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篇1)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县公立学校编内人员
2.县待入编教师
3.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二、考核办法
我县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与《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大致相同,是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不做重复考核,直接运用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分档奖励。
三、分配办法
1.县财政按每学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奖励性绩效经费,县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拨到学校,学校按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发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3800元。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均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县优秀人数控制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4.新招聘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级、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5.减少人员按学年度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6.根据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执行时间
按学年度发放,从20_年9月起执行。
五、其他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县电化教育馆等执行中小学工资制度的县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篇2)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__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学校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学校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同类学校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特别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__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__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__乡人均水平等有关情况,分配到各学校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学校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层次和实际运作情况,由同类学校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学校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自20__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必须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体现考核指标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
四、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的有效方法
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可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各地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五、高度重视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组织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制定本省(区、市)绩效考核办法,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绩效考核的典型经验,努力提高绩效考核工作的水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实施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制订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工作。与此同时,各地也要积极完善校长及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师思想工作。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篇4)
一、专项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王志良
副组长:曹立新、黄晓东、黄小红
组员:王赛男、周建芬、顾华杰、陈建良、杨霞
二、实施范围、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的对象为在圩塘中心小学工作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含聘用制教师)。
发放原则
按照局“总量核定、评估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倾斜”的原则,体现“专项绩效”的特性,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突出对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和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适当增加班主任岗位专项奖励;其他一线教师,由于学校根据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考核奖励,不与职称、工龄挂钩、不搞平均分配。
发放办法
基于《常州市圩塘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__年1月)已将上述发放原则执行其中,故本次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兼顾以上分配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根据区按照教师20__年基础绩效月份核发本次专项绩效总量为978124元(其中校级领导62158元,根据区拨款数按实发放)。
2.教师个人20__年度专项绩效基本绩效奖励:
(1)满工作量2000元;
(2)师德师风2000元;
(3)安全2000元;
(4)校本培训2000元;
(5)集体荣誉1000元。
3.教师个人20__年度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1)20__年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__年度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教职工个人20__年专项绩效系数;
(2)教师20__年专项绩效系数×20__年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奖励金额=20__年个人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以上2、3三项内容均以区基础绩效中核定的工作月数核算。
4.教师个人20__年度专项绩效奖励总额=基本绩效奖励+考核绩效奖励
发放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专项绩效奖励:
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行为被查实,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年内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不予发放;正在被审查、调查的`,暂缓发放。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及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不予发放。
长病休等不在岗的,不予发放。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在教职工个人20__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已做减发处理)。
2.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考核方案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再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篇5)
为推进我镇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等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管理人员(校长除外)、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师风、承担教育教学、岗位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学期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其中“德”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能”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绩”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5%。
(一)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由教育总支考核小组和学校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六、绩效工资分配程序
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30%)。
1、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在考虑教师职称、地区差等因素情况下,由教育主管会计统一造册报教育局计财股后,直接按月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三部分组成。
班主任绩效按每班每月70元标准,以学期实际工作月数和学校班级数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期末班主任考核结果来制订。
学校管理岗位绩效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分学期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教育总支考核和教师评价结果来制定。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总额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减学校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后,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依据学校考核小组量化得分进行分配。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全校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工资总额/全校专任教师、工勤人员考核分总和)个人考核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小组核算后,报教育总支送教育局审核,分学期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的考核:
1.师德师风20分,其中教师师德基本得分5分、学生调查问卷5分(见附件一)、教师互评5分(见附件二)、总支及学校师德考核5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师风积分中扣5分:
①有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②有体罚和并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③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④有工作日期间打牌、买码、违反生育条例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⑤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德师风积分中加分,本项加分不累计,以最高项为准,直到师德师风单项20分满分为止:
①获学校“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1分;
②获教育总支“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2分;
③获区教育局“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3分;
④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4分;
2.业务能力和工作量40分:其中业务能力20分、工作量20分。
①业务能力的考核计算办法:学生评教5分;教育总支及学校教学常规检查10分,期中占30%,期末占70%;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培训5分(本项累计得分,直到满分5分为止。其中: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1分;参加教育总支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2分;参加区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3分;参加市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4分;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5分;
②.工作量的考核计算方法:语文、数学、英语为1.3,物理、化学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1.1,其他学科为1。初三各科均加0.1。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得分÷全校人均工作量积分×20。公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以全校人均工作量计入。
3.考勤15分。以学校考勤记载为准。计算方法为:教师个人单项得分=个人期出勤次数÷学校期记载总次数×15。学校或上级抽查发现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4.教育教学业绩25分。其中教育科研业绩5分、教学业绩20分。具体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依据《汀泗镇中小学教师评估方案》对教师进行评估。
①教育科研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主要计算教师在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教育科研的发表情况、教研专题的申报情况,可单项累计计算直到满分10分:获校级奖1分,获教育总支级奖2分,获区级奖3分,获市级奖4分,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5分。同一篇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在多级发表,只计最高奖项。
②教学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三个班级的年级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0分,两个班级的年级第一名20分,第二名13分。所带多科教师按比例计入。一人带全整年级多班同科课程的教师以全校教师教学业绩的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入。
(二)、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
学校行政干部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总支根据总支考核和教师期末评价,从分管工作、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教育总支考核得分占终结性评价的60%,教师期末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40%,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管理人员岗位绩效评价表》。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岗位的20%。分管工作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的管理人员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3)班主任的考核:
考核办法:学校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考核小组和学生期末评价,从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分占终结性评价的90分:
①安全20分,班级管理中未出现了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班主任得20分
②卫生20分,以学生会记载为准,各班卫生得分=全期卫生得分率×20,在上级检查中受批评或通报批评的班级直接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20分,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班主任工作考勤出勤率×20
④班级控辍保学得分20分,流失2人(含2人)每加一名流失扣3分,扣完为止。
⑤班主任配合学校工作成效10分。以班级各项任务完成率×10计入。
学生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10分,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表》和《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问卷调查表》。班主任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班级数的20%。班级管理中出现了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班主任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故意不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③、离岗退养人员。
④、不属学校指派,个人外出脱产学习的。
⑤、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结果发放。要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九、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汀泗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
十、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考核领导小组要参考本方案,考核小组成员要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同时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3、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学校实施方案必须在经过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上讨论通过(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与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同意)后,报教育总支送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实施方案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我镇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要建立学校所有岗位的工作职责,健全考核制度,每期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5、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如教师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较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其拥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的权利。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篇6)
为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为评优树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客观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及正式签订合同的职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一般与特殊评价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一考核、分类量化、适当向一线倾斜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
绩效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出勤和工作业绩四部分,实行千分量化。其中,职业能力为400分(工作量200分,专业能力200分),工作出勤为100分,工作业绩为500分,职业道德作为前置条件是其它三项考核总分的系数与否决项。
个人绩效考核成绩的核算办法:个人绩效考核成绩=〔职业能力(工作量分+专业能力分)+工作出勤分+工作业绩分〕×职业道德系数。
1.职业道德
(1)考核内容和标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列内容及标准和潍坊市教育局“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2)考核办法:见附件1《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师德考评办法》。
2.职业能力
(1)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能干多少)和专业能力(能干什么)两部分。有能力承担足量的教育教学任务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考核办法:工作量考核办法见附件2《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见附件3《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专业能力考核办法》。
3.工作出勤
(1)考核内容和标准:学校考勤管理办法中要求教职工做到和遵守的内容及规定。
(2)考核办法:见附件4《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4.工作业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班级管理团队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2)考核办法:见附件5《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业绩考评办法》。
四、考核周期
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分别在暑假、寒假进行。其中上学期原则为自放暑假之日开始到放寒假之日结束,下学期自放寒假之日开始到放暑假之日结束。
五、组织领导
考核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委员会(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具体考核,其成员由校两委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考核结果经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无异议后向全体教职工公示3天,期间负责解释、接收查询,对查实的错误进行更正。
六、绩效结果的使用
1.评优树先的依据:按照规定时限将绩效结果相加排队,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分配指标,由学校根据符合条件人员单独组织评选,或以此提名但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占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进行推荐。
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评优树先推荐资格条件:
①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之外的;
②教学成绩在学校二档之外的或者为全县三分之一名次之外的;
③工作量达不到全校教职工平均水平的;
④拒绝承担学校安排工作任务的。
2.年度(届满)考核优秀指标分配的依据:按照当年年度绩效成绩排队,两个学期排名均进入全校教职工总人数二分之一以内的具有年度或届满考核优秀推荐资格。
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或届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条件:
①工作量达不到平均水平的;
②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③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
④应参加交流而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⑤拒绝承担学校安排工作任务的;
⑥在本学年度受到教育局及以上机关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3.职称评聘年度业绩计算的依据:按照职称评聘文件规定及时限,结合学校职称评聘方案,先分学期将绩效成绩进行折算,再将各学期成绩相加计算平均分。
4.教师聘用、岗位调整、干部推荐的依据: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岗位调整的依据;换届、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时,符合干部选聘基本条件基础上绩效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5.教师层级确定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层级确定的基本依据。
6.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和第十三个月工资部分分别以最低数额作为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基数进行核算,依照绩效考核结果分值发放。
七、说明
1.对编制关系在本校但未在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不进行其绩效考核。
2.除公务、工伤、产假外假期达到一学期的人员本学期绩效成绩按0分记。
3.公务、工伤、产假达到一学期的人员,本学期不再分项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按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记。
4.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绩效考核同时进行,结果单独排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单独计算。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