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篇1
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3月26日,碑庙镇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碑庙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半年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碑庙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郭海龙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爰懿,人大主席、分管领导陈鑫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以及镇综治办主任、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所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镇党委、政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晰了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党委、政府要求,密切留意、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镇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镇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镇党委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镇悬挂扫黑除恶横幅20副、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16条、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村(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
四、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镇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镇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建筑市场平稳发展,我局开展全县建筑市场扫黑除恶行动,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排查,现结合当前我县建筑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我局检查组对本辖区受监督的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及严管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截止6月20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7份,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2份,招投标整改1份。截止目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现存黑恶势力存在。
2、20xx年我县新报建项目24个,未报建项目13个。对未报先建的项目我局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按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未收到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3、在建筑工程招标个过程中,我局在县领导、局领导正确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招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法规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县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未获得项目审批部门下达的投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完全依法审查合格并向主管部门备案。责成该项目代理机构招标人督促招标代理人立即就上述项目招标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继续暂停上述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对该项目进行补办材料工作。未发现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等黑恶势力行为。
4、在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强化对农民工保障资金制度严格监控管理,对未按要求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尔海-中央广场、华鑫名邸小区工程项目,未按要求签订用工,未建立欠薪突发事件,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责成上述项目及时办理相关的材料。未发现暴力讨债行为。
(二)下一步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建筑市场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项目“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篇3
今年以来,**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工作落实,紧密结合两会安保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了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群众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常态化运转。
二、加强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的宣传资料共**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2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三、加强摸底排查,突出重点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工作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四、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亟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工作开展机制不够够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4、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涉黑恶势力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相关涉黑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处置。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篇4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细则》,逐项进行自检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自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在本系统全面部署安排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乡镇国土所站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同时根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了日常工作机制。
(二)全面部署、积极推进。3月6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3月16日,在全局20xx年度工作会议上,传达了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宣读了《**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个所站要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排查。4月26日、5月5日、6月11日、6月22日先后多次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督导调度。7月16日,我局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传达了7月11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议精神和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薛泽通讲话精神,并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所站对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宣传材料发放,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7月20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维亮,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顺与各股所站长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话。7月24日,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
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方位排查梳理获取线索。结合土地矛盾纠纷排查、违法占地信访举报及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对涉案人员、特别是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行为及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梳理排查,并将排查发现的线索及时推送至公安部门和县委换届办。二是明察暗访获取线索。我局结合年度开展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违法占地整改查处过程中,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对在违法占地拆除中以黑恶势力及行为阻挠拆除的,及时上报并推送公安机关。三是对政法机关要求不动产登记查询、查封等调查取证工作全力支持配合,会同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四是建立工作微信群,及时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部署、督导、和通报。五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电子屏滚动播放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意义、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截至目前,共制作并悬挂横幅10条,发放宣传材料近千余份。六是签订责任状。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所站长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七是建立台账。要求各所站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到目前为止,发现一妨碍执行公务、殴打国土所工作人的涉恶线索,正在与公安机关协调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