主使用的其他所有权车辆。

8、严格控制地下车库非车位购买人私自安装车位锁的行为,如有非车位购买人私自安装的车位锁由物业公司负责拆除。不符合本管理办法停放的车辆由物业公司协助相关执法机构拖走。业主要按自己购买的车位,配合维秩人员规范的停放好自己车辆。

(三)巡逻管理

秩序维护队员进行定时与不定时巡逻,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发现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对违规进入小区的闲散人员规劝其离开。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及时通知车主,以避免影响小区正常的秩序。

(四)监控管理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器材正常使用,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迅速处理,并定时、定位、定人作好记录和录像,对发生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四、需要解决的问题:

xx小区无论从所处地理以及人文环境、行业管理、社区阶层等方面,都有它的特殊性,实施封闭式管理由于工作面广量大,必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另外,我们在具体操作实施封闭式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既而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综合以上因素,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目前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接管时所发现的小区智能化设备前期遗留问题急待解决(详见附件)。如进行封闭式管理首先要保证小区安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小区智能化设备目前的状况无法实现其应有的功能。针对这一现状,我们从专业角度提出了解决方案(详见附件),方案的实施和所需资金需由业主委员会落实。

2、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业主已习惯多年来的管理模式,在实施封闭式管理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少数业主的不配合甚至抵制现象。另外,外来人员可能会在实际管理中会与现场工作人员产生摩擦甚至冲突。所以,完善封闭式管理工作有一个较长的磨合期,关键是能平稳坚持下去,更需要一个长期的运作过程。尤其是实施初期,业主(流动人员、车辆管理)还需一个适应的过程,实际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甚至还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为了防止管理局面的可能失控,除了我们要做好大量的细致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之外,还需要业主委员会协助做好宣传、解释等协调工作,发动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工作。

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篇4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篇5

下面还专门为大家介绍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篇6

为落实市《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篇7

为保证本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广大业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对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出入的车辆进行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持车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出入。

2、驶入小区内的车辆限速行驶、按车位停放、确保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小区业主内部车辆管理:

(1)各有车业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时间,到倾城小区物业管理处二楼客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领取通行证。交纳车位占用费,划定车位、编号、车牌号。

(2)由于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楼前人员通行的.需要,所划车位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停放。物业处通知公示时间,先来先办车位划完为止,对有争议的车位双方协商解决。(办理车位凭:业主购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行车证、驾驶证登记办理,)

(3)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在车位上,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4)车主(司机)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负责。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2)外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当日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7、停放小区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停放好车辆后,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8、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9、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

2024年小区管理方案 篇8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杭州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x20xx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