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深入贯彻全县宣传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书记田志明同志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外宣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和突出对外宣传工作,全方位展示襄垣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构建宽领域、多层次、网格化的对外宣传格局,提高襄垣对外开放的新形象和知名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四新”襄垣和“投资千亿元、建设大襄垣”的宏伟目标和蓝图,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外宣合力,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外宣渠道,提高外宣水平,增强外宣实效,为建设平实、创新、美丽、幸福襄垣营造良好外部舆论环境。
二、宣传重点
总结宣传全县各项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及成功经验。加大对打造中国新能源新材料基地、建设新城镇新农村典范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修路栽树兴水重教四项基础建设等进展情况及管理方式创新等进行跟踪报道,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外宣传。
三、重点任务分解
四、宣传措施
1、加强外宣选题策划。坚持以外宣为导向规划内宣,以外宣提升内宣。每周五召开新闻宣传例会专门研究下周外宣选题,确定采访记者,制定采访计划及发稿时限,并对上一周外宣选题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督查落实。同时,积极派出骨干记者参加由市新闻中心或市重点部门组织的专题外宣工作采访小组,深入到各条战线,按照事先确定的选题,做好重点外宣报道。
2、大力推进“订单式外宣”。每月提前与山西日报、长治日报等上级媒体主动联系,随时掌握上级媒体一段时间的宣传动态,及时安排部署外宣选题。一方面以我县亮点突出的外宣选题吸引上级媒体主力记者来襄,进一步深入采访,多出“大块头”的重点报道;另一方面主动领任务,配合上级媒体做好已定选题的联合报道,以生动鲜活的外宣“活鱼”展现活力襄垣的动态风貌。
3、巧借东风抓巧外宣。抓住省、市每年举办的重大节会活动以及参加“文博会”等合作洽谈会契机,集中做好主题外宣报道;加强与山西日报、长治日报等上级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外宣主题,邀请媒体记者组团来襄垣开展外宣采风,力图将一个平安、创新、美丽、幸福的襄垣崭新形象展现给世人。
4、抓好“走转改”促外宣。将重点外宣选题纳入“走转改”实践活动中,结合从中央到地方各媒体开设的“基层中国”、“记者在基层”等栏目,采取与上级媒体记者联合署名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襄垣地区民生建设、安居富民、合作医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等宣传力度,增强外宣工作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五、队伍培养
队伍建设是做好外宣工作的重要基础。新闻中心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外宣专业知识培训。首先是定期邀请上级媒体名记者、名编辑来襄垣采访,记者随同采访,俯下身子当学徒,学习上级媒体记者的独特视角和新闻功底;其次利用尽可能多的机会邀请中央、省、市重点媒体的专家及外宣实力记者介绍外宣工作经验,现身说法,传经送宝;第三,利用上级媒体组织的通联会、交流座谈会、主题采访团等活动载体,派出骨干记者参与学习交流,不断进步。第四,鼓励记者积极下基层,向基层老百姓学习,向火热的一线生活学习,切实落实“走转改”实践活动,以报道的鲜活性提高外宣报道的感染力,也进一步培养外宣记者的基层意识、民生意识,使外宣工作成为记者职业生涯中的闪光之旅。
六、工作要求
1、真正落实外宣报道领导责任制。自上而下形成人人重视外宣、人人尊重外宣、人人从事外宣、人人渴求外宣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外宣工作执行力,在任务分解、目标考核、动态督察、奖罚兑现上形成目标化、制度化、常态化,并在资金、人员及各项物资配备上予以倾斜。
3、列出外宣专项经费,保证外宣奖励制度落实。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外宣记者的待遇。
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新闻宣传工作是生产力资源,具有外树形象,内聚力量,凝聚人心,教育群众,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服从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闻宣传工作小组
组 长:欧阳玲(党委委员、宣传员)
副组长:周子荣(人大副主席)
二、目标任务
1、各村每年向新闻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6条以上,全年完成6条的年终考评得满分,否则每少一篇扣0.1分。
2、新闻宣传工作小组成员每年在《今日安福》或《新安福》上稿2篇,县政府网2篇,《安福手机报》3篇,每年上稿《井冈山报》或《江西日报》一篇。
三、上稿奖励标准
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上稿奖10000元/篇。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头版头条上稿奖3000元/篇,版面头条上稿奖15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奖100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奖500元/篇。
3、《江西日报》头版头条(含头版1500字以上稿件)上稿合署稿奖1200元/篇,单稿奖2400元/篇;版面头条稿件合署稿奖800元/篇,单稿奖16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400元/篇,单稿奖80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200元/篇,单稿奖400元/篇。
4、《井冈山报》头版头条上稿合署稿奖400元/篇,单稿奖800元/篇;版面头条(含头版1000字以上稿件)合署稿奖200元/篇,单稿奖400元/篇;头版普通新闻合署稿奖150元/篇,单稿奖220元/篇;它版普通新闻合署稿奖120元/篇,单稿奖180元/篇。
5、《安福报》头版头条合署稿奖100元/篇,单稿奖200元/篇;头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80元/篇,单稿奖150元/篇;它版普通稿件合署稿奖40元/篇,单稿奖80元/篇。
6、安福政府网、安福手机报上稿合署稿奖30元/篇,单稿奖60元/篇。
7、合署稿指占乡镇考评分值的一半,单稿指占乡镇考评分值的全分。宣传报道小组成员在完成县里下达任务范围之内的稿件,按80%的奖励标准执行,超出任务完成部分,按基本奖励方案奖励。
四、奖励兑现办法
1、计奖稿件都应将真实、有效凭证(如整张样报、用稿通知单原件等)及时上报镇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则以办公室统计的为准进行奖励。
2、采取按半年一次兑现的方式,半年进行一次上稿情况汇总。
3、出现严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纪律,受到查处和通报批评的,或因撰写虚假失实新闻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奖励资格。
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